第一百一十六章(2 / 2)

說完這一番話,帶著王海揚長而去,這是我一貫耍酷的作風。

話說老子關注你李偉不是一天兩天了,這個林業局局長據說也是以前徐縣長的勢力,所以,本想從他這根線上找出點路子,卻沒想到這個局長背後的關系通天,不止徐縣長那點,但是動不了他,還動不了你李偉?老子看你不爽也不是一天兩天了。自古常言說得好,朋友妻不可欺,平哥縱然窩囊,可一直當你李偉是兄弟,你小子乘人之危,奪人妻子,實在不是好漢行爲。

我之所以要這麽當面來警告韓嬌嬌,就是給她一個考慮的時間,這女人很聰明,留著有用。我並不是有十足把握搞李偉,不過這一個月我可沒閑著,李偉已是籠中之鳥。

李偉縱然還身懷絕技,不過早已退出御林,不是局長的菜。平安就這麽大一點,哪里有啥我最清楚。洪升酒吧,市中心並不發達的一個夜場,也是縣里唯一一個像樣的酒吧,年輕人們都去迪廳玩了,這里比較清凈,卻一直開的好好的,原因是這里是平安有名的搞基集散地。

幾經調查,終於找到了這個局長的姘頭,竟然是一個17歲的高中生,這孩子來頭不小,父親還是縣里教育局的領導,孩子長的眉清目秀,卻是個不折不扣的攻,怎麽樣,局長大叔給他當老婆,是不是聽上去就刺激?

局長大叔給他租了個房子,養著這個「小老公」,外面又有李偉知根知底照料,擋的是密不透風,局里有些人有懷疑也不敢調查。

剩下的就好辦了,跟蹤這孩子,偷拍局長和李偉共聚出租屋,雖然床上的照片弄不到,不過每次局長和「小老公」在里面快活,都是李偉看門,甚至是在一旁助興。李偉不僅要負責開車和看門,還要給這對主子買套、買潤滑油、婦炎潔……把這些佐證材料寄給孩子的父母,會是什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