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 / 2)

「你最近格外喜歡抱我,你不嫌熱嗎?」

坐在魏淩允腿上,余蓓一邊把辛苦算好的答案寫在練習冊上,一邊小聲嘟囔抱怨,「我都出汗了。」

但魏淩允不撒手,還是圈著她細細的腰,從後面用下巴磨蹭她瘦削的肩膀。

用了足足快一個月,他才讓余蓓徹底適應他的摟摟抱抱,那麽,這個到手的權限,他當然一有機會就要使用。

這成了他玩命寫作業的動力之一,只要早點寫完,在去余蓓家吃飯或者爸媽誰回家給他做飯之前,他就有一段可以抱著余蓓看她寫作業的美好時光。

「這都十月份了,哪兒還熱啊。你熱,那我給你吹吹。」他笑嘻嘻地湊到她領口,沖著脖子根呼呼吹氣。

她癢癢,回筆敲了他一記,紅著臉輕聲說句討厭,繼續做題去了。

他用腳碰碰她的腳,「蓓蓓,你怎麽不穿涼鞋了?」

「這都十月份了。」她學著他的口吻,「你要把我腳凍掉啊,凍掉了以後就不用給我洗啦對吧?討厭。」

「那你換拖鞋吧?」他馬上提議,「隔著運動鞋我碰不著。」

「臭腳丫子有什麽好碰的啊……」她撅起嘴,「你別騷擾我寫作業了好不?」

「我去拿鞋,我給你換,不耽誤你寫。」

穿涼鞋抱在一起的時候,余蓓身上的打扮還很單薄,所以她規定了一系列不能碰的地方,簡而言之,小背心蓋著的和小內褲護著的區域,絕對不許,其余地方酌情放行。

他試來試去,寫作業的時候手不能拉,胳膊不能碰,穿裙子的時候不能碰膝蓋以上的腿,摸小腿以他摟著余蓓的姿勢根本夠不著,夠著就不能蹭臉蛋。所以他只好用自己的腳趾頭去摸她嫩呼呼的小腳丫。

那會兒還熱,她坐他腿上後腳懸空,就老是把涼鞋脫到下面,寫完再穿。

他當然也就甩掉拖鞋直接上陣。

他倆的腳掌就跟手摸手一樣直接貼著。

他就光是那麽摸,都覺得心神盪漾,尋思好賴也是個肌膚直接接觸的效果,而且和臉蛋這邊一上一下遙相呼應,有種從頭到腳都被他占著的滿足感。

余蓓倒是沒想那麽多,就覺得自己嘩啦一下子把身上稍微不放心點的地方都給貼了封條,男朋友老老實實不越線,那她也不能太過分。

這會兒聽他這麽說,想著他去拿鞋換鞋起碼能涼快會兒不用被摟著,就高高興興站起來,「那你去吧。」

其實,她最喜歡的親昵動作就是手拉手。又純情又浪漫,偶爾互相搔搔掌心,指頭縫里都能淌出一股甜蜜。所謂十指連心,拉起手,就讓她有種心接通了心的感覺。

可寫作業的時候手不能拉著,那他願意換腳丫貼一塊,就隨他唄。

余蓓並不知道,魏淩允的某種欲望正在覺醒。

老是那麽摩挲著她的腳,自然忍不住會多看幾眼。她的腳又柔潤又嬌嫩,趾頭整整齊齊,趾甲光光亮亮,腳背上白里透紅浮著細細的青線,跟個羊脂玉雕成的擺件兒似的,看著就想捧到手心里。

以前看金庸武俠小說時候他沒覺得怎麽樣,一直認為還是古龍那邊的大白腿小蠻腰動不動就硬起來的奶頭更刺激。這陣子,他腦子里就開始總是回放穆念慈被楊康一把抓去了鞋、黃蓉在破廟里浣足、楊過做夢攥住小龍女的腳、張無忌在坑里欺負趙敏、阿紫被游坦之抱著狂啃……這些場景。連帶著都覺得金庸比古龍親近了許多。

不過論形容,《七殺手》里那句新剝了殼的雞蛋,倒是讓他在看余蓓腳丫的時候更深以為然。

這陣子魏淩允背得最熟的唐詩,都從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變成了屐上足如霜不著鴉頭襪。當然,僅限這兩句,「長干吳兒女,眉目艷新月」這十個字他不查是怎麽也記不起來的。

他跑去拉開鞋櫃,毫不猶豫翻出了他媽的拖鞋里大紅色的那雙。

雖然尺寸大點,但他覺得余蓓穿上絕對好看。

就算不好看也沒關系,有拖鞋,再抱起來她坐那兒,就可以脫掉了嘛。

「擡擡。」他興沖沖過去蹲下,一伸手,就把她鞋帶兒扯了。

「別別,」余蓓有點不好意思,「還能真讓你換啊,你放下,我自己脫鞋。」

魏淩允把她小腿一抱,擡起橫到了自己膝蓋上,「你是我對象誒,這有什麽的,腳都給你洗過。你趕緊寫,趕緊寫,不用管這個。你作業寫得慢,別耽誤時間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