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驢涉嫌強奸,是刑事案件,鎮派出所沒權處置,所長劉萬貴吩咐直接把王二驢送到縣城的公安局,當然,倪小慧作為當事人和受害人,也自然要去公安局接受調查取證……
公安局立刻立案偵查。首先對當事人倪小慧進行詢問取證。
倪小慧供述了這樣的「事實」她是巍老六商店的雇佣店員。昨天巍老六不在家,她在後屋換衣服,這個時候王二驢就闖進來,見她只穿著內褲,就立刻起了邪念,不容分說就把她拖到床上強奸了。
刑警發問:「已經構成強奸的事實嗎?也就是說,王二驢的生殖器已經進入你的身體里?」
「是的,他千真萬確把我強奸了!」
倪小慧毫不含糊地回答。
「王二驢他在你身體里射~精了嗎?」刑警又問。
「射了!」
倪小慧不假思索地回答。她覺得強奸的完全過程必須要射~精啊,所以很肯定。
「事發到現在有多長時間了?」
倪小慧想了想,說:「大約有三四個小時了!」
又詢問了一些細節,刑警就讓倪小慧在詢問筆錄上簽了字,摁了手印。然後自然是進行最根本的取證,把她帶到檢驗室去檢查她的身體器官,更主要的是在她的陰道里提取王二驢的精~液殘留。因為事發時間不長,如果王二驢是射~精了,那她的身體里注定要有精~液的殘留的……可是經過一番檢查驗證,卻沒有在倪小慧的身體里提取到男人的精~液。
在公安局刑偵科的審訊室里,刑警對王二驢進行了第一次審問。但不管怎么問,王二驢都是供述他被倪小慧騙到巍老六家的事實,還一再強調是倪小慧在他喝的飲料里下了迷魂葯,根本不承認曾經強奸過倪小慧。
辦案人員又沒有在倪小慧身體里找到有關王二驢精~液的證據,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