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節 意外消息(2 / 2)

梅菲斯沉默了一會,「恕我冒昧問一句,」她說,「您是拉沃克的朋友吧。」

歐凱並不否認,「認識,也算是朋友吧,那個,先說明啊,」他連連擺手,「我這可不是在為朋友說話,這事情確實和拉沃克無關的,我可是個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從不騙人的。」

他觀察著瓊恩和梅菲斯的神情,發現顯然不太相信自己的話,這在意料之中,誰會貿然相信一個素不相識的人呢,何況他還自稱是拉沃克的朋友。但歐凱對此並不在意,「或者,」他提議著,「我正要去拜訪拉沃克先生,兩位不妨隨我同去,當面向他證實可好。」

驟然聽到這句話,瓊恩微微一驚,不知道對方打甚麽主意。而梅菲斯已經微微揚起眉來,「是麽,」她反問,「我應該相信巫妖的話?」

「不,你不用相信他的話,提爾的聖武士,」歐凱說,「但你應該先聽聽他的話,這是他的權利。就算是最聰明最睿智的法官審判,也不能僅憑一面之詞就直接宣判有罪吧,總應該給被告一個申辯的機會,對不對。如果你們甚至都沒有聽到拉沃克先生的申辯,就直接認定它為造成瘟疫的凶手,這似乎有違法律與公正的精神呢。」

歐凱說的自然是堂堂正正的道理,雖然他故意忽略了一個事實:拉沃克是個巫妖,是個亡靈,從法律上說,他已經不能作為一個「人」而存在了,他不享有公民的權利。當然這問題不能這麽深究,如果真要探討法律,拉沃克如今的狀態是個死人,在法律上他就是具屍體——那麽拉沃克無論做甚麽都是無罪的,一具屍體弄死了一個人,這就類似山上的石頭掉下來砸死了人,只能說意外,不能說有罪。

這個世界的法律沒有那麽健全完備,巨細無遺,何況城邦林立,國度眾多,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法律,不同種族有不同的法律,彼此間往往沖突,根本不可能協調一致。身為正義之神的聖武士,律法與公正的守護者,除非一輩子躲在神殿里不出門,不會遇上這種法律沖突,否則很多時候只能憑自己的本心來判斷。

梅菲斯會如何判斷?

「我想我沒道理因為一個陌生人的毫無證據的話,就改變預訂的計劃,」梅菲斯冷冰冰地說,「真相是甚麽,我會知道的,多謝您的關心。」

必須說,梅菲斯的這種反應沒甚麽錯,換了瓊恩,他也不可能因為半路上突然冒出個來歷不明的人說幾句,就變了主意。確實,這次認定拉沃克是造成瘟疫的凶手,證據並不是非常充分,更多是推測;但既然這麽多跡象都指向他,既然已經來到這里,怎麽可能因為某人一句輕飄飄的話就半途而廢。

但歐凱對梅菲斯的話提出了抗議。

「喂喂,甚麽叫做毫無證據的話?」歐凱吹胡子瞪眼,「我可是個情報商人,擁有最良好的職業道德,我說話可都是講證據的。」

證據?

「你說你有證據證明拉沃克不是這場瘟疫的凶手?」瓊恩連忙問。

梅菲斯瞥了他一眼,不明白他為甚麽表現得這麽關切,但她自己也很想聽聽歐凱到底能拿出甚麽證據,所以也不曾說話。但這位狗仔隊卻搖搖頭,嘿嘿笑了起來。

「證據自然是有的,空口說話,怎麽能取信於人呢,那我的信譽不就全毀了,」他說,「但這些都是第一等價值的情報,為了搞到它們,我可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大價錢……」

好了,不用說了,瓊恩已經聽明白,這家伙是要借機做生意了。

「開價吧。」瓊恩立刻說。

梅菲斯微微皺眉,她奇怪瓊恩似乎顯得太過於積極了,這和他平時的風格似乎不合,但少女不知道的是,瓊恩心頭另有一番打算。

如果大叔真有甚麽貨真價實的證據,能證明這次瘟疫的罪魁禍首不是拉沃克,而是另有他人的話——至於是塔洛娜信徒還是其他人反倒不要緊——那就等於為他解決了一個大麻煩。

在瓊恩心中,這一路上走來,一直忐忑不安的事情,就是真到面對拉沃克的時候,自己要如何選擇立場。從「陰魂城信使」這個身份來說,他不能幫梅菲斯攻擊拉沃克,否則豈不等若是背叛陰魂城;但難道反過來幫拉沃克干掉梅菲斯?

這兩條路瓊恩都不願意選擇,但又似乎無法避免。他們一直默認拉沃克就是這場瘟疫的罪魁禍首,從這個前提出發,聖武士梅菲斯和巫妖拉沃克之間的沖突無可避免,只有以一方的死亡而告終。

但如果拉沃克真的根本和此事無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