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節 完美的王者(2 / 2)

據梅菲斯說,泰瑟爾在上古時期是精靈建立的大帝國之一,後來歷經巨人丶龍族丶巨靈和矮人的統治,最後變成了現在以人類為主體的國家。要論歷史悠久的話,它在費倫大陸能排進前十名。而要論國土面積的話,它能排進前五。只是泰瑟爾雖大,卻是戰亂不休紛爭不止,長期處於諸侯割據混戰的狀態,民眾生活自然也困苦不堪。所幸現任君主萊茵頓女皇(rhindaun)在提爾教會幫助之下。經過三年內戰。成功結束了帝國的分裂狀態,重新確立皇室的權威。作為統治者而言。萊茵頓女皇頗具英才,自她即位以來,泰瑟爾國力漸漸恢復,再不復往日頹唐,頗見興盛。

瓊恩等人下一站的目標瑞塔汶,原本屬於泰瑟爾北方的安姆帝國。三年前(1370dr),安姆發生大規模內亂,萊茵頓女皇趁火打劫,吞拼了瑞塔汶這座商貿重鎮。此舉造成兩國關系的急劇惡化,但因為安姆目前內亂尚未平息,自顧不暇,局面暫時還沒惡化到要開戰的地步,只是邊境來往會有些麻煩。

提爾教會在泰瑟爾地區原本就根基頗為深厚,萊茵頓女皇能夠登上帝位,剪滅割據,背後也是得到了他們的大力相助和支持。女皇即位之後,提爾教會(包括提爾的從神和盟友托姆(torm)丶伊爾瑪特丶海姆()helm丶賽雅茉芙(siamorphe)的教會)相應獲得了極大發展,如今已經基本壟斷了這個龐大帝國的民眾信仰,儼然成為國教。泰瑟爾在四年前頒布的《帝國民法》和《帝國刑法》,其中有超過四成的條款完全照抄或者模仿自提爾教會編撰的《無盡法典》,議會丶中央政府和法院中的重要席位很多都被提爾教會的神職人員和精英信徒所占據,軍隊中的不少軍官也出身於提爾丶海姆或者托姆教會。

「這麽說,泰瑟爾其實已經等於是你們教會在統治了?」

瓊恩隨口和梅菲斯開著玩笑,他對提爾教會並無反感,只是潛意識里比較排斥「政教合一」這種體制,語氣中不免就有些揶揄的味道。梅菲斯微覺不快,「這有甚麽不好嗎?」她反問,「內戰平息,割據消泯,國家統一,民眾安居樂業,這些都是擺在面前的事實吧。」

「這是沒錯啦,」瓊恩承認,「可是艾彌薇,你難道不覺得,宗教信仰,不應該過多干涉世俗政權麽,否則很容易變質的。」

「為甚麽?」

瓊恩怔住,其實要論證這個話題並不難,例子一大堆──然而那都是發生在地球上的事情,根本沒法對梅菲斯說。至於這個世界的歷史,他又不怎麽熟悉,一時間找不到支持的例證。「權力會令人腐化,」瓊恩最後說,「從無例外。」

「是嗎,」梅菲斯微微一笑,「好吧。就算是你說得對,但那又如何呢?這世界上,總是有國家,總是有政府,總是有權力,需要人來掌握。既然權力如此容易令人腐化,那麽與其讓它落入意志薄弱的凡人手中,為何不歸於教會。歸於神明?或者,換句話說,」她稍稍頓了頓,「我們責無旁貸。」

「唔,你這麽說好像也有點道理,但我還是覺得甚麽地方不對勁,」瓊恩苦笑,這些政治上的事情,他其實並不感興趣。只是隨口說說罷了。如今梅菲斯反駁,再細想起來,似乎也不無道理。倘若是在地球上。政教合一,似乎很少有成功的例子,然而這是在費倫,神明真實存在,可以干涉凡間,教會影響深遠,人人都是信徒,情形又有不同,不能簡單地類比。

梅菲斯的意思,其實說得簡單點。就是說無論甚麽社會,甚麽體制,總有統治的權力,總需要有人去掌握,去行使。那麽與其交給凡人。不如歸於神祗,由神祗來作為至高的「王者」。當然她指的是提爾,不會是班恩丶莎爾這種邪神。

在地球上,教皇完全有可能腐敗墮落;但在這個世界,大主教絕不可能背叛神祗。而神祗是信仰的聚合。理念的具現。擁有凡人無可比擬地智慧和威能,又不會像凡人一樣任性妄為。隨心所欲,神祗被神祗自身所限制。中國的古人夢想聖賢君主,柏拉圖在理想國中寄希望於哲人王,這種想法在地球上自然是完全的夢囈,然而在這個世界中,卻是大有可能的。神明並非全知全能,當然也有無法解決地難題,無法化解的困境,但相比起凡人而言,似乎確實是更好的選擇。

盡管如此,瓊恩依舊不能真正認同梅菲斯的看法。

「神明源自凡人,但他們終究已經不是凡人,我無法相信他們能夠作為真正合適的君主,」瓊恩說,「王者不需要是聖人。或者說,越完美的人,越不適合作為王者。」

梅菲斯皺眉,「此話怎講?」

瓊恩沉吟著,看看左右,莎珞克還在高空中飛翔察看,凜正興高采烈地和芙蕾狄說著甚麽,芙莉婭也不時插上幾句話,都沒注意瓊恩和梅菲斯的談論。「打個比方,艾彌薇,僅僅是個比方,」瓊恩慢慢說,「你覺得我和你兩人之中,誰更適合作為王者呢?」

梅菲斯嫣然微笑,覺得這個問題根本無需回答。

瓊恩也笑了起來,「別那麽自信,艾彌薇。我承認,你比我優秀,比我見多識廣,比我意志堅定,勇敢果決,當然也比我公正無私,清廉寡欲。你是我見過的最完美的人,但正是這份完美,只怕反而會妨礙你成為優秀的王者呢。」

「是嗎?」梅菲斯秀眉一挑,她倒無意於真做甚麽王者,既沒興趣也不屑──倘若真有此意,她早就是神明了。但聽瓊恩這麽說,卻是頗有些不服氣,好勝心起,要論個究竟。

「很簡單啊,」瓊恩說,「你太優秀,超出尋常,然而你若是王者,統治的卻依舊是普通人。你越是完美,就距離他們越遙遠,越無法真正的認同和理解他們──這難道不是阻礙嗎?」

梅菲斯輕聲一笑,「莫非你的意思是說,因為我自己每天只需要睡眠四個小時,那麽我就會頒布律法,命令全國臣民地休息時間不准超過四個小時?」

「你當然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瓊恩搖頭,「可是艾彌薇,我冒昧地問一句:你覺得自己合群嗎?」

梅菲斯一怔。

「你的性格,以個人而言近乎完美,我想就算是神祗,也未必就能比你更優秀多少吧,至少我是想像不出了。但為甚麽你的朋友這樣少呢?你是不願交友?不屑?還是不能?只怕這世界上,真正能被你看重,被你放在眼里的,也沒有幾個人吧──你站得太高了,沒辦法把自己真正的放下去啊,」瓊恩輕聲說,「我不知道理想的王者應該是甚麽樣,但我相信總不會是高高在上的俯視者。他必須無比的優秀,超出凡俗,但同時又和普通人無異,和光同塵。神明嘛,」他笑了笑,「恐怕太完美了,站得太高了,距離太遠了,對於這種存在,我寧可敬而遠之。」

「就讓神祗的歸神祗,」他說,「讓凡人的歸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