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節 貴族的特權(1 / 2)

占據上風的一方主動罷手,提議和談,總是會受到歡迎的,這一次也不例外。現在山門前的形式已經變成了二對二,劍士對劍士,巫師對巫師,梅菲斯無法擊敗伊斯塔,而瓊恩自度也未必能勝過那個叫思思的白袍女孩,更何況對方的手上,還有那樣一枚至高神器等級的戒指。

「世界上的神器雖然多,戒指類型的卻極少聽說,何況還是這麽厲害的貨色……回頭要找個圖書館查查看。」

這個問題且丟到一邊,先解決眼前的麻煩再說。伊斯塔的意思其實很簡單,大家萍水相逢,往日無怨近日無仇,沒必要打生打死。剛才已經切磋一場,難分勝負,既然如此何不各走各的路,互不干涉的好,就當這事情沒發生過。

所謂「難分勝負」,其實是客氣的說法。這里是對方的主場,占盡了天時地利,本身實力強勁,又持有那等強力神器,真要動起手來,瓊恩和梅菲斯應該是敗多勝少。就算把凜她們都叫進來,也未必就能穩操勝券──說實話,那個叫思思的白袍女孩手指上的黃金戒指,瓊恩著實忌憚得很。神器他也不是沒見過,奧沃的藏寶庫里就有七八件,但能夠與之相比的,那是一件都沒有,就連蘭森德爾教會的聖物黎明之石,恐怕都要遜色半籌。瓊恩和梅菲斯兩人身上,也頗有幾件價值不菲的魔法裝備,但全都加起來價值只怕還比不上那枚戒指的十分之一。

基於這種現實考慮,對於伊斯塔的提議,瓊恩其實是很贊成的,他本來就不太願意管這種閑事。就算眼前的這兩人觸犯了甚麽律法,犯了甚麽罪,反正沒惹到自己頭上。那又何必干涉。如今對方願意罷手言和,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問題地關鍵,還是在梅菲斯身上,她若堅持,那瓊恩也只好和她保持統一立場。

令他出乎意料的是,梅菲斯稍作考慮,沒有立刻拒絕,卻反過來提出了一個條件。

「你們為甚麽設這個幻境囚禁法警?」她問。「我希望知道整個事情的緣由,然後再做決定。」

瓊恩有些詫異,梅菲斯的言下之意,其實便是說如果對方能夠給出「合理」的解釋,她便會放棄干涉,不再插手,這可不符合她聖武士的身份。搜書網但到底兩人相處久了,彼此心有默契,轉念一想也就明白過來。

以對面這兩人展現出來的實力。又事先在此埋伏,真要殺掉那幾個法警,其實是輕而易舉。毫不為難。但他們卻寧可在這里設下幻境,如此大費周章,只為了把人困住幾天。就剛才的戰斗來說,對方明明已經占了上風,卻在最後關頭主動罷手言和──從這些跡象上來看,對方並非窮凶極惡之輩,行事溫和,處處留有餘地。之所以會引來法警追捕,只怕內有隱情,也未可知。畢竟這世界上法官判錯案,警察抓錯人的事情,也是時有發生的。

聽到這個要求,那位叫思思的白袍女孩不置可否,朝伊斯塔望去。顯然以他的判斷為准。伊斯塔猶豫片刻,點頭應允。

事情需要從三天前說起。

據伊斯塔說,他們兩人自北方的安姆帝國而來,此行是打算前往卡麗珊旅游,偶然路過塔格村。在那里借宿。次日准備啟程時,撞上了一件事情。

原來就在那一日。有一位費郎羅公爵大人正好帶著隨從郊游,經過塔格村。

說起這位費郎羅公爵,在泰瑟爾也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算起來還是皇室旁系,昔日帝國分裂割據的時候,有近二十多位「諸侯」,他是其中之一,勢力雄厚足以排名前三。後來萊茵頓女皇起兵平叛,朗費羅公爵率先響應,第一個投效麾下,在以後的戰爭中也屢立功勛。帝國復歸統一之後,他又識趣地交出所有軍隊,辭去政府職位,回家養老安度晚年。對於這樣的功臣,女皇自然不能虧待,賞功酬爵,倍加榮寵,一應爵位丶封地,包括歷史上享有的各種貴族特權,全都予以保留,並以法令的形式加以確認。塔格村,便是朗費羅公爵的封地之一。

朗費羅公爵年事已高,又深諳激流勇退之道,整日只是悠閑游獵,賞花飲酒,倒也並無甚麽欺壓百姓丶橫征暴斂之舉,口碑還算不錯。他經過塔格村,見這里風景秀麗,一時興起便暫且歇馬,打算住上半日,村民們倒也並不驚惶,氣氛祥和。

然而就在此時,出了一件事情。

村中有一對青年男女,兩情相悅,正准備舉行婚禮。公爵大人也被作為貴賓邀請參加,當然也就見到了新郎和新娘──然後麻煩就來了,公爵大人看上了新娘……

若是普通人,遇到這種情形,也只能感嘆有緣無分,恨不相逢未嫁時,轉身默默走人。朗費羅大人是堂堂公爵,世襲貴族,自然不會這麽差勁。但直接強搶民女,那卻也是觸犯律法的。公爵大人苦惱不已,然後在身邊人的提醒下,想起了自己原來還擁有一項特權可以行使。

初夜權!

按照泰瑟爾帝國歷史上一份古老的法令,領主對於他封地里的所有新娘,是享有「初夜權」的,通俗點說,就是臣民們結婚的時候,領主有權占有新娘的初夜。這自然是一種野蠻權力,萊茵頓女皇統一帝國之後,在提爾教會的推動之下,議會已經頒布法令,廢止了「初夜權」──但朗費羅公爵不受此限,因為根據另外一份法令,他在自己的封地之內,保留了「所有的貴族特權」。

也就是說,朗費羅公爵依舊擁有「初夜權」,只要他願意,便可以享用封地中所有新娘地新婚第一夜。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擁有的權力,實際上公爵大人並沒有當真行使過,也沒這個必要。想想也知道,以他公爵之尊,身邊的美麗女子要多少有多少,整日整夜享用不盡,忙都忙不過來,哪有空理睬。說得不客氣點,治下百姓大多是農夫,常年勞作風吹日曬,以絕大多數新娘的容貌水准而論,就算白送給公爵大人,他只怕也敬謝不敏,寧願推脫掉。時間一長,大家早就把這茬給忘了。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總是有例外地,村女之中,也會有美人,至少讓公爵大人一見鍾情。而權力這東西又不像武器,只要擁有它,就算幾十年上百年不行使,它也是不會生銹的。

就這樣,公爵大人被新娘的美貌所吸引,決定有生以來第一次行使初夜權,而村民們自然不干──事實上,大部份村民都已經根本不記得還有這回事了。雙方沖突起來,朗費羅公爵畢竟是曾經親歷戰陣的人物,身邊的隨從雖然只有幾個,卻也都是昔日地親衛精銳,要對付這些手無寸鐵地村民,那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壓根就沒有懸念。

如果沒有意外的話,公爵大人的心願是能夠順利得償的……然而正如吟游詩人的故事所說那樣,意外總是會發生的。

伊斯塔和思思當時也在村中,遇見此事便出來插手。一戰之下,公爵大人落荒而逃,狼狽回到自己的城堡。受此屈辱,他自然是雷霆震怒,只是手中已經沒有兵權,沒法派軍隊去把村庄給平了,於是便告上了達勞瑪城的高級法院。法院於是派出了法警,前來抓捕嫌犯。

作為伊斯塔和思思而言,既然插手了這件事,那就得管到底。他們倘若要一走了之的話,應該也沒人能抓得住,但那些村民不免就會有麻煩。伊斯塔預料到朗費羅公爵不會善罷甘休,便在這必經之路上讓思思設下了法術陷阱,將這幾名法警給困住了。

「原來如此。」

事情說到這里,基本情況已經清楚。從法理上說,朗費羅公爵是在行使他的正當權利,相對應的,村民們就有乖乖交出新娘的義務。而伊斯塔和思思兩人,自然更是要依法懲戒的暴徒了──整個邏輯無懈可擊。但要論情理,即便是梅菲斯,也沒辦法說伊斯塔和思思做錯了甚麽。

麻煩出現了。

聖武士應該恪守律法丶維護善良,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兩者並不沖突,但有些時候卻也是完全對立的。便如現在,倘若梅菲斯要堅持站在法律的立場,那就應該幫助法警抓捕伊斯塔和思思兩人,保障朗費羅公爵大人順利行使他的特權,但這顯然和「善良」背道而馳。

她沉吟著,然後提出一個問題。

「你們打算怎麽做呢?」

平安夜的閑話

唔,平安夜,懶得多碼字。回頭看看,發現寫這本書已經整整一年,粗略算了算,大約一百六十萬字(根據價格換算,大約12萬字,公眾章節33萬字),平均每天四千餘字,對於我而言,這實在是驚人的速度,自己都有些難以置信。

那麽,說幾句話罷。

一丶緣起。

緣起,或者說是這本書的寫作動機,比較復雜,更准確地說是多種因素綜合的產物。

去年這時候,我發現自己腹部長了一個囊腫,檢查之後確定需要動手術開刀,而且還不小。為了這個手術,各種事情都暫時放開了,加上術後休養,也就是說,我有了一段很漫長的空閑,這就給碼字提供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