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節 見面禮(1 / 2)

據梅菲斯說,欣布和凜是昨天早上離開此地,前往陰影谷的,如今四十八小時都沒到就去而復返,很顯然是出了大事——至於是甚麽大事,十有八九是和薩瑪斯特有關了,但瓊恩也沒有多問,他畢竟是外人,不宜打探太多。

正待告辭,大主教突然又把瓊恩叫住,接著從懷中摸出一柄套著黑色皮鞘的匕首,遞給了他。瓊恩莫名其妙地接過,沒搞懂他為甚麽送自己禮物——真要送的話,也該是他這個晚輩送禮吧。對此大主教並沒有多做解釋,「人老了,記性不好,差點把這麽重要的事情都給忘了,」他含笑看了看梅菲斯,「你也不提醒我一下。」

少女不答,俏臉羞紅如火,眉宇間卻盡是喜悅之色,兩只手在身前無意識地交錯扭著,似乎不知道該怎麽放才好。大主教笑了笑,帶著牧師朝著神殿方向走去。直到他們走遠,少女才漸漸恢復常態,至少臉沒那麽紅了,「走吧,」她說,主動牽著瓊恩的手,「時候也不早,該回去了。」

「嗯。」

時候其實還早,下午四點鍾不到,但這才剛剛二月初,太陽下山早,天地間已經開始籠罩上了淡淡的暮色。兩人走出門,反正也不著急回家,在鎮子里悠閑散步,看看街上的行人來往,只覺心情無比放松,「平靜安謐的生活,似乎也不錯,」瓊恩感嘆,然後想起大主教送的匕首還握在手中,「對了,艾彌薇,這是甚麽意思啊?」

「是他送你的禮物。」

「我知道,我是問他為甚麽要送我禮物?」

「這個……」少女難得地扭捏起來,「是谷地這邊的一種傳統啦。」

「甚麽傳統?」瓊恩越發好奇。

少女起初不肯說,後來在瓊恩的威逼利誘之下終於招供。原來在谷地十一鎮,有一項古老而有趣的傳統,便是女孩子帶男友回家,父母如果見到並且滿意的話,便會送他一件禮物,作為認可和祝福的表示。對於梅菲斯來說,父母早就去世,大主教於她亦師亦父,他送出這把匕首,自然就是對瓊恩表示認可了。順便一提的是,這種禮物被稱之為「證約」,如果以後雙方分手,證約還是要歸還給女方的。當然,每位父母送出證約時,都是希望它永遠不會有歸還的一天吧。

唔,怎麽不知不覺間,彷佛已經走到要談婚論嫁的地步了……

和女性不同,男人對婚姻這種事情,總是抱有本能的畏懼吧。當然了,對象是梅菲斯這樣的完美少女,瓊恩倒是沒甚麽不願意的,但總覺得進展還是稍微快了點——呃,轉念想想,似乎也不算快,畢竟認識都兩年了。根據大陸通行的慣例,過了十六歲生日即是成年人,可以婚嫁了,提爾教會的法律對此也是認可的。瓊恩今年十七歲,梅菲斯十六歲,完全符合標准。

「這麽想嫁給我啊?」他取笑。

「才,才沒有呢!」少女嬌嗔,「誰想嫁給你啊!」

「真的?」瓊恩故意逗她,「我可是會把你說的話都當真的哦。」

「……討厭!」

「哪,哪,傲嬌了。」

「傲嬌?」梅菲斯沒聽懂。

「就是口是心非的意思啦,」瓊恩笑眯眯地說,「明明心里很想,嘴上卻說討厭,這就是傲嬌了——就像你現在這樣。」

「哪有,胡說!」少女抗議,「人家才沒有口是心非呢。」

「果然還是傲嬌。」

「……」

平時英氣凜凜的聖武士,像尋常女孩那樣害羞撒嬌,當真是說不出的嬌美可愛,令人百看不厭。「話說回來,艾彌薇,想娶你可真不容易啊,」瓊恩開玩笑,「你看,第一次上門就被揍了一頓。他最後拿出這把匕首的時候,可真把我給嚇壞了,心想拳頭就算了,沒必要動刀劍吧。不過這家伙,」他將匕首拔出鞘,銀白色的劍身在夕陽下閃閃發光,瓊恩用手指彈了彈,發出清脆聲響,「好像挺不錯的啊。」

「別亂說,」少女正色,「這可是這世上最好的名劍之一了。」

「是嗎?」瓊恩略略有些吃驚,「沒看出來啊。」

「你拿來。」

梅菲斯從他手中搶過匕首,朝四周看了看,正見某戶人家的圍牆外有塊大石頭。她反手一擲,也沒見如何用力,匕首便自掌心電射而出,深深沒入石塊中。「怎麽樣?」少女說,上前取回匕首,「別的且不論,僅僅『鋒銳』這一點,在我所見過的刀劍中,就沒有能勝過它的。」

「確實很厲害。」

削鐵如泥,沒石如土,這是傳說中神兵利器了,瓊恩沒想到大主教居然會送他這樣珍貴的匕首,倒是頗為意外。不過他畢竟是個巫師,匕首這種東西,對他而言象徵意義大於實際作用,就算再鋒利,真要戰斗的話,他自然還是會隔得遠遠地扔魔法,難道真握著這不足六寸長的東西去捅人?因此也就不太在意,正打算隨手收起,這時梅菲斯接著說了一句話,就讓他不止是意外,而是震驚了。

「它是靈器。」少女說。

所謂靈器,顧名思義便是「有靈智的物品」,它有感情,有理智,有邏輯,有知覺,能思考,能學習,能說話,能交流——簡單來說,只要無視外在的物理形態,你完全可以把靈器當作一個活生生的人(或者其他高智慧生物)來看,乃是魔法物品中最罕見丶最特殊的一類存在。

當然,特別強大的魔法物品(高等神器或者至高神器),基本上也都是有一定靈智的,例如梅菲斯現在佩戴的輝陽護符,碰到奧沃這種亡靈的時候會自動發出警示和聖光,在瓊恩手上全無半點作用,彷佛廢品,而一戴到梅菲斯頸上,立刻就展現出了它的真正威力。但這更多是一種因為「屬性」而自然產生的程序,或者說,只能算是「智」,還算不上「靈」。不過傳說北地有一個名為碎魔晶的神器,不僅能有意識地挑選使用者,還能引誘腐化丶威逼利誘,最終反客為主,控制奴役使用者,這就差不多是靈器的范疇了。散提爾堡的那位紫發女統帥歌曦雅,手上的金色重劍,應該也是一柄靈器。

神器未必是靈器,靈器也未必是神器,這只是兩種不同的分類產物。但通常來說,靈器都是非常強大的魔法物品,就算夠不上神器的檔次,也不會差到哪里去,某些方面甚至猶有過之。大主教居然拿這種東西當見面禮,那可真是大方。

「不過……這真的是靈器麽?」瓊恩將匕首拿在手里翻來覆去地看,「它怎麽不會說話?或者唱首歌也行啊。」

「因為它現在是『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