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正本清源來日長(一)(1 / 2)

幾天後,墨家那場意義重大的聚會之前,適的名聲一如月前,再一次在墨者之中傳遍。

上一次傳遍,是因為他不是墨者,卻在孤獨地行著墨者之義。

這一次傳遍,則是因為那場轟動商丘城的麥粉事件。

墨者之間這幾天的對話,大多是這樣的開頭。

「二百二十金!」

短短幾天之內,只是在商丘城的商賈,適便為墨者帶來了二百二十金的收入,而且既不是行不義,也不是巧取豪奪,只是將知識賣成了金錢。

墨者中開始流傳一句適說的話:曉天志就有力量和金錢。

適用實際行動踐行了這句話,驗證了這句話。

墨子說,這件事適與市賈豚共居首功,但是沒什么可以賞賜的,既然你願意行義,那就幫你行義吧。

二百二十金,看似不少,足夠這些墨者高興。不止是錢的問題,更是按照適說的那種行義辦法真的可以實行了,而不只是空想。

二百二十金,實則不多,相較於這幾年那幾座吸取財富的大城中所能得到的利益不算多,況且此時的金價,實在讓適有些……無所適從。

此時銅用在戰爭之上,糧食產量不多,除去農夫吃的和賦稅,納入流通的數量不多。

黃金作為貴金屬和禮儀用金屬,和糧食的價格有些失衡,並非後世封建王朝的金價,要低得多,低到適很難想象的地步。

若以糧食來計算,還要兌換各種奇葩的度量衡。

尚未統一,度量衡也混亂的很,各地的銅錢也不一樣。齊魯宋等地,便有二十多種度量衡。單單這三國,便有四進制、五進制、六進制、八進制、十進制五種,而且這五種還有各種排列組合。

如果只是四四四、十十十這樣的進制也就罷了,更可惡的是存在著四五四、六十十這樣奇怪到極點的進制。

以物產豐富黃金購買力最高、度量衡稍微正常一點的齊國來算,一鍾是一百九十三公升,折合糧食重量約是四百斤,糧食平價的時候,十鍾糧食就能換一金。

換而言之一金能換四千斤糧食。

市賈豚手中的那七十金,也是看似驚人,實則沒什么。三四百墨者一平均,每人能分七百斤糧食,也就夠這些人食用兩年——如果這兩年沒有其余進項,墨子又得把拉竹簡的車馬賣了,然後帶著墨者做車輪、馬車來賺錢。

適可以確定,隨著農業發展,金與糧食的兌換價會越來越高,但此時的金子可著實不算值錢,一金也就能換三四千小錢,換齊國那種四十克左右的刀幣更少。

但凡牛耕壟作推廣的封建王朝盛世,沒有災荒的情況下,幾乎不可能出現二十兩黃金換四千斤糧食這樣的事。

但這就是此時的現實,農業生產匱乏余量極少的殘酷現實。一直到漢代大規模推廣鐵器和冬小麥之前,漢書中也記載過膏腴之土一畝一金的價格。

四千斤糧食,和四千斤可以用於市場交換的糧食,絕對不是一個概念,相差甚遠。

九口之家一年可以產五六千斤糧食,但是刨除掉吃的和稅賦,所剩余的不過一兩百斤,還要應對被征召或是自然災害。

剩下的這一兩百斤,才是可以用於與黃金交換和市場流通的貨物,才是交換經濟的起源。秋天收獲的五六千斤,根本不能計算到交換當中。

在適看來,這既表現出此時農業生產力水平的低下,也體現出此時冶煉黃金水平的高超。

既然是等價物,便不能不衡量其中的平均勞動時間,就算是挖掘黃金的都是奴隸,也一樣需要吃喝。

四千斤糧食,需要六名輕壯勞動力外加一百周畝土地一年的勞作。換而言之,每名淘金的輕壯勞力需要每年至少挖掘四兩黃金才能夠有利可圖,否則的話貴族寧可將這些奴隸用在種植和開墾上。

適這半年多比較了各種一般等價物的價格,心中也有了大致的計較。

他不是那種借錢行善的人,更不是那種不計較利益得失的人,只不過他花錢買的東西,並不是常人願意花錢買的。

按照此時的等價物來計算,就算沛地彭城有金礦,此時也毫無開采價值,只會賠死。

按照現在麻布一尺八到十錢的價格,一個劣錢大約換一斤糧食,這樣算的話一名婦女想要取得獨立的地位,每年至少需要紡織三十尺麻布,才能保證自己餓不死和有衣服穿,從而不再需要依附土地。

這時候紡麻需要從浸麻、撕皮、搓絨到織布一條龍,一般婦女難以紡織三十尺布,在村社中的地位也就不會太高。

如果在沛地推廣棉花,采用集體合作軋花搓條、單獨承包織布的辦法。

不算棉布新奇導致的溢價,加上農業和種植技術的革新導致的糧價降低,一名婦女只需要每年織四十尺棉布就能夠擁有獨立自主的經濟地位,能紡四十五尺棉布就可以超越此時家庭農夫的地位。

同樣,如果能夠種植各種新的作物、推廣壟作牛耕,讓畝產提升,扣除掉每個農夫每年消耗的食物,只要能讓每人生產五百斤用於市場流通的糧食,那就相當於每個農夫可以余下五兩此時的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