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田襄子(1 / 2)

強烈對比之下的民意,很快被煽動起來。民意一旦被煽動起來,就很難在短時間內平息。

這件事墨家的高層早已經准備就緒,為了防止各國干涉一直等了這么久才動手,隨著吳起等人入秦、邯鄲公子章公子朝之事的發酵,這個機會終於等到。

為了承接民意,墨家以墨家這個組織的身份,派出了規格極高的使節團出使費國,由孟勝帶領,提出了林林總總一共四十多條的「變革」建議,以求「救民之三患」。

既是由孟勝帶領,這個使節團的規格已經極為正規,看上去墨家並沒有以武力施加壓力,而仍舊是諄諄教誨勸說,希望費國國君和貴族們能夠自發變革。

那四十多體建議,在泗上之民聽來這是習以為常的,覺得這應該都完全是可以實現的,而且應該是理所當然這樣的。

但是從指定之初,適和墨家的高層都知道,這四十多條建議是費國根本不可能接受的。

孟勝此行,若只是為了勸仁政,只怕去也白去。

但若不僅僅是為了「勸」仁政,那這未必就是白去。

顯然,墨家深信利益之說,也知道矛盾之論,卻還擬定出一篇如同幻想的四十條建議,那就是想然費國的國君貴族不接受。

若是接受,反而不妙。

孟勝帶隊出使,彭城的制法眾義會仍在繼續、並且短時間內也不會結束。

宣義部開足馬力進行輿論上的宣傳,一篇潸然淚下的名為《庶民三患》的文章,第一次采用「采訪」報道的方式,用詳盡的第一視角展示那些費國庶民奴隸之苦。

這一場眾義之會,看起來竟是要持續長達幾個月之久,甚至可能更長。

而墨家的報,每一天都在傳播著相對於時代而言,越來越激進、越來越大逆、越來越無禮、越來越涉及到分析利益的、眾義會上的爭論和討論。

…………

費國國都,次室亭。

後世稱之為蘭陵或是棗庄的次室,正是費國的都城。

追溯費國先祖的歷史,可謂是處處洋溢著貴族的精神,祖先的發家史便是一篇貴族時代的縮影。

昔年齊侯的妹妹文姜嫁到魯國,出嫁後依舊和哥哥私通,哥哥派人殺死了妹夫後,妹妹的兒子即位為魯侯。

魯侯想要娶親,但是做母親的文姜執意魯侯贏取自己哥哥的女兒、也就是齊襄公的女兒——自己的外甥女,也可以稱之為自家男人的女兒,看從哪邊論。

文姜生了魯侯,也生了季友,也就是季孫氏之祖。季友和魯侯是同父同母的兄弟,但是和慶父、叔牙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魯侯聽了母親文姜的話,迎娶了自己野爹的女兒、自己的舅表妹。但是娶的妻子哀姜和慶父私通,又沒有孩子,於是一場貴族之間的日常就這樣展開。

季友和魯侯合力殺死了四弟叔牙,然後季友熬死了二哥魯侯,大哥慶父和哀姜作亂殺了魯侯的兒子,季友又從外地把二哥的另一個小兒子找到,以此為法理干掉了自己的大哥慶父,擁立了未成年的侄子繼位,可謂是在這場長達幾十年的貴族日常中笑到了最後。

由此季氏在魯國逐漸專權,慶父和叔牙雖然各自橫死,但是子嗣依舊擁有封地,「三桓」終成,季氏的勢力日益增加。

費國原本是魯國的一個附庸國,周公分封之初各個大的侯國都是有附庸國的,附庸國不和周天子直接對話,而是受制於宗主國。

但是費國這個附庸國不是武王成王甚至夏商時代的古國,而是周宣王干涉魯國內政後分封的,因為周宣王殺死了魯侯,干涉魯國內政,又封了魯侯的孫子為費伯,才有了費國這樣一個法理。

季孫氏的封地在費,並且四分魯國,季孫氏占據兩分,慶父和叔牙的後代占據另外兩分,擁有私兵七千,魯侯不能制。

後來百余年,季孫氏的勢力逐漸微弱,魯侯重新掌握了權力,雙方的矛盾日益嚴重,最終采用了一種折衷的方式,利用曾經周宣王封的費伯的法理,承認費是國而非邑,換取季孫氏從魯國內政中離開。

但是費邑最終被魯國收回,季孫氏的這個費國,不是僭越,而是用了宣王時候的費伯的法理,只不過封地不是在費,而是在武城之南的土地上,借用了費伯這個名號的傳承。

這就像是楚國之前滅掉陳、蔡之後,讓楚平王擔任陳公、蔡公是類似的道理:陳、蔡這兩個國家亡了,但是春秋時候的法理還在,楚公子棄疾擔任的是這兩個法理之上的陳公和蔡公。

如果是季孫氏以自己的封地費邑稱國,那就是「僭越」。

如果是借用費伯這個已有的法理,稱國,名義上做魯國的附庸國,那就不是「僭越」。

當時三件還未分晉、田氏尚未代齊,這天下的周禮制度,實在是不好直接弄得太過張揚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