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無德應亡於朝鮮(1 / 2)

論證那個富商是否有罪很重要。

那個富商是否有罪是否受到懲罰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法令已經制定,討論的無非也就是「惟害無罪」的適用范圍。

衛讓聽到耳中的,不是那個訟師的長篇大論,他聽到的是在場的絕大多數人都認同著墨家關於法、義、自然、天志的論證,包括那個訟師也是在認可墨家道義的基礎上從中做的論證。

這很重要。

衛讓覺得,這就像是自己學的幾何學一樣,在認同一些定理的基礎上,不斷推導出新的內容,可能會推出錯誤的結果,但那些基石是不可撼動的。

早在許多天前,衛讓接到的密令就是「借題發揮」,想辦法迅速讓費國這邊的事安穩下來。

他並不知道墨家那邊已經完成了外部的各項預防干涉的准備,現在一切就緒,就等一個機會了。

之前的等待,只是因為趙、楚、中山那邊的局勢還沒有徹底定下來。現在,一切已經不同。

衛讓作為墨者,即便不了解那些天下大勢,依舊忠實地執行了組織的密令。

借今日之事,衛讓提出了盟誓忠於法令的建言——在法令出台之前的一切都可以算作既往不咎,但現在法令已經出台,就需要貴族來都城拜見新君、盟誓承認法令、承認新組建的政府。

既往不咎的,只是貴族之前的一些的一些違背新法的所作所為。

可既往不咎之外的,卻是要挖貴族的根基:承認新法,就意味著承認放棄封地,分田於民、放棄封建權力、不能再使用封地上的民眾履行封建勞役義務。

這些衛讓確信是貴族絕對不能夠接受的。

這是釜底抽薪之策,破壞了貴族的經濟基礎,那么貴族所擁有的一切也都沒有了。反過來依靠道德禮制來約束貴族,可是經濟基礎依舊是封地農夫勞役制度,那么再多的道德約束也沒有用。

春秋亂世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弒君如同兒戲,道德與貴族精神並沒有讓春秋充滿大義的色彩。

墨家要改規矩,那么中央和地方之間的關系這個規矩也要改。

以前的君主,只是一個貴族的代言人。貴族有貴族的封地,各守其家,各行其政。

可能同一國之內,這一處封地行十一稅,那一處便行十二稅。

貴族對於國君所要履行的封建義務,基本上只是軍事義務,剩余的都是封地自治。

這也是如今這些人還在討論政令只是適用於費國都城附近,還是適用於全國之內。

單就這一點來看,費國這一次的變革還是符合天下諸侯的主流的。戰國之初,各國的變法其實都有一條主線:集權和貴族分權之爭。

衛讓的話,最先站出來支持的,正是柘陽子。

柘陽子高聲稱贊之余,自然也有自己的私心。

他殺死了費君,自己納了投名狀投身到波瀾壯闊的變革之中,如今地位已算是穩固。

他這樣的人,必須口號和行動都比別人激進才行,唯有如此,才能夠獲得足夠的權勢。

現在原本宮室的甲士都以他為首,將來若是能夠與貴族開戰,那么他的威望、勢力和權力也會逐漸增加。

放棄了封地的利益,換來的則是一場關乎地位的豪賭。

而他所處的位置,也自然不希望自己成為一個小小的費國都城的「賢人」,而是想要成為整個費國的賢人。

然而衛讓的話,卻也立刻得到了一些人的反對。

費國在別處有封地的貴族們也派來了士人來到都城,這士人就在一旁旁聽,聽到衛讓的話,在柘陽子高聲叫好之後,冷笑一聲。

起身整理衣衫,環佩叮當挪步於眾人之前,反問於衛讓道:「你們既說,集眾人之義而制法。」

「費六百里之地,都城不過百里。百里之人制定六百里之法,豈不荒謬?」

「貴族大夫,難道不是費人嗎?除卻都城百里之外的五百里土地,難道不是費國的土地嗎?」

「無代表,不遵法!」

「如果都城之外的人,並沒有參與制法,你們這法又憑什么適用於百里之外?」

「所以,還請讓都城之外的賢人也才參與這一次制法,否則的話,你們的法只適用於都城之內,不適用於都城之外。」

這是貴族拖延時間的一個底線,貴族們在公子巒上位之後,鑒於許多貴族大臣被困在都城不能逃脫,於是提出的一個底線:讓其余封地也推選出賢人來參與這次制法。

都城這邊的人,縱然混亂不堪,可也不是傻子,也提出了自己的底線。

都城這邊的賢人認為:選出都城之外的賢人參與制法,可以,但是需要先在分地之後才推選,而且是基於墨家認為的「人皆天帝之臣人人平等」的理念,按照人口比例推選一定數量的賢人。

都城之外的貴族們則咬定:分地這件事是法,要適用於費國全境而非都城,那么就必須要有費國全部的土地上的賢人討論才能決定。你們說眾義為法,那么其余土地上的人並沒有參與制定這次的法令,所以你們分地的法令不合法,不能夠適用於都城之外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