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齊國的路(六)(1 / 2)

作為代齊的田氏,田和知道貴族的種種手段。

二十年前他不是國君,而是整個齊國最大的貴族,所以貴族的那點小手段他心里一清二楚。

他不是底層出身起義上台的農夫,所以他未必知道底層想要什么,但一定知道貴族們想要什么、反對什么。

為了鼓勵貴族們發展工商業,或者說為了防止貴族們和他們家族當年一樣積累勢力,他還要制定以下的政策。

其一便是統一度量衡。

田氏起家,靠的就是度量衡的不統一以招攬民心,荒年的時候用大斗出借,小斗問還,從而合法合理地利用度量衡的不統一,鑽了空子打了擦邊球。

這一點他不是針對於工商業的發展想到的,他只是基於自己家族的發家史想到的。

當然,這一點田和覺得也可以促進齊國工商業的發展,並且有利於他征收賦稅。

其次,便是公開允許貴族開辦冶煉金屬等行業,但是一定要申明公開,否則一旦查處到不申明卻悄悄開辦的,立刻除以重罰甚至削去封地。

這個行業,也是各個貴族發家致富的好東西,田氏發家的時候,就有開采黃金和銅的行為。

既然這是貴族們都做的事,那他不妨允許貴族這樣做,只要繳納足夠的稅就可以。

人手不足?封地上的農夫歸貴族支配,你們願意做就做。如果民怨沸騰,那可以殺雞儆猴,減緩民眾的恨意,同時還被民眾稱作仁義之君。

技術不足?允許工商業者開辦,並且可以給予工商業者扶植,只要請求,甚至可以允許貴族將封地上的農夫出讓給工商業者,使他們謀利。

資金不夠?「國軌」和官山海政策之下充實的國庫,可以給予貸款和扶植。

甚至於一些春秋時代流傳下來的「官辦」手工業,都可以轉讓給一些想要扶植的豪商。

春秋時代,各國的手工業都是官辦為主,隨著時代的發展才出現了大量的私營手工業。

但是齊國的經濟學派認為,在現在「民思變業」的前提下,再用官營的手段繼續束縛那些「百工」身份的人做事,他們會心懷怨恨。

再比如開辦礦山,如果直接征召農夫服勞役,民眾聚在一起就容易鬧事,而且打仗的時候這些農夫必然心懷怨恨,可能倒戈。

既然這樣,不如將一些官辦手工業轉交給私人——至於什么樣的人有資格得到這些產業,那自然是支持齊國經濟學派的那部分人,也就是這么搞能夠得到利益的人。

這樣一來,便可以使豪商經營原本官辦的手工業,商人求利,所以他們會想辦法榨取利益,而國君只需要收稅就足夠了。

而且諸如開辦礦山之類的工業,讓豪商們參與進來,組織由他們組織、出事由他們負責、農夫怨恨也可以適當地殺一批,而農夫也不會怨恨到國君的頭上。

作為國君,只需要「十取其三」,獲得足夠的利益充實府庫、征召士卒即可。

而且還可以極大地促進齊國的經濟發展,使得手工業發展起來,手工業的發展才能夠使得「卒有甲胄、士有戎車」,也為組建一支類似於泗上墨家或者西河武卒的常備軍做物質基礎。

如此這般,既可以防備貴族和商人,同時又能讓商人和小貴族們依附於國君。

在外部「開阡陌」的浪潮之下,齊國的貴族們反而得到了支配封地農夫的權力,這使得他們必然緊密團結在齊侯的周圍,維系他們的利益。

在貴族高貴而商人賤人的背景下,又扶植一些家族依附國君形成大型的手工業、又允許貴族將封地上的農夫送入手工業勞作的方式,既解決了「民皆變業」的問題,又使得這些扶植起來的豪商必須支持君主,否則他們的利益就要被貴族掠奪。

而且,這樣的扶植,還可以使得齊國本地的豪商和泗上墨家決裂,泗上墨家的商業必然會損耗這些被扶植的豪商的利益,他們如果無法在商品貿易上戰勝泗上墨家那邊的商人,就必須依靠齊侯的權力在國內獲得特權以獲勝。

在解決了貴族、豪商、軍制、稅收等問題後,就要做下一步加強君主集權的打算。

當年觀眾的改革,是在分封制的基礎上的改革,在不觸動分封制的前提下,將全國分為十五個男爵領和六個工商業城市——十五個農業區需要提供兵員、六個工商業城市只需要納稅提供少量的兵員——那么管仲的想法就是:分封制為前提,那么君主只需要拿到五個男爵領和六個工商業城市,那就可以對其余貴族形成碾壓的力量。

如今管仲的改革成果早已經破壞,時代證明這樣的手段可以使得齊桓稱霸,卻不足以應對現在的天下局面。

所以,田和設想,要加強集權,形成一套君主直轄的行政手段。

田和設想,將整個齊國的國土分為五都。

臨淄居中。

莒地作為對墨家的東部前線。

即墨作為膠東後方。

高唐作為對燕、趙方向的前線。

平陰作為對魏、魯、和南下泗上的前線。

這五都設立名為「都大夫」的總督,掌管軍政大權。

都大夫不是分封的大夫,不是上卿、上大夫這樣的爵號,而是一個特殊的存在,類似於楚國的「公」,但又不可以世襲。

都大夫的人選,由國君親自選定,而且當然從貴族中選拔。

都大夫在「五都」沒有封地,他們作為「大夫」有封地,但是作為「都大夫」沒有額外的封地,使得他們必須聽命於君主。

都大夫之下,設立有其余的行政機構,但是不同於「大夫」,這些行政機構的人選,不是貴族的家臣和士,而是國君選派的貴族子弟或是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