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the end(請勿訂閱,劇情無關,寫給想看的人)(1 / 2)

醒來的時候,刷新微博,突然看到了一則叫我不敢相信的消息,鑒於明星們經常被死亡,所以當時我覺得這一定是個假新聞,一如愚人節看到哥哥去世那般的嗤之以鼻。

於是我再一次刷新,並點進了熱搜,現實打了我的臉,我從未曾覺得打臉原來可以這樣的叫人麻木,並不是痛心,而是一種怎么會這樣的麻木。

對於我這樣偽粉、偽搖來說,說痛心實在太沉重了,雖然這樣普天同悲的日子我也應該和社交圈子上的那些人一般撕心裂肺、痛不欲生、淚流滿面的惋惜自己偶像的逝去,在微博里發一段深情的獨白,配一張他的照片活著一節蠟燭,蹭一下熱點,做緬懷狀的傷春悲秋。

但我並沒有太多悲傷,因為我不聽林肯公園的歌,應該好多年了。

而且我以為,他不過是走出了時間,永遠的把自己定格在了從輝煌向下墜的過程之中,不在有機會掉落到谷底。

沒什么可惋惜的,活著固然很好,離開這個世界不失為另一種別樣的選擇。

雖然有些不負責任,但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要走的路。

在今天,這個特別的日子,我突然才回憶起來,那只曾經讓我熱血沸騰,玩游戲循環播放當做戰歌,打開車窗將他們的音樂放的很大聲的樂隊,已經老去了。

回想起來自己接觸搖滾樂是在大學的時候,宿舍里有個喜歡彈吉他的室友,拿著我的機在寢室里播放涅盤、槍花還有邦喬維,像我這樣還在聽港樂和台樂的土鱉自然是不能欣賞的,因為這些音樂實在太吵,吵的我睡不著覺。

於是我也和室友吵了一架,並剝奪了他使用我機的權利,頓時整個世界都清凈了。

直到偶然間聽到了槍花最不槍花的那首dontcry,於是變成了一個流行搖滾的忠實簇擁,至於什么張楚、何勇、eyond、黑豹,則被直接跳了過去,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必須歸罪於我的室友每天抱著吉他在宿舍樓的走廊上,高聲的嘶吼:「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噢姐姐,我想回家,牽著我的手,我有些困了」

還有一部分原因則因為來自搖滾樂原生的憤怒,當時我以為國內搖滾樂的歌詞都是淺顯、直白像拳頭一樣直接塞到你腦子里的,什么「我的愛裸」,什么「我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誰。我只想看你長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

這樣的歌詞對於自詡對很有愛好的我來說,簡直就是奇大無比的毒點,於是矯情的我自然對國內搖滾敬謝不敏,至於英文歌,反正聽不懂唱些什么,聽優美的旋律、聽聲嘶力竭的悲傷就足夠滿足我並不算很挑剔的耳朵了。

歸根結底,那個時候的我聽不來朋克、聽不來金屬,更聽不來垃圾,源於我自身不太憤怒,我不過是個平庸的、毫無追求、混吃等死的普通青年罷了。

聽點邦喬維的itsmylife,又或者llehereforo就感覺自己和其他人有所不同,足夠高大上了,當然在和漂亮們吃麻辣燙的時候,我一定會說自己喜歡槍花,喜歡涅盤。

至於華語流行音樂王菲都是學的小紅莓的,eyond、許巍什么的都屬於偽搖,像我這樣的搖滾老炮當然是不屑的,你看裝無處不在,這些大拿們很不幸成為了我彰顯不同的利器。

後面和那個熱愛彈吉他的同學組了樂隊,他負責寫旋律,我負責寫詞,很是寫了幾首「點燃香煙,吐出煙圈,往昔情景又浮現」之內的肉麻小情歌。

出人意料的還很受班上的女生歡迎,於是抱著對漂亮姑娘強烈的熱愛,我開始苦練架子鼓,目標就是在不久之後的「康師傅冰紅茶」校園樂隊的比賽上來上一段華麗的,為此我還特意買了一套昂貴的衣服,牌子貨:star,在那個還在流行阿迪達斯和耐克的年代,這無疑是非常高端的。

我清楚的記得當時star的一條牛仔褲要698元,而那個時候普通大學生的生活費不過八百,在我們那個學校絕大多數的還只有五百,這樣的價格足以支撐我的自信。

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結局很叫我傷心,因為我打鼓的技術相當不過關,我被一個專業鼓手換了下來,我買來的那套衣服還被室友借走,穿上了舞台。

我用這種方式告別了我短暫的搖滾生涯。

後面我出了國,接觸到了更多的人,更多的音樂,更多的世界,讓我度過了很長一段聲色犬馬、夜夜笙歌、無所事事的時光。

整個世界都在飛快的向前奔跑,快到我根本來不及思考,當然沉醉於盲目浮華的我自然也是不會思考的,按照動物的本能在享受生活。

回國之後,酒吧、,漂亮的姑娘,跳舞、唱歌,漂亮的姑娘。

我在我屬於的城市里,把車窗搖下來,里面無比大聲的放著林肯公園的nmb和intheend,開著車從鬧市區揚長而去,這個時候我已經不會跟姑娘們說我喜歡什么音樂,喜歡什么看什么書了。

我跟她們說潮牌,告訴她們什么是川久保玲,什么是andermcqeen,顯擺資產階級教會我的虛榮,說我在國外的經歷,不忘自我解嘲的吐槽自己的戀愛經歷多么單純。

我也不算說錯,下半身的動物都是單純的,單純的只需要下半身。

我和朋友放著intheend在無人的湖濱公路飆車,副駕駛的女孩尖叫,我的腎上腺素飆升,引擎聲響在空曠的湖面上炸起了波紋,這一夜又是旖旎的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