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二章 有些東西不能碰(1 / 2)

梁景玉和吳思捷的問題,其實說白了,就是兩種思維模式的碰撞。

兩個人都屬於高學歷人才,這一點毋庸置疑。

但問題在於。

梁景玉是學院,正兒八經的科班畢業。

說白了,他的管理方式,思維模式,很多時候,都是那種傳統的商業化套路。在他看來,一家企業想要健康的展下去,最重要的就是要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

說白了,在梁景玉的思維當中,有些東西是不能輕易改變的。

但吳思捷不一樣。

他是留學派,之後被趙浮生收在身邊,追隨趙浮生很久。

雖然不是工商管理專業的學生,但吳思捷這個人,卻學會了趙浮生身上的某些東西,喜歡劍走偏鋒,嘗試不同的項目。

那么問題來了。

韓星投資,要走什么樣的道路?

「董事長,你覺得韓國那邊的話,做金融業務如何?」

吳思捷對趙浮生開口問道。

「金融?」

趙浮生眉頭皺了皺:「你們打算做股票期貨?我不是說過么,不要碰那個。」

「不不不,我們說的是高利貸。」

吳思捷連忙搖頭,對趙浮生解釋道:「韓國的放貸業務是合法的,所以我之前在考慮,是不是可以把我們韓星投資的一部分現金業務,擴展一下……」

「啊?」

這下子,趙浮生都愣住了。

緊接著,吳思捷就從包里拿出一沓資料來,遞給趙浮生:「您看看吧,董事長,這是我查到的一些資料。」

趙浮生點點頭,從他手中接過那些資料,看了起來。

看著資料,他這才知道,在韓國,金融產業,尤其是高利貸產業,居然真的是合法的。

當然,他們也有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沒有登記為高利貸業者的情況下放貸,違者根據高利貸法》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五千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換句話說,只要登記為高利貸業者的話可以在韓國放貸賺錢。

根據高利貸法》規定,希望從事放貸中介業的人到管轄地區的特別市長、廣域市長、特別自治市長、道知事、特別自治道知事那里登記高利貸業務即可。

雖然高利貸業者的資格很容易申請登記,但這並不意味著隨便放高利貸賺錢。

按照法律規定,向個人或中小企業放高利貸時,適用的年利息不能過百分之三十,要是簽訂了合同的話,出法定利息范圍的利息金額視為無效。

而且收取的利息要是過法定利息的話,根據高利貸法》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三千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高利貸業者在收款的過程中對借款人非法拘禁時,處以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要是在拘禁的過程中,用武器或多人威脅借款人的話還會加重處罰。

在拘禁過程中要是致借款人受傷或死亡的話,致傷最低處以一年有期徒刑,致死最低處以三年有期徒刑。

「按照你這個資料,如果我們從事這個行業的話,想要收回貸款,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趙浮生眉頭皺了皺,對吳思捷道。

對於韓國人的德性,他太清楚了,華夏人是欠了別人的錢一臉不好意思,想著趕快還人家。

可宇宙國的人卻不是這樣。

在他們的世界觀里,憑本事借來的錢,為什么要還?

韓國人哪怕是親兄弟之間,借錢也要慎之又慎。

這一點,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比不了。

哪怕關系很好的朋友之間,一旦談起借錢的事,也有可能翻臉。

朋友有通財之義,這句話在韓國,絕對是行不通的。

「我知道。」

吳思捷聽了趙浮生的話,點點頭,低聲道:「所以,我打算把這個事情交給下面的討債公司。」

討債公司?

趙浮生瞬間就明白了吳思捷的想法。

韓國和日本一樣,幫派是合法的,這些人從事著各種各樣的工作,幫人討債,無疑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