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現階段公司的營收,明年工資估計也不掉兩個億。
想招再多的人手,就必須弄出更多的項目。
想給員工更多的工資,就必須制定科學的激勵機制。
就是員工工作努力,你才能加工資,並不是林冬說給誰誰誰加兩萬就可以加兩萬。
目前克萊斯特加工資的標准就是每年加一次,每次最多加15%。
而激勵機制,就是干的好了,隨時可以給你加工資,加的標准也不用拘泥於系統的框框。
但這玩意妥妥的雙刃劍。
激勵機制之下,倒是可以把工資水平快的提升一個檔次。
可是,這干得好不就意味著為公司賺更多錢嗎?
怎么有種把自己種進地里,然後還撒泡尿灌溉一下的感覺。
然而,一家公司,尤其是他們這樣光是都就有六七百人的大公司,不設立完善的激勵機制也不可能。
無規矩不成方圓嘛。
林冬讓行政人事部根據公司現狀,制定一個完善的激勵機制,打算在高層例會上進行商討。
然後,他把楊蘭和楊秋請到了辦公室里,商量廣告重拍的事情。
「鑒於之前的短視頻出了問題,所以我打算重新拍一個,我個人可以補償你們耽誤的時間,按照出演費算給你們。」雖然是老板,可他沒打算用老板的身份去壓服兩人。
「這么說就太見外了。」楊秋當然不可能收下所謂的什么補償。
想當初他來克萊斯特試鏡《錦衣衛》的角色,敗給了林冬,心服口服,卻也藉此認識了林冬。
林冬在了解他和老東家之間的恩怨糾葛之後,出錢幫他解除了老東家那邊的合約。
加入克萊斯特之後,他的事業立刻就順風順水起來。
每年都有一堆電影電視劇任他選擇,質量都非常不錯,要么有票房要么有口碑。
作品多了,以他的形象自然很容易就能得到人氣。
而人氣高了,代言也就接踵而至。
他又不像林冬那么心事重重,因此賺的也越來越多。
拍個小短片而已,人家根本就不缺這個錢。
「什么時候可以拍,我隨時都行,錢就不要了,林總您這是在罵人。」楊蘭也趕緊表態。
實際上,她一開始的時候和楊秋一樣的慘。
都是克萊斯特給了他們今天的一切。
藝人和公司之間的關系鬧僵,基本上都是同一種模式。
藝人越來越火,而公司因為沒意識到,或者不甘心,給的待遇跟不上。
當藝人覺得自己有恩報恩,報的差不多了,自然也就收拾鋪蓋走人了,要么投奔更有利於自己展,給的條件更好的下家,要么就自立門戶,拒絕中間商繼續賺差價。
而楊蘭和楊秋的問題在於,克萊斯特從來沒指望在他們身上賺錢。
還沒等他們火到極限的時候,他們的合約在娛樂圈已經是極限的頂級合約。
報恩啥的,根本就沒機會好不好。
既然他們不要,林冬正好省了這筆錢,大不了以後在其他地方彌補他們就是了。
短片內容徹底推翻重新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