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破釜沉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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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少游的問題,可謂是切中了要害。

此次婚娶,牽涉到的乃是這朝廷內部的斗爭,就算是陛下松了口,武家的人難道都是廢柴嗎?這些人素來都是成事不足敗事有余的啊,難道就讓他們眼睜睜地看著李隆基把人娶了?真要娶了,他們姓武的臉往哪里擱?

面子問題……他說不重要,其實當真是一丁都不重要,臉嘛,要了有什么用,你看這朝野內外有幾個要臉的?要臉的早就被來俊臣那孫子給煮了。可是有些時候……臉面還真的重要得很,至少對武家來說,就是如此。

他們能有今天,何德何能?武家可曾名列五姓七家?數百年前,家門可曾出過什么公侯?他們不是高門。既如此,那么在開國時,他們可曾像凌煙的功臣們一樣立下過不世之功?他們照舊沒有。

他們既不尊貴,也未立寸功,可是卻封王拜相,貴不可言。

就他們這么一群人,站在高處,換做是秦少游,早就嚇尿了,高處不勝寒啊。

所以,對於武家的人來說,想要一勞永逸的解決眼下這個很容易尿崩的結局,唯一的辦法,就是保住自己的臉面。

為何?

因為這世上絕大多數人都是趨炎附勢,俗稱牆頭草,風往哪兒吹就往哪兒倒,武家現在之所以有今日的權勢,一方面是武則天給予他們的優渥,而另一方面就來自於一群牆頭草們趨炎附勢。

可是這種人是最現實的,現如今是武家占上風,他們自然願意為武家的人效勞,可是一旦他們認為李家在天子百年之後便可坐天下,他們會怎樣想?

天子的年紀已經不小了,還不知道什么時候玩完呢,可是大家的命還長,家族還要繼續延續,這個時候跟著武家得一蠅頭小利。和自己的性命以及家族榮辱看來,實在是不值一提。

所以……武家絕不能丟這個面子,也絕不能讓李隆基以天子之子的名義迎娶突厥公主。

秦少游正是基於如此,所以起先對此事並不熱衷。在他看來,無非大家不過是雞飛狗跳一陣罷了,你要爬牆,他來抽梯,以姓李和姓武的這些人尿性。過不了多久,事情也就平靜了,誰也別想從中得到好處。

而現在……婚期居然都已經定了,這他娘的到底唱的是哪出?

秦少游就是池中之魚,城門失了火,想不到躺著都要中槍,也難怪他如此的惱火。

李令月道「本來此事是沒有眉目的,可是……那突厥公主阿尼瑪搶親了。」

搶親……

秦少游覺得有匪夷所思,搶親的事,他是知道的。不就是搶人做老婆?可是搶人做丈夫的,他是第一次聽說過。

李令月幽幽嘆口氣,才繼續道「這搶親……之事,還得從太宗皇帝時說起,太宗皇帝時,威懾草原各部,各部公推太宗皇帝為天可汗,為了結好諸部,太宗皇帝便敕命成國公之子娶烏古斯部汗女,這位烏古斯部地駙馬爺出塞之後。卻是被靺鞨人搶了去,竟是將自己的汗女嫁給了這位公爵的次子,此事之後,烏古斯部不服。於是便攻打靺鞨人,大敗而歸,這烏古斯乃是突厥一部,見吃了敗仗,便聯絡了許多部族作亂,靺鞨人抵擋不住。竟與高句麗勾結,更是打得難舍難分,以至於到最後,烏古斯部認為太宗皇帝明明讓成國公次子娶其女,如今卻是違反了承諾,因而對我大唐生怨。而靺鞨人呢,他們為了抵抗烏古斯部,卻又與我大唐的死敵高句麗人勾結,關塞內外,可謂是亂作了一團,為此,太宗皇帝只好親自下旨,與各部立了盟約,凡有諸如此類之事,皆可搶親,只是搶親之前,要先送一支箭矢,上刻搶親之人的姓名,送至該部,再行搶奪,強者為尊。自此之後,此事才算平靜下來。」

秦少游終於明白了,原來這里頭居然還有自古以來啊。

大致來說,事情的起因暫且就不說了,塞外那種地方,畢竟是強者為尊之地,既然是強者為尊,他們娶妻嫁女,肯定帶有一些暴力的殘余,畢竟搶劫才是大家的習慣嘛,可問題就在於,太宗這個天可汗卻被無緣無故的牽涉進去,可謂躺著都中槍,於是在這種情況之下,太宗皇帝為了避免事情鬧大,在尊重這些野蠻人的同時,也立下了規矩。你們要搶,那是你們的事,反正和我無關,別說我偏袒誰,總之少怪到我的頭上就是。

於是乎,這一切就和天可汗撇清關系了,因為即便是李世民,即便是唐軍帶甲百萬,即便是強橫一時,可是終究也是不能改變他們的習性的,搶掠是人家的風格,只要你們搶來搶去,不要招惹到我身上就是了。

這個會盟,某種程度上也帶有某種陽謀,唐軍置身事外,而你們呢,為了搶親打生打死,那是你們的事,你們死了人,流的也不是我的血,反而是將其名正言順,更能挑起各部之間的一些沖突,幾乎可以想象,本來大家開始還覺得,搶人男人或者女人,有那么兒道德和義氣方面的問題,有的人畢竟抹不開面子,大家以前還是親戚呢,搶了你,怪不好意思的,可是現在卻在天可汗的主持下,將其合法化,各部與天可汗一道盟誓,如此一來,那還有什么說的,誰家有花姑娘和美少年,咱們知根知底啊。

天可汗,又一次為草原的仇殺與動盪……做出了傑出的貢獻。

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