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經驗不足(1 / 2)

混亂之箭,歷來都是以穿透性強而聞名的。因為,混亂之箭造的成並不是火焰傷害,而是強大邪能匯聚而成的混亂傷害。

而邪能這種東西,除了會和它完全對立的聖光,生激烈的正面對抗以外,可以侵蝕污染其他的一切元素。

所以,當術士把邪能聚集壓縮,當做一枚箭矢射出去之後,也只有聖騎士以強大的聖光之力,所凝結出來的聖光盾可以抵御,就連同樣是聖光組成牧師的真言術盾,都因為聖光之力不夠,而失去作用。

至於其他元素所組成的防御,都因為邪能的強大侵蝕性,而變得毫無意義,當真是無套不破,無膜不穿。

也是因為這些特性,使混亂之箭成為了,術士居家旅行,殺人放火的必備技能,經常會出現,術士一混亂之箭,把別的職業懟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這讓術士在戰斗中,經常不加思考的使用這個技能,故而又得名腦殘箭。

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在有些時候穿透力確實比威力重要,就像在對付坦克的時候,手榴彈沒有貧鈾穿甲彈好使一樣。

在一開始的時候,埃文森並沒有選擇混亂之箭,是因為他無法確定混亂之箭,是否能夠殺死憎惡,所以他選擇了,能通過增加消耗靈魂的數量,而大幅強化威力的靈魂之火,這個看起來非常保險的技能。可以事實證明,這是一個不小的失誤。

其實埃埃文森在這場戰斗中,還有不少地方存在瑕疵,而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他實際上沒有什么戰斗經驗。

這沒有什么好驚訝的,現在的漫威地球,和戰火滔天的艾澤拉斯相比,要相對和平的多,所以埃文森根本就沒經歷過什么戰斗。

在以前死局幫還在的時候,埃文森的確是殺了一批來找他麻煩的黑社會,可是那能能算是戰斗嗎?

解決那些小混混,埃文森都不需使用完整的魔法,隨手就能把他們燒成灰,要不是他們的靈魂還有點用,連靈魂吸取都省了。

至於那次,為了救托尼斯塔克,而和奧巴代打了一場,但是奧巴代的那套鎧甲雖然強大,他本人卻還是一個脆弱的普通人,就體質而言,他甚至還不如那些經常打架斗毆的小混混,所以埃文森取了個巧,非常輕松的結束了戰斗。

而這次和憎惡的戰斗,算是埃文森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戰了。

不過萬幸,雖然靈魂之火是個錯誤的選擇,但在埃文森規格使用後,威力確實不小,使憎惡受了重傷,給了埃文森把他風箏到浩克那里,最終完成反殺的機會。

憎惡死了,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氣,在浩克過去和他女朋友膩歪的時候,埃文森來到憎惡的屍體前,他打算趁熱來一,啊,不是,是打算趁憎惡剛死,靈魂還沒有消散的時候,把它收集起來。

「哼,砸了我的車,還讓我廢了那么大勁,你以為這么一死了之就完事了?」埃文森輕車熟路的開始抽取靈魂。

「非常不錯。」埃文森看著憎惡的靈魂水晶說道「嗯,我有個不錯的主意。」

這個時候,浩克也和他女朋友貝蒂膩歪完了,他覺得自己已經無法融入普通人的生活了,在和她在一起也不會有什么結果,還要面對一個一心想要把自己切片研究的岳父,這還是歸隱山林的好,於是就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