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九四章 當庭翻供(第七更)(1 / 2)

寒門狀元 天子 1781 字 2021-01-18

此時程敏政就好似抓到救命稻草的落水人,閔圭一拍驚堂木,可午門並非是封閉的衙門,這一聲根本起不到震懾的作用。

程敏政呼喝喊的聲音只大不小。

閔圭心里惱恨,一擺手,旁邊馬上出來幾名衙役,用棍子挑著程敏政的手腳,將他給「撅」起來,提到半空,棍子突然撤去,就聽「噗」一聲,程敏政重重摔在地上,趴在那兒半天沒動靜,這下疼得連哼哼的力氣都沒了。

「再喧嘩,重枷伺候!」閔圭怒道。

旁邊的華昹算是非常識相的,他作為舉報人,本就沒有冤枉不冤枉的問題,他可不會當眾去觸犯這幾位上官的威儀,就好似老狗一般趴在那兒,不扔肉包子和石頭過去,打死他也不動。

閔圭先把叫囂的程敏政制服,再一拍驚堂木:「請宗卷,置對。」

隨著閔圭話音落,有人出列,將一份案宗拿過去放到華昹面前,正是華昹舉報程敏政的奏本,同時有李東陽會同禮部第一次審查會試鬻題案相關的案卷,一並交給華昹。

這就如同原告和被告在衙門里的爭鋒對質,閔圭作為法官及引導者,在二人對質時並不會表看法,只讓二人當庭說明對方有罪、自己無罪,若哪一方被辯得啞口無言,這案子基本便有了定論。

程敏政沒看過舉報他的奏本,但他對奏本里的內容耳熟能詳,每天鎮撫司的人用里面的內容對他嚴刑拷打,就是讓他承認里面所敘述之內容屬實,可他堅持自己沒做過,就算死也不會承認。

但程敏政不承認,有都穆這個人證在,徐經也屈打成招承認向他的門子賄賂,他家里的門子被拷打之後也承認了賄賂的事實,他死咬著已沒有任何意義,想的是能早些到公堂審訊而避免再被拷打。

程敏政最後沒承認受賄,但卻承認對家仆管教不嚴,等於是變相承認受賄。

到此時,鬻題案的初審工作才告結束,於是呈報皇帝,開始過堂。

可到了午門置對時,程敏政上來就大聲叫冤,顯然是要推翻之前的口供,閔圭無可奈何,只能按照流程繼續置對,畢竟他需要給弘治皇帝交差。

華昹拿到自己的奏本,臉色很不好看,若非自己聽信別人嗦擺上奏,也不會落到今日這般遭受刑罰後連站都站不起來的下場。但為了能早些出獄回歸正常生活,他怎么都要一口咬定自己所奏之事是事實。

可華昹的奏本中,多數屬於「風聞言事」,其中並無太多實質性的內容,他要找證據,就得引用李東陽第一次調查的結果,可李東陽最初是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對於唐寅、徐經二人的卷子當即判了不錄,另外一些可疑的卷宗,也以不是程敏政一人所定而為程敏政開脫。

李東陽在這案子上不是在幫程敏政,而是在維護大明朝科舉取仕法統的權威。

華昹拿到案宗,便開始置對,因唐寅、徐經二人不在錄取之列,其實他要從鬻題案本身去辯倒程敏政很困難,他只能拿那十三份可疑卷宗來說事。

程敏政悲呼:「禮部會試卷宗皆都糊名謄錄,吾乃代天子取仕,既為主考,所閱之卷無非各房同考所呈,錄取與否非我一人可定,若以此來論罪,吾有不服,吾有不服啊!」

一番話,就讓華昹啞口無言。

要說程敏政只是在考試之前與唐寅、徐經二人走得近了些,在考完試後有人傳揚說程敏政鬻題,這就是鬻題案的導火索,至於背後有什么人主使,其實華昹自己也不清楚,他屬於被人拿來當槍使的。

現在只要程敏政抓住主考一人不能做主錄取誰、唐寅和徐經兩名嫌犯俱不在錄取之列兩件事實,那這置對就沒有任何意義。

之後華昹再說什么,程敏政就一個觀點:「吾要見各房同考,吾要見禮部掌號籍者,他們可為吾洗刷冤屈復我清白!」

到了正午,案子陷入僵局。

這下連閔圭也看出來了,想用華昹來令程敏政心服口服是不可能的,而此時程敏政所提的見同考官和禮部會試的相關官員,按照法理上來說是可行的,畢竟被告也是有資格提出找人證來給他作證辯駁。

到中午吃飯時,閔圭將白昂、王軾二人叫到一起商量了一下,最後決定上奏皇帝,讓皇帝來決定是否將禮部會試的同考官和禮部相關官員一同召來。

案子延後到下午再審。

轉眼到了中午放飯時間,沈溪、倫文敘和孫緒在旁看了整個審訊過程,這案子暫時沒有往三人身上牽連的意思,要說與三人關系最大的,還是那十三份可疑的考卷,以沈溪料想,他三人既然都作出「四子造詣」策問題,那三人卷子都在疑卷中。

就算將同考官都叫出來置對,只要無法證明三人是從程敏政或者別的渠道得到鬻題,那三人就與這案子無關。

午飯很簡單,米粥和干餅,連菜都沒有,不過米粥里加了點兒鹽,如此總算能下飯。

華昹和程敏政的伙食一樣,華昹倒是在那兒吃,可程敏政一肚子冤屈,再加上身體被嚴刑摧殘,剛才又被架起來那一摔,身體跟散架一樣,哪里還有胃口吃飯?

孫緒吃著干餅,低聲問道:「你們說陛下是否會准允讓各房同考出來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