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三四:愛交融!送永舍上路!(2 / 2)

九陽劍聖 沉默的糕點 2072 字 2021-01-18

小孩子的記憶是非常短暫的,現在快要四年不見,早就忘記了。

但是……半神後裔的寶寶。根本不是依靠記憶,也不是依靠容貌來辨認的。他們有本能的嗅覺,一下子就可以找到和自己血脈相連的人。

當時,寶寶還在肚子里面難道時候,隔著一層肚皮都能認出陽頂天。此時。更加輕而易舉了。

一旦,被寶寶認出來,陽頂天的身份就暴露了。

陽頂天只能不斷地想,一旦自己的身份暴露,後果會是什么?

永舍已經被趕下台,覆水難收了,這一點是絕對無法改變的。

但是,陽頂天自己卻會陷入麻煩之中。

當然,或許不會那么糟,畢竟自己還是能夠代表大祭師協會的意志的,銀龍聖殿是願意為自己背書的。

……

果然很快,還不到半個時辰,在銀月族高手的護衛下,姬雅就帶著寶寶,來到了外面。

「裁判長閣下,姬雅再次求見。」外面響起了姬雅有些緊張的聲音。

「請進。」陽頂天道。

然後,姬雅抱著一個小男孩,走了進來,接著將房門緊緊關閉。

銀月族的高手,守在幾十米之外,不允許任何人靠近。

陽頂天第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兒子。

他,他應該已經三歲多快四歲了吧。

真的長得好漂亮的小男生啊,用一句話說,這個孩子真是漂亮得讓人窒息的感覺。

雪白的皮膚,真的是粉妝玉琢的。

一張胖乎乎的小臉,精致絕倫。

大大的眼睛,真的如同寶石一樣。

而且,姬雅給他留了長發,現在還帶著天然的卷兒。

金黃色的頭發,柔軟光亮。

他身上穿著雪白的小袍子,真是漂亮到極點,可愛到了極點。

他脖子上是有鱗片的,不過已經從紫色,變成了銀色的了。

還有尖尖可愛的耳朵上,鱗片也變成了一半金色,一半銀色。

和哥哥陽易的恬靜不一樣,這個寶寶非常的活潑,兩只寶石一樣的大眼睛,骨碌碌地到處轉,永遠充滿了好奇的目光。

而且,小手還拿著一根棒棒糖再吃。

見到了自己的外孫,妖怒二世的面孔瞬間融化了,他面孔上的每一寸肌膚,眼神的每一毫厘,都充滿了無限的疼愛。

「哦,我的小乖乖,讓爺爺抱抱,讓爺爺抱抱……」妖怒二世接過寶寶,貪婪地嗅著寶寶身上稚嫩的香味,臉上的表情仿佛置身於天堂一般。

而姬雅,目光則完全盯著陽頂天的反應。

此時,陽頂天完全不掩飾目光的憐愛,緊緊落在寶寶的面孔上。

寶寶盡管被妖怒二世抱著,但是依舊在吃棒棒糖,大大的眼睛盯著陽頂天,目光一動不動地看著。

姬雅上前道:「寶寶,去讓裁判長伯伯抱抱,好不好?」

姬雅將寶寶抱過來,然後來到陽頂天的面前。

「裁判長閣下,您要抱抱他嗎?」姬雅問道。

「當然。」陽頂天此時已經做好暴露的准備了,而且沒有任何生氣,這是自己的親骨肉,被他認出來應該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吧。

然後,陽頂天接過了寶寶,也輕輕嗅著他身上好聞的味道。

不僅僅是一個孩子,自己已經有很多孩子了,但是每一個孩子都抱得太少了。

就這半年多,別說抱每一個孩子,就算見面都是奢侈的。

抱著寶寶,陽頂天在孩子的頭發上,臉蛋上,憐愛地親了一口。

姬雅上前道:「寶寶,你認識這個伯伯嗎?」

這話一出,妖怒頓時面色劇變,然後目光死死地盯著陽頂天。

他聰明之極,立刻從姬雅的問話中,想到了一種可能性。

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眼前這個人是陽頂天,那……那後果太可怕了。

就意味著陽頂天假冒銀龍裁判長,利用自己除掉了永舍。

而他根本代表不了銀龍聖殿,和自己的談判全部都是假的。

那意味著,自己出賣了永舍,除掉了最重要的盟友,結果一無所獲,甚至會給小西天帶來極度可怕的局面。

瞬間,一股強大的能量氣息猛地迸發而出,籠罩每一處空間。

他內心,甚至涌起了一股殺意。

如果真的是陽頂天,他會真的恨不得殺死的。

之前,陽易抱住了陽頂天後,一下子就認了出來。

眼前這個寶寶,躺在陽頂天的懷里,繼續吃糖。

「乖乖,你認識這個伯伯嗎?」姬雅問道。

寶寶搖了搖頭道:「我不認識他,但是我喜歡他。」

他的聲音很嫩,而且每一個字符,都仿佛充滿了跳躍和靈動。

聽到這聲音,陽頂天有種融化的感覺。

不過他覺得奇怪,半神後裔的寶寶,可以輕而易舉嗅到自己身上的能量氣息的,那種血脈相連的味道,完全可以嗅到的。

寶寶這話一出,姬雅頓時一愕,然後松了一大口氣。

而妖怒二世,蒼白無色的面孔,頓時恢復了血色,身上的殺氣消失得干干凈凈。

陽頂天問道:「這個孩子叫什么名字?」

姬雅道:「妖陽!」

這個名字?好吧,他接受了。

姬雅接過了妖陽寶寶,道:「好啦,我們要回家了。」

妖陽寶寶被媽媽抱走的時候,忽然朝著陽頂天調皮地眨了一下眼睛,然後小嘴用口型喊道:「爸爸!」

他沒有喊出聲音,也沒有讓其他任何人看到。

但是,陽頂天幾乎一下子要跳起來。

自己的這個兒子,真的……真的很逆天啊!

……

姬雅走出之後,陽頂天朝妖怒二世道:「好了,時間差不多了,我們該送永舍閣下上路了。」

妖怒二世目光露出殺意,道:「沒錯,是該送他上路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