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血色浪漫(1 / 2)

宋錚上輩子曾經有過一段時間,特迷文革那個時代背景的作品,電影,電視劇,小說,只要能找到的,他都看。

曾經在2004年火爆熒屏的血色浪漫,宋錚自然看過,而且看了不止一遍,第一遍看過之後,覺得過癮,第二遍看過之後,感覺有點兒觸動,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之後,他才終於看明白了,屬於那個時代人的一段血色浪漫。

年代的記憶,濃烈無悔,觸動心靈。

作為一個沒經歷過那個年代的人,從很多角度來說,宋錚完全理解不了那個年代的種種,既因為它的古老和落後而不齒,又對那段坎坷的歷史感到好奇,不明白究竟是一種什么情感,造就出了那樣一個特殊的年代。

人們在約束下自由得活著,聽起來就充滿著矛盾,但那個時代的人們卻貌似又活的很是瀟灑。

關於血色浪漫這部小說,宋錚覺得它想講述的不僅僅是鍾躍民,張海洋和周曉白那一幫人的種種,而更是他們所代表的那個時代的所有人。

幾個朋友的成長史,便可大抵將歷史上稱作「老三屆」的那一代人的成長與辛酸,刻畫的淋漓盡致。

一群從稱之為老燕京的「頑主」的朋友,伴著父母的歷史問題的影響,而被迫進行了第一次人生分割,他們的生活因此改變。

這是一次人生轉折,將許多人的社會等級第一次,也是決定性的一次分成了兩撥:一撥參軍,一撥插隊。

參軍的大有前途,而插隊的可能就此退出社會的主旋律。

作為故事的主人公,鍾躍民是幸運的,因為他是在知青中,少有的那部分可以被調回,而重新參軍的人,這也預示著他不同凡響的人生的開始。

因為在文革之前,所謂的頑主只不過是逞匹夫之能得到得一個番號,它並不存在著基本的社會差異,至少宋錚在看這部小說的時候,是這么認為的,不然就不會出現小混蛋這樣一類挑戰他們的人了。

關於鍾躍民,他給宋錚的感覺非常深刻,因為他活的很灑脫,他的人生從來沒有過永久的停頓,而是一直在路上,這似乎是故事中所強調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人格魅力。

在路上,這三個字將鍾躍民的一生下了一個不大不小,恰到好處的定義,也預示了他不斷地人生轉折與瀟灑的生活態度,也便成了他最特別之處。

而當鍾躍民返鄉重征入伍後,他也就再一次的踏上了主旋律的歷史舞台,軍隊的大有作為也成了日後轉業的砝碼。

可鍾躍民與眾不同的人格魅力,似乎又一次與普通人認為的人之常情開了玩笑,立過二等功的營長,竟當起了街邊沒有執照的小商販,靠賣煎餅為生。

這種泰然處事的人生態度不得不讓人心生敬佩,同時更覺匪夷所思,琢磨不明白他到底是哪里來的勇氣,可以如此笑看人生,活出自我。

進入黎援朝的公司,似乎是鍾躍民又一次的人生選擇,也是最具世俗意義的一次脫胎換骨,將那個高高在上的鍾躍民降到了地平線上,同其他凡夫俗子一樣,開始了新的生活。

也許是骨子里,至始至終都滲透的那份與眾不同,還是將鍾躍民最終與常人分開,而也正是這份不俗使他變得似乎更具代表性。

看過血色浪漫這部小說的人,都會有這樣一種感覺,因為一部小說,而認識了一段歷史,因為一個人,而懂得了一種生活方式,這很容易讓每個人都不得不重新審視自我,究竟是屬於「在路上」一類不斷改變生活方式,探求新鮮感的少數,還是「老婆孩子熱炕頭」追求平凡而安穩生活的大眾,盡管大家都希望自己是卓越出眾的少數,可是畢竟大部分也都是不能免俗的。

經過小說改編而成的電視劇,在質量上堪稱不俗,如果滿分是十顆星的話,滕文翼執導的電視劇版血色浪漫,宋錚願意給打上八星半,其中一顆星的缺陷,是演員的表演,另外半顆星,是不希望滕導驕傲,鞭策他繼續拍出好的作品。

整部電視劇,宋錚最喜歡的還是「燕京頑主時期」那段戲,飛揚跋扈的青春,雖然貌似墮落,卻也十分的深刻。

京片子也是此劇的魅力之一,幽默詼諧的對白,個性鮮明的人物性格,青春的粗暴,青澀都無一不深深吸引著宋錚的眼球。

在灰色時代被文革壓抑的靈魂,從而激發的叛逆,對國外文化的渴求,對美好愛情的追求,對兄弟友情的維護,都是如此直接了然,美的何其壯觀。

當然,宋錚通過這部小說,這部電視劇,也並不能完全理解那個年代的感覺和激情,但是故事里那些人物的行為,讓宋錚感覺到那種他不曾體會過得青春。

1968年,像上輩子的宋錚這種80年代的孩子,根本不知道那個紅色年代的事情,即使知道,他也覺得真的很愚昧,因為那種紅是帶著血色的。

頑主,打群架,拍婆子,裝孫子,然後是上山下鄉,上山下鄉,部隊當兵,接著轉業,上大學,再就業,拼搏人生,這些就是那時候基本的節奏了。

不曾琢磨,就不曾明白,一旦琢磨,有的就是人生的苦與痛。

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是極具特色的,除了主人公鍾躍民之外,那些出現在他生命當中的人物,也都具有著極其鮮明的個性。

周曉白,一個典型的公主形象出現的人物,靠著自己爸爸的權力,無憂無慮的生活,人人追,人人捧。但是偏偏給鍾躍民套住了,說實話,周曉白是整個故事里最讓人頭疼的一個人,她讓人喜歡,也讓人厭煩,反復無常,一次次的下決心與鍾躍民分手,一次次用眼淚證明了自己做不到,讓張海洋苦等十幾年,自己明明知道自己拴不住他,卻又不想放棄他,也不想放棄自己地位和自尊,只是想去改變鍾躍民,注定了是一場失敗。

張海洋,這是個讓人喜歡的家伙,為了兄弟,對自己喜歡的人隱藏了十幾年的感情,他希望周曉白幸福,就算周曉白最後嫁給了鍾躍民,他也會微笑的祝賀他們的幸福,並且沒有任何怨言,只是因為他希望他愛的人幸福,無論是他給的幸福,還是鍾躍民給的幸福。

「鍾躍民愛你,但是我愛你是他的十倍」

怎么說,只要對真正愛的人,只要付出自己的真心,無論多困難,無論花多少時間,肯定會得到回報的,試問,這種愛情誰可以做到

秦嶺,一個十分理智的女人,無論任何事情一定要做到公平,就算是愛情也是,這樣的女人讓人欽佩,不過宋錚倒是覺得她的一生,最後就是毀在她的理智上面的,因為愛情是沒有公平而言的,但是非要在愛情前面放上一部天平,只會讓理智混亂,在混亂中迷失了,只能挑選一條自己覺得最公平的路走,但是往往最公平的也是最坎坷的。當她碰到葉楚良的時候,宋錚就知道,她把自己埋葬在了錢下面了。

黎援朝,這個人並不是主角,但卻在整個故事里扮演著一個非常關鍵的角色,正是因為他的存在,讓鍾躍民的人生出現了幾次重大的轉折。

黎源朝是一個典型的干部子弟,燕京城的頑主都給他面子,無論何時,都表現出一幅智才的樣子,知道什么時候進,知道什么時候退。

雖然小混蛋時間里,因為沒有考慮好尺度,沒有考慮全面,讓自己進去了。但是他所表現出來的那種氣度,是任何人都學不來的。到後來在正榮集團的時候,無時無刻不顯示出精明的樣子,知人心,知道怎么用人心。如果說鍾躍民和黎援朝到底誰更聰明,宋錚覺得黎援朝顯然會更勝一籌。

高玥,海軍通訊員復原兵,這是宋錚最喜歡的一個女性角色,天真,充滿了對自己選擇的路的信心,十分機靈,任何事都可以猜個不離十,十分了解鍾躍明,如果說周曉白,秦嶺,周玥到底誰最了解鍾躍民,宋錚覺得是秦嶺,因為她知道鍾躍民並不屬於任何一個女人,所以她並沒有把心用在怎么去留住鍾躍民,而是給鍾躍民所有他想要的。周玥不怕吃苦,無論當兵,還是賣煎餅,只要她喜歡,她也覺得這是快樂的,有點享受的感覺。她愛鍾躍民,所以她最後選擇放手,讓鍾躍民去,因為她了解鍾躍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