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2 / 2)

如果這次一切都能照舊的話,在自己的手里,將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捧上奧斯卡影帝的寶座,對宋錚來說,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而且,還有一個原因讓宋錚必須放棄格拉斯這個角色,那就是,他是個黃種人,而格拉斯這個角色必須由一個白人來演繹。

先,故事的背景設定是在19世紀初,在那個時間段,越來越多的白人來到北美大6開疆拓土。

這些人里,要么就是一些在原來的環境里混不下去的人,企圖通過掠奪自然資源的方式一筆橫財來翻身。要么就是一些野心家,企圖來到這片蠻荒之地滿足自己的征服欲。

想財也好,想征服也罷,來到這里,就必然與這片土地上的土著印第安人生不可調和的矛盾。

戰爭與殺戮是無法避免的,印第安人憑借「本地人」、「擅騎射」等優勢,或許可以在保衛家園的戰斗中取得一些小勝利,但最終還是抵擋不了越來越多的擁有長槍大炮代表著更先進文明的白人,就像影片中為了保護幼熊,而「強.暴」了小李的大灰熊,最終還是死在搶下。

影片講述的故事中有以下幾路人馬,兩路開疆拓土,掠奪自然資源的「文明人」,一路就是小李子這幫美國皮草獵人,另一路是跟印第安人做交易,強.奸印第安女人,還被割了蛋的法國人。

兩路保衛家園的「野蠻人」,一路是波尼族印第安人,包括小李子的老婆孩子,還有幫助過小李子,最後被法國人吊死的那個印第安人,另一路是里族印第安人,就是影片一開始搶了小李團伙的這幫人。

影片的核心是小李子的復仇故事,最表面的矛盾也是小李子和湯老濕的矛盾,同為皮草獵人,這兩個隊友之間的差距還是比較大的。

小李子算是鴿派,只求財不害人,願意融合,還跟波尼族印第安人生了孩子。湯老濕算是鷹派,為了生存,為了財,不擇手段,人擋殺人,佛擋殺佛。

在這片生存資源匱乏生活條件艱苦弱肉強食的蠻荒之地,或許湯老濕的原則才是最優選擇,乞求人人都有小李子般的人性是不現實的。

文明和人性都是要有很現實的基礎的,起碼是吃飽穿暖,一旦身處蠻荒,求生的本能會讓人分分鍾回歸動物性。

極簡的敘事風格和極致的影像表達讓這部影片看上去像是小李子一個人的荒野生存真人秀,在其眾多的「可憐」之中,給人印象最深的是兩次「爬出來」。

一次是從自己的墳墓中爬出來,一次是從馬肚子中爬出來。

兩次的隱喻當然就是「重生」,從進化論的角度看,這也是物種的進化過程,從墳墓中生出的是植物,從動物肚子中出生的是動物。

雖然這看上去是一個由低級到高級的進化過程,但不要忘了,小李子在進入墳墓之前,已經是個人了。所以,這也是個放棄人性,回歸動物性的過程。

關於這一點,影片還通過聲音和影像進行了強化。聲音方面,被熊襲擊導致的聲帶受損,讓小李子基本失去了說話的能力,影片也多處強調人物急促的喘息聲和痛苦的呻吟聲。

影像方面,小李在兒子死後出現了幻覺,破敗的教堂、搖晃的鍾、殘破的聖象,這一切都是預示著信仰的崩潰。

語言和信仰,就是人區別於動物的兩大基本特征。在失去了這兩項之後,在強烈的生存本能和復仇意願的驅使下,小李子徹底退化成了一只動物。

動物小李子最終活了下來,並成功復仇,或許是導演不想讓故事過於殘酷,影片結尾小李沒有親手殺死湯老濕,而是讓他落入蘇族印第安人之手。當然,他還是死,並且會被割掉頭皮。

影片中的小李戰勝了兩個敵人,嚴酷的自然環境和殘忍的湯老濕,他取勝的方式不是小清新式的「用愛感化」,而是你殘酷,我比你更殘酷。小李子的成功,不僅不能代表人性的成功,反而是進一步強調了在嚴酷的環境和強烈的欲望之下人性的脆弱。

小李子的轉變其實也在映射當時美洲大6的這兩股勢力之間的對抗,代表著文明,卻在不斷燒殺搶掠的白人,以及代表著野蠻,卻只能在敵人槍炮之下,掙扎抵抗,守衛家園的印第安土著。

在白人的世界里,印第安土著被稱為野獸,野獸殺人,並不是因為它們想吃人,更不是因為它們生性殘忍,它們不管你是為何而來,是強大還是弱小,只要它們的領地受到侵犯,它們就會把入侵者撕碎,因為這就是野蠻世界的規則,如果不能守護自己的領土,等待他的就是滅亡。

而在歷史中的19世紀,大量的白人開拓者涌入美國中西部,也就是印第安人的聚居地,他們砍伐森林,獵殺野獸,嚴重的破壞了當地的生態平衡,也威脅到了印第安人的生存,於是他們遭到了反抗,爆了達科他戰爭、紅雲戰爭、黑山戰爭等戰役。

印第安人也獲得過幾場大勝利,無數白人的頭皮被他們割下。然而由於武器裝備的落後和白人源源不斷的涌入,他們的家園被毀,當地壯觀的野牛群也消失了,最後的印第安部落不得不在內布拉斯加州的羅賓遜堡與白人簽訂了拘留地協議,此後不得不四處遷徙,美洲平原的馬背文化和神秘的西部處女地,也很快消湮沒於歷史長河之中。

主角格拉斯和他的一伙同伴同樣也入侵了印第安人的領地,大量獵殺動物以獲得皮草,於是故事一開頭就看到他們一行人遭到印第安族人的襲擊,死傷過半,不得不乘船撤離,後來為了不被印第安族人追上,他們又棄船上岸。

格拉斯在一次獨自出行時,不小心步入了一窩狗熊的領地,護崽心切的母熊幾次攻擊了他,雖然被撕扯得體無完膚,最後格拉斯還是把母熊給殺了,並被及時趕來的同伴所救,這里明顯是把印第安人等同於熊,格拉斯等同於入侵的白人。

然而,格拉斯和那些為了利益不擇手段的白人不同,他並不會去侵犯里族人的利益,他甚至和一個印第安女人相愛,並生了個兒子,只是好景不長,在一次白人的入侵中,部落被毀,妻子被殺,為了保護兒子,他殺了一個白人軍官。

有格拉斯這樣的人,當然就有菲茨傑拉德這樣的人,後者明顯代表著那些貪婪的,為了利益燒殺掠奪不擇手段的入侵者。

為了錢他主動要求護送重傷的格拉斯,但在路上他為了省事又試圖把格拉斯捂死,被格拉斯的兒子霍克現後,他又殘忍的將對方殺死,最後欺騙另一個同伴把格拉斯留在了荒野之中。

而後來他被格拉斯重傷,並被蘇族人殺死的結局則詮釋了「復仇」這一主題,格拉斯為兒子復仇,印第安人為無數死去的同伴和被破壞的文明復仇。

格拉斯的兒子霍克,他是白人和印第安人的結晶,但最終又被菲茨傑拉德所殺,故事在這里想表達的大概是白人和印第安人本來有和諧相處的機會,但貪婪的入侵者們毀了這一切。

他們戴著文明的面具毀滅原始的野蠻,但當那自然的樹接連倒下,原始的枯骨上是墮落的旗幟,文明的廢墟里殘鍾搖晃,只剩下孤獨的人類和他們逝去的幻想。

如果格拉斯這個角色宋錚要自己來演的話,那么這個故事就只剩下了荒野求生和復仇,顯然格調被拉低了許多,而迪卡普里奧,或者任何一個白人演員來演的話,那意義可就完全不同了。

這個故事映射的是人性的變換,以及白人與印第安人之間的生存之爭,由一個白人來詮釋格拉斯這個角色,讓這個白人作為代表去向他的同類復仇,自然而然的也就引出了這個故事的核心思想一一反思!

前世這部電影在美國上映的時候,之所以引轟動,必然也有這方面的因素,在越來越文明的社會,人們必須學會反思。

至於宋錚最終選擇了和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合作,不過是順勢而為罷了,前世奧斯卡連續四次拒絕了小李子,如今,宋錚也想著改變歷史,讓小李子不至於要陪跑四次才有機會去觸碰那座獎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