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有樣學樣(1 / 2)

夜天子 月關 1555 字 2021-01-18

來,,..

戴同知和張繹見到知府後,依舊是各執一辭,相爭不下。於俊亭坐在一旁,一派淡風輕的模樣,時不時地插上一句話,雖然只是只言片語,怎么聽都像是在勸說雙方要理智一些,但效果往往是火上燒油,把個本無急智的張大胖子急得直冒虛汗。

張雨桐是晚輩,而且沒有任何職司在身,他私下里與父親計議事情自然是可以的,但是這種場合卻不能出現,即便出現也不宜插嘴,所以張知府想找個人商量都不行。

張繹是他的手足兄弟,戴同知是公認的他的心腹手足,不管他斷哪一邊有理,都會讓另一方不滿,而眼下這種局面,顯然無論他是否公道處斷,都會讓一方心生怨憤。

戴同知道「知府大人,朴階現今就在廳下候著,知府大人喚他上來一審便知。」

張繹道「大哥,當時在塔的,唯有我兒孝天、朴階和戴崇華的女兒三人,要查真相,豈可不讓他的女兒上堂?」

張繹心中想得明白,如果凶手真是朴階也就罷了,如果不是,從戴同知這兒是休想看出什么端倪的,但他的女兒才十三歲,一個不諳世事的女娃兒,如果她是真凶,心虛膽怯之下,眾人面前必定容易露出馬腳,所以執意要求把她喚到大堂。

戴同知道「小女昨日見了血腥場面,受了驚嚇,現今神思恍惚,上了公堂能問出什么?我這女兒自幼體弱多病,如果因為驚擾有個好歹,你張繹擔得起這個責任嗎?」

戴同知又轉向張知府道「知府大人,凶手朴階現就在階下。而且他自己也親口承認了,張繹執意要我女兒上堂,戴某不服!張繹只因與戴某一向不和,這是故意找戴某的麻煩。」

於俊亭眼珠一轉,對張知府道「府尊大人,張土舍和戴同知各執一詞,只聽他們爭論於事無補,不如先把朴階提上堂來,若是問得有不清楚的地方,再找其他佐證也就是了。」

於俊亭根本不在乎戴同知和張土舍誰能勝訴,她只想促使張胖子接手這樁案子,只要他接到手里,就一定砸鍋,無論怎么判,對他都是有利無害。

但張胖子事先已經得了兒子提示,深知無論如何他也不能插手其中,否則就是自斷一臂,所以馬上搖頭,正色道「於監州此言差矣,事涉戴同知和本府胞弟,本府來斷此案,縱然公道,誰認公道呢?」

於俊亭一怔,以她對張鐸的了解,這個死胖子根本就是個沒能力、沒主見的笨蛋,若不是比他兄弟早出生了兩年,斷然輪不到他來做土知府,今天怎么蠻有主意的樣子。

張鐸嚴肅地道「新任推官葉小天來自葫縣,與我銅仁各部均無交情,正可秉公而斷,此案便發付刑廳,由葉推官審理罷。戴同知,二弟,本府只希望,小兒輩年少無知,他們之間不論發生了什么事,你們作為本府的臂膀心腹,都能精誠團結,莫要因此生出嫌隙。」

於俊亭秀氣的眉兒微微一皺,葉小天?那個被她抓進銅仁晾起來的死猴子?毫無疑問,此案推到誰身上誰倒霉,可問題是,她要籍此案讓張胖子難做啊,折騰那只死猴子有什么意思。

如果此案真要推到葉小天頭上,那無論怎么判,張知府都能置身事外了。若是審理結果確與戴同知的女兒無關,那自然皆大歡喜,而這恰恰是她於監州不想看到的一幕。

由張知府來斷,不管真相如何,她都可以大做文章,此案判了朴階是真凶,她就可以傳出風聲,說張知府唯恐戴同知與他離心離德,寧可委屈自己胞弟,叫各地不明真相的土司們更加輕視張氏。

如果張知府判了戴同知女兒償命,本來跟著她搖旗吶喊的戴同知就會沖到最前線,做「倒張」的急先鋒,從而最大程度地保存於氏的實力,如今交給葉小天去審,這如意算盤可不都要打亂了?

由葉小天來審,無論結果如何,案子是葉小天審的,也是葉小天判的,於俊亭都無法推波助瀾,從中得利了。可是,久不入府衙的她,今日是打著帶涉案的堂弟前來協助辦案的幌子才出現的,如果干涉太多,張胖子勢必有所警覺。

於俊亭權衡了一番得失,心中稍稍猶豫,還沒等她想出辦法,張知府已經把此事決定下來。

張繹和戴崇華同樣各有打算。張繹是張氏家族的土舍,一向只在部落里替胞兄打本族內部事務,不大理會官場中事。

他只覺得,他是知府的胞弟,而且他要求的是真正公道,如果真相與戴家女兒有關,絕不能放過,如果與她無關,他也不會糾纏不休,這個姓葉的既然端著他大哥的飯碗,叫他查明真相秉公而斷應該不難。如果執意要由自己大哥斷案,恐怕戴同知又有了遁詞借口,而且張家的形勢現在很不利,他也清楚,這一不能不考慮,他也不想讓大哥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