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節 規矩(2 / 2)

我家的大明郡主 老豬 2331 字 2021-01-18

陸副所長一板一眼地說「是。上頭的領導說,他相信文局長您一定能秉公、依法、公正地處理這樁意外事件,不會因為私人感情而影響了案件的處理,也不會因私廢公、借機打擊報復、非法刑訊。一切行為都嚴格依照法律,在法律的界限內進行——這就是我上頭領導的話了。」

文修之又露出了他那招牌式的冷笑「你們領導還真愛瞎操心。部隊的事情,他也要管?告訴他,我們情報部做事,不用他教——對了。陸所長,這個肯德基的店里,應該有視頻監控的,我建議你把那視頻給復下來。周圍的群眾里,說不定也有人把整個過程給錄下來了,你也不妨找他們了解一下經過,尤其是那姓丁的說過的一些話,我覺得很有意思,你不妨也報告你們領導去。嘿嘿!」

看出文修之的笑容里好像懷有某種不懷好意的味道,陸副所長心下一緊,他直覺地知道。這不是什么好差事,文修之的笑容很是有恃無恐,只怕那視頻里會錄下一些對自己領導很不利的東西。

如果有可能,陸所長是很不願多事碰這些東西的,但既然問題是文修之這么說了,如果自己不去采集這些證據。到時候,惹出什么麻煩來。自己這責任人也是一樣逃不掉的。這時候,陸所長真是暗暗後悔,今天為什么是自己當班,接下了這個燙手番薯。

他苦笑著「是,遵照文局長您的命令,我馬上就收集證據去——對了,文局長,我收集到的視頻資料,要不要給您送一個副本過去?」

文修之淡淡說「送也可以,不送也無妨。無所謂了。」——因為有自己手包的暗中錄音錄像,文修之對肯德基那清晰度不夠的攝像頭錄下視頻還真看不上眼。

當下,丁三被四局的軍人開車帶走了,文修之卻是招呼許岩上了自己的車,車子緩緩開動了。這時候,文修之一直綳著的臉才松弛開來,他揉著臉,笑道「哎喲,今天崩緊了一天的臉,真是累人啊——演戲也真不是件輕松的差事啊!」

現在,事情完結了,許岩漸漸也看清楚了,今天的整個事件,其實是文修之一步步地挑逗丁三,激怒他、引誘他不斷地激怒犯錯,最終錯得不可收拾——從丁三發怒走過來開始,他就完全落入了文修之的陷阱里了。很多細節,直到現在回想起來,許岩才明白過來當時文修之當時的用意。他震驚於文修之反應之快——對一樁完全的意外事件,他隨機應變,立即做出了最佳的應變,那種反應和機敏堪稱神級。

尤其是,文修之使出了苦肉計,被打了一記耳光,這不能不讓許岩動容——為了幫自己出口惡氣,文修之可是真下了血本了。為了這個,許岩誠懇地向文修之道謝,後者只是「呵呵」地置之一笑「這有啥,你別聽我剛才瞎扯,那是在唬人呢。咱們干特情這行的,打人和挨打都是常事來著,我的皮早練得厚了,那小子那勁頭,對我來說跟蚊子叮差不多。

不過,岩老弟,我有理解你昨天的感受了那小子確實賊可惡!瞧他那張狂的勁頭,忒招人痛恨——換了我是你,手上也有把槍,我說不定也會忍不住朝他開槍了。」

「文哥,這個人,你打算怎么處理呢?」

文修之「嘿嘿」一笑「放是不可能的,先扣著吧,看看會引出誰來。不急的,我們辦案子,羈押個一年半載的,那是沒什么問題的。」

許岩有些擔心「可是,文哥,先前,你曾經說過的,咱們抓丁三回去的話,只怕會引起一些對你不好的影響。。。」

「老弟,你不懂,此一時彼一時了。如果我們無緣無故把丁三安個罪名抓回去,這是咱們理虧,丁三身後的人就有理由跟我們要個說法了,我們也只能放人;但現在不同了,是丁三莫名其妙地來找我們麻煩,挑釁我們,打了我,還調戲弟妹,這樣的話,我們抓他,那就師出有名了——哪怕是明知道我們是公報私仇也好,丁三身後的人都沒話可說,大家都只會說丁三這貨是自己找死,這就是規矩!

就算是老爺子脾氣好,知道丁三敢打我耳光,他也是肯定贊成我弄死他去——敢當街打我們文家的耳光,或者說,文家四少被個小混混打了,如果我不給他一個狠的,以後我們文家人在外面還抬得起頭嗎?老爺子雖然脾氣好,但碰到這種大事,他是決計不會含糊的。」

聽文修之說話,許岩若有所思,然後,他想了一陣,失聲笑道「文哥,你說得有理。我覺得啊,國家平時口口聲聲說法制啊依法辦事,但在你們這里,你們之間講的不是法律,而是口口聲聲講規矩,照規矩辦事——我覺得,對你們來說,法律好像是失效的。」

聽許岩這么說,文修之也愣了一下,然後,他笑了「岩老弟,你這么說,還真是的呢!嗯,你讓我想想啊,為什么會是這樣的呢?」

文修之畢竟思維敏捷,他只是微微沉吟,卻是立即就想到了,他說「嗯,我明白了,為什么會是這樣的呢?岩老弟,你說,老百姓,你們為什么要*律?」

許岩一愣,他沉吟道「因為,法律是保護我們大家的吧,而且,如果不遵守法律,觸犯了法律,後果很嚴重的,會有公安局抓你去、檢察院啊法院之類給你判刑坐牢。。。嗯,所以老百姓都必須要*律。」

文修之頭「岩老弟,你說對了,普通老百姓*律,那是因為他們頭上有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在壓著他們,如果誰不遵守法律,就會受到執法部門司法機構的懲治——我這樣說,對吧?

但問題是,在我們這樣的勢力和派系之間,並沒有這樣壓在我們頭上主持公道的執法部門——你見過哪個警察敢來抓我嗎?或者誰敢來監督我們老爺子?

既然失去執法部門的監督和懲罰,那所謂的法律,對我們來說,就完全失去了威懾力,完全是一紙空文了,而我們在意的,就只有規矩了——規矩這玩意,很難定義到底是什么東西,它包含了法律的一部分,又不包含法律的另一部分,這是各個勢力之間約定俗成的慣例,是派系間利益分配的機制,也是道德和傳統糅合的東西,非常微妙。

規矩經常是由慣例構成的,但有時候又是隨形勢而變的,微妙之處,大家都能領會於心,但又無法言述。對我們來說,犯法的事,雖然有忌諱,但並不是絕對不能做的——就像刑訊逼供這罪名一樣,真要按照法律上寫的那樣嚴格追究起來,全國只怕所有的刑警都要挨抓了哪個警察敢說自己審問時候一根手指都沒碰過嫌犯?但規矩,那卻是真不能破的,那些肆無忌憚地破壞規矩的人,往往會受到所有人的一致圍攻。

只有那些在斗爭中失敗,被踢出圈子的倒霉蛋,他們才會受到法律的嚴懲——但要搞清楚,這並不是因為他們做了壞事,違反了法律,所以才受到法律的嚴懲,而是因為他們破壞了大家一直遵守的規矩,被踢出了圈子,落入了常人的境地——而在這時候,法律對他們就是威嚴而有效的了,那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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