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棘手的案件(1 / 2)

韓警官 卓牧閑 1334 字 2021-01-18

.顧新貴的事告一段落,吉主任再次打電話表揚,也只是表揚。

抓捕轄區內逃犯跟老百姓種庄稼一樣,是本職工作,是份內事,局里除了表揚不會有其它表示。快到年底,寫總結報告時多個成績,僅此而已。

同往常出差回來一樣,開會,聽留守的同志匯報工作。

鄉長助理什么職位,在思崗,只要能干上鄉長助理,一年之後鐵定副科級。

特派員從參加工作到現在,一直當領導,一直有行政職務,參加過縣委組織部的青干班培訓,不是那些帶括弧的軍轉干部,到明年這個時候肯定副科級實職,在局里至少大隊長,調到政府就是副鄉長。

上司有前途,下面人才能跟著沾光。

同志們歡欣鼓舞,稱呼立即改成「韓鄉長」,不再是不倫不類的「韓特派」。

王燕越干越有勁兒,激動不已匯報道:「過去一星期,警務室共接警8起,3起交通事故,一起在柳下河大橋東邊的第二個十字路口,一起在思良公路丁湖交界處的三岔路口,一起在團結橋。全是摩托車,沒人死亡,我們主要維持秩序,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其它的由交警隊接手。

另外5起中1起是治安案件,根據聯防隊員提供的線索,抓獲幾個聚賭的,案值較大。我們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參賭的六個人進行了處罰,一人5000,小勇去局里辦的治安裁決。局里特事特辦,鄉財政截下來的那40%,沒要我們警務室墊付。「

建築站幾個干部,其中有一個項目經理,全有錢人,從北方回來沒事干,聚在一起「炸金花」,玩得比較大,一晚輸贏上萬。

韓博接過材料看了看,抬頭問:「汪經理有沒有來說情?」

「來了,我按你留下的指示,公事公辦,快事快辦,看到裁決書,汪經理沒說什么,交上罰金把人帶走了。」

罰款返還大多給了鄉財政,他能跟警務室說什么。

不過招呼是要打的,回頭去趟建築站,姿態放低點,請他諒解諒解。

韓博點點頭,又問道:「另外兩起治安案件呢?」

王燕材料都不用看,如數家珍地說:「第一起其實是鄰里糾紛,秋收了,秸稈沒地方去,放火燒。良東村的一個婦女,燒稻草時沒在地里看,火勢蔓延,把人家沒收割的稻子燒了。兩畝多水稻,顆粒無收。人家急了,打110,我們必須出警,現場看了看,請村干部幫助計算損失,讓點火那家賠償。

一個嫌賠償多,一個嫌獲得的賠償少,不依不饒。

從村里鬧到警務室,在一樓吵一下午,怎么說不聽。我實在沒辦法,跟他們說這事我們公安管不了了,你們要么去丁湖法庭起訴,要么去司法所調解。丁湖太遠,他們竟然真去找吳所長,一家先交50塊錢調解費,調解結果跟我們的調解是一樣的。多50塊錢沒地方去,你說這算什么事啊!「

司法所調解是要收費的,不聽警務室勸,非要去司法所花這個冤枉錢,想想是挺搞笑。

「最後一起是盜竊,紅旗村一個魚塘被人偷了至少五百斤魚,我們在現場發現腳印和掛斷的絲網。案值不大,刑警隊不願過來勘察,只能走訪詢問。小單發現幾個嫌疑人,但沒確鑿證據,要不借公捕大會這股聲勢,把他們帶到警務室來問問,看能不能問出點什么。「

雞毛蒜皮的案子也是案子,不破老百姓不滿意。

韓博沉吟道:「四五百斤魚一家吃不了,嫌疑人肯定運出去賣掉了。我們分下工,明天一早,我去柳下,小單去丁湖,陳猛去李庄,去集市尤其菜市場問問,看能不能收集到銷贓線索。「

「行,不過有件事更重要的事,小勇,你最了解情況,你匯報。」

「好的。「

安小勇拿出一份統計清單,凝重地說:「韓鄉長,我在下村時發現責任區有好幾個外地媳婦沒報戶口,直到孩子上小學才找村干部上戶籍,並且只上孩子戶口,她們的戶籍沒遷移過來。以前遇到過這種事,那時我沒權管,現在負責戶籍不能不管,不能再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