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九章 案情分析(1 / 2)

韓警官 卓牧閑 2074 字 2021-01-18

&bs;&bs;&bs;&bs;s:加更兩章,感謝「421」友的連續萬幣打賞,感謝「有關單位」、「藍奇冰」等友打賞(好幾位,不一一枚舉),存稿用完,明天更新稍晚點,請各位見諒

&bs;&bs;&bs;&bs;(以下正文)

&bs;&bs;&bs;&bs;韓博看完現場,劉副局長讓民警關好門窗,貼上封條,交代小區物業經理看好這個昨天有四口人,今天一個人都沒有了的房子,請韓博和王新磊支隊長一起去吃飯,吃完飯參加第一次案情分析會。

&bs;&bs;&bs;&bs;他要去大飯店,韓博自然不會同意。

&bs;&bs;&bs;&bs;已經過了開飯時間,分局食堂大師傅估計下班了,三人在路邊找到一家川菜飯店,算上分局刑警馮威和兩個司機正好一桌,炒了幾個菜,讓老板娘直接上米飯。

&bs;&bs;&bs;&bs;吃飽喝足,趕到分局已是晚上8點多。

&bs;&bs;&bs;&bs;先拜訪區委常委、政法委記兼石岩公安分局局長宗記功,宗記雖然不精通公安業務,但今天下午一樣沒閑著。

&bs;&bs;&bs;&bs;死者譚興濤是辦企業做工程的,鋼結構廠里有幾十號工人,在開發區有好幾個工程,企業有流動資金、應收賬款及應付賬款,人死賬不能清,不然會影響社會穩定。

&bs;&bs;&bs;&bs;中午和分管這方面工作的副區長,召集區政府相關部門一把手,成立一個工作組,進駐工廠,接管企業,封存賬目,等確定財產繼承人,再把死者譚興濤的資產和生意移交給繼承人。

&bs;&bs;&bs;&bs;宗記知道省廳刑偵總隊來了一位副處級偵查員,沒想到總隊來的領導居然會如此年輕,打完招呼,介紹起他這邊的情況。

&bs;&bs;&bs;&bs;「這件事很麻煩,譚興濤一家屍骨未寒,譚家的七大姑八大姨已經開始爭奪家產了。譚興濤的哥哥譚興波聲稱譚的資產只能姓譚,譚興濤妻子劉梅的父母現在考慮的不是給女兒女婿辦喪事,居然跑過去准備接管工廠。

&bs;&bs;&bs;&bs;譚興濤的前妻付立琴情緒最激動,下午跑到局里替她弟弟付立清哭訴叫冤,同時聲稱譚家財產本應該是由譚惠惠,也就是她與譚興濤的女兒繼承的。現在女兒死了,財產應該歸她這個母親。

&bs;&bs;&bs;&bs;人死了,群龍無首,工程做不下去,譚興濤生前承攬的幾個業務尤其鋼結構工程,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甲方以合同說話,明確表示工程進度要是趕不上,會去法院起訴,按照合同中的違約條款索賠」

&bs;&bs;&bs;&bs;官司一打,財產一分割,譚興濤生前辛辛苦苦搞起來的企業估計也就關門了。

&bs;&bs;&bs;&bs;至於死者親屬爭奪財產,聽上去似乎沒什么人情味,沒有最起碼的親情,但人死不能復生,譚興濤的情況又比較特殊,要是不爭,以後很可能沒機會爭,從現實的角度出發,他們這么做也可以理解。

&bs;&bs;&bs;&bs;不過這些是區委區政府考慮的問題。

&bs;&bs;&bs;&bs;事實上區委區政府只需要暫時控制住局面,防止資產流失,保證工人工資,財產將來怎么分割,甲方怎么索賠,讓他們自己去法院打官司,最後由法院去判。

&bs;&bs;&bs;&bs;韓博考慮的只是案子,看看手機上的時間,正暗想專案組中午派出去的民警有沒有全來,什么時候開案情分析會,外面傳來報告聲。

&bs;&bs;&bs;&bs;「請進。」

&bs;&bs;&bs;&bs;宗記坐在平時難得一坐的局長辦公室轉椅上,看著剛進來的分局辦公室主任問:「昌奎同志,什么事?」

&bs;&bs;&bs;&bs;「報告宗記,省廳來了一個同志,找韓處的。」

&bs;&bs;&bs;&bs;「找我?」

&bs;&bs;&bs;&bs;「是的,在樓下。」

&bs;&bs;&bs;&bs;「宗記,王支隊,不好意思,我下去看看。」

&bs;&bs;&bs;&bs;應該不是領導,如果是領導就直接進來了,宗記沒打算下樓,起身道:「沒事,我問過,有一組民警正在往趕,等他們到了再開會。」

&bs;&bs;&bs;&bs;「您坐,我去去就。」

&bs;&bs;&bs;&bs;韓博歉意的笑了笑,同分局辦公室主任一起來到樓下,原來找自己的是一個老熟人,一見面就立正敬禮。

&bs;&bs;&bs;&bs;「報告韓處,杜總隊讓我帶車過來向您報到!」

&bs;&bs;&bs;&bs;葛正建,偵辦26案時在鳳儀縣見過,他當時是隨同杜總隊過去的,只見過幾面,知道他叫什么,沒怎么打過交道。因為當時杜總隊負責調查鳳儀縣前常務副縣長的死因,自己負責偵辦詐騙案、負責追贓。

&bs;&bs;&bs;&bs;小伙子一臉興奮,敬完禮,抬起胳膊指指身後的警車。

&bs;&bs;&bs;&bs;越野車,跟省政法委那輛一個品牌,只是懸掛的是警牌,車頂裝有警燈,車身是公安塗裝。

&bs;&bs;&bs;&bs;總隊領導一人配一輛車,這不是搞特權,真是工作需要。

&bs;&bs;&bs;&bs;刑偵總隊跟其它總隊不一樣,哪里發生大案總隊領導就要去哪兒,要第一時間趕到,據說幾位副總隊長一年在外面的時間,甚至在車上的時間,都比在省廳機關的時間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