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逃難的小淘氣(1 / 2)

「小姑娘,你來阿拉斯加做什么,這個季節可不適合旅游。」

「我不是來旅游的。」

「那是做什么?」

「逃難,有人在追捕我。」

阿拉斯加,通往林城的高路上,行駛著一輛拉木頭的卡車。

阿拉斯加本是毛熊的領土,1853年克里米亞戰爭爆後,毛熊害怕阿拉斯加殖民地被鷹國奪走,提議將阿拉斯加賣給梅國,1867年4月雙方以72o萬美元成交。

從此之後,阿拉斯加就成了梅國的海外領土,第49個州,也是最貧窮落後的一個洲。

外面下著大雪,坐在車廂中,都能聽到外面呼嘯的冷風。

開車的是一位老人,看上去六十多歲,戴著個皮帽子,一邊開車一邊喝伏特加,整個人都是醉醺醺的。

女孩很年輕,大約十六七歲,穿著一件帶兜帽的黑色外套,手邊放著一個黑色背包。

如果老人不是喝了太多的酒,一定會現女孩自始至終都在觀察窗外,一只手隨時放在車門的位置,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她能夠在第一時間逃走。

「追捕你,什么人在追捕你?」

「一些壞人。」

女孩靦腆的笑了笑,並沒有深談下去的意思。

老人聳了聳肩,自動腦補了一下欠下高利貸,被黑手黨追捕的畫面,低語道:「那你可得跑快點,我聽說那群人心狠手辣,像你這樣的小姑娘,一定會被賣到紅燈區,到時候一輩子就毀了。」

「呵呵...」女孩笑了笑,依然沒有多說什么。

卡車行駛在雪路上,一路搖搖晃晃,也不知道行駛了多久。

就在女孩坐的屁股麻,想要活動一下身體的時候,遠方出現了燈光與城鎮的影子。

「我不去林城,只能送你到這里,順著這條路走一公里就是林城,祝你好運。」老人將卡車停在路邊,指著夜幕下的小鎮。

林城說是城,可是它並不大,居住人口不足兩萬,如果不是在阿拉斯加這樣的地方,無論如何也不會被評定為城市。

女孩笑著與老人揮手告別,打開車門從卡車上跳下去,背著背包一步步走向遠方。

老人看著女孩的背影,忍不住高聲問道:「小姑娘,你還沒告訴我你叫什么呢?」

「我叫小淘氣,這就是我的名字!」女孩轉過身放聲高呼,蹦蹦跳跳消失在了風雪下。

......

「今天可真冷,聽氣象台的人說,風雪最少要持續三天,我真是受夠這個鬼地方了。」

「誰不是呢,我現在就想攢錢,搬到新西墨哥州去,據說那里一年到頭也看不到雪花。」

「為什么不去夏威夷,那里才是男人的天堂。」

「扯淡,夏威夷的物價多高,我辛辛苦苦攢的兩萬美金,恐怕用不了兩個月就得跟我說再見。」

行走在城鎮中,小淘氣低著頭快走,盡量避免與路邊的醉鬼相遇。

阿拉斯加的男人,一生只有三個職業,開冰鑿魚,伐木,采礦。

林城既然有這個名字,它的主業是什么就不用問了,這里的居民百分之九十五,都依靠伐木業為生,剩下的人則圍繞著伐木業,經營主要面向伐木工人的酒館,飯館,或者日用品商店。

這些一年到頭,總在山林里鑽的伐木工人,每天都會將自己喝的酩酊大醉,而且十個里有八個是暴脾氣。

小淘氣可不想在這里,與脾氣暴躁的伐木工人,來一場冰雪下的邂逅。

叮鈴鈴!!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正在營業的商店,小淘氣開開心心的走了進去,為自己的行囊補充了一些必需品,並詢問道:「請問一下,林城有旅店嗎?」

「旅店,沒有,我們這里是伐木區,不是旅游區,如果你想找地方住的話,我建議你去酒館看看。酒館有很多房間,經常有醉酒的客人留宿,算是半個旅店了吧。」店員趴在櫃台前玩手機,頭也不抬的回答道。

聽到店員的話,小淘氣知道只能這樣了。

要是有選擇,她不會來人跡罕至的阿拉斯加,更不會來大伐木場一樣的林城。

她沒有選擇的余地,除非她想跟同伴一樣突然消失,不然她就必須遠離人群,去誰也不知道她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