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街公寓的陽台上,王旭坐著沙,搖晃著手上的朗姆酒。
在他面前,有一副清畫面,顯示著卡門的身影。
「安德斯在貧民窟中頗有勢力,不但掌握著貧民窟三分之二的底盤,而且還跟貧民窟的警長稱兄道弟,卡門一個人去救人,怎么看都是肉包子打狗啊!」
王旭喝著紅酒,有些奇怪的看著眼前畫面。
在他看來,卡門去救人是必死之局,他實在想不出卡門一個人,怎么從安德斯的賭場里,當著十幾名小弟的面將人救走。
實際上,卡門自己也想不到,他去救人全憑著心中的一口氣,走在半路上,氣泄了,同樣進退兩難。
安德斯是誰,那是貧民窟的老大,只要你想在貧民窟中討生活,就要在他那交衛生費,不然你就混不下去。
想到安德斯的強大,狠辣,卡門就覺得肩膀上的傷口隱隱作痛。
那是個二話不說就敢開槍的暴徒,喪心病狂的,自己只有一把鐵片磨成的匕,怎么跟他斗啊。
卡門懷揣著匕,低著頭,走的很慢。
他想過轉身離去,不管巴克與湯姆死活的想法,但是他又放棄了。
卡門知道自己不是好人,打架,偷盜,勒索,搶劫,無惡不作。
可他不是白眼狼,巴克與湯姆二人,是跟他從小在貧民窟長大的朋友,要是沒有他們兩個的幫助,自己的日子一定會難熬很多。
現在卡門還記得,那是個下雪的冬天,很冷。
他帶著妹妹出門乞討,希望有好心人能給他一點面包屑,他們實在是太餓了。
那是哪年,卡門有些記不清了,在貧民窟長大的孩子,從來不關心今夕是何年,因為他們習慣將每一天,都當做最後一天來渡過。
卡門只記得,那一天,巴克跟湯姆再勒索一個小孩的蛋糕。
那是塊奶油蛋糕,蛋糕上面鋪著厚厚一層奶油,奶油上還點綴著一顆櫻桃。
「你是誰,我們沒見過你。」
「我叫卡門,住在你們隔壁那條街。」
「想不想跟我們混,我們正在招兵買馬,准備大干一場。」
「我想你們跟我混,讓我來做老大。」
「憑什么?」
「憑我足夠聰明,跟著我混,我會讓你們擁有很多蛋糕。」
「真的?」
「當然,如果你們同意,我們就用這塊蛋糕,當做我們結盟的見證。」
「怎么見證?」
「分著吃掉怎么樣?」
「真是個好主意」
放棄只是一句話,真正放下的卻是十幾年的同甘共苦,還有曾經的歡聲笑語。
耳邊浮現著童年的笑聲,卡門目光慢慢堅定起來,救人,自己一定要將人救出來。
「就是這里。」藏在路口的巷道後面,卡門偷偷瞄著一家賭場,猶如正在捕獵的獵豹。
這家賭場,是安德斯的主要活動地點,它有上下兩層,前後只有一個門。
與眾不同的是,這個門開在二樓,一樓是沒有門的,想要進門就要先爬樓梯上二樓,然後再從二樓下到一樓。
從外面看,樓梯上有小弟守著,除了賭客其他人一律不許入內。
而且,卡門不清楚巴克二人,是不是被帶到了這里,如果沖進去一看不在這里,那就事情大條了。
「這位先生,我有兩個朋友得罪了安德斯先生,被安德斯先生的手下抓了,他們大概十五六歲,一個又矮又胖,一個又高又瘦,請問是不是被抓到了這里?」
卡門沒有貿然行動,而是找到了一個路邊賣水果的攤位,對中年攤主詢問道。
中年攤主坐在攤位後面看報紙,聽到卡門的話頭也不抬,否認道:「不知道。」
「請您了,您在想想。」卡門從口袋里掏出一枚五美分的硬幣,放在了攤主面前。
看到硬幣,攤主翻了翻報紙,回答道:「有點印象。」
「可以肯定嗎?」
有點印象可不夠,卡門要的是百分百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