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擇易避難(2 / 2)

漢魏文魁 赤軍 1730 字 2021-02-23

至於曹丕繼嗣,固然出乎很多人意料之外,也讓某些人捶胸頓足,但終究無論按嫡庶排序,還是按年齒排序,曹昂之下都是曹丕,他最具有繼承合法性。事情敲定前大家伙兒還能私下謀劃,爭斗不休,等事情真敲定了,在沒有揪著曹丕什么大錯的前提下,也都不好開口阻撓。

再說了,以曹操的個性,是那么容易收回成命的嗎

但是隨即楊修的下獄,就確實引起了一陣不小的風波。

楊德祖是鄄城王曹植的黨羽,此事盡人皆知,楊修本人也並不避諱,多次在曹操面前誇贊曹植。如今曹操先立了曹丕為太子,旋即逮捕楊修,誰都清楚是要削諸王黨羽,以穩固曹丕的太子之位啦。

楊修的罪名是:「前後漏泄言教,交關諸侯。」誰都清楚「交關諸侯」乃獲罪之由,但就表面上看起來,「漏泄言教」則更為嚴重――當儲位未定之時,有幾個臣子不「交關諸侯」的哪怕基於法不責眾的原則。都不能因此而獨罪楊修啊。但「漏泄言教」就不同了,用後世的話說乃是「泄露政府機密罪」,足夠餐那項上一刀。

在原本的歷史上,楊德祖就是因此而死的,只不過在這條時間線上。情況略有所不同,案審多日,曹操還沒有下定決心要不要宰掉他。因為在原本歷史上,雖然「軍國多事,楊修總知外內,事皆稱意」。權威很盛,終究論官職不過「丞相主簿」,是個機要秘書而已,說殺也就殺了。而如今在魏國的新官制體系當中,楊德祖貴為秘書監。秩上二千石,秘書還是秘書,不過是皇家秘書長――驟殺九卿之貴,這個決斷並不容易下啊。

群臣多勸曹操赦免楊修,只有是勛暫不表態。於是曹操特意把是勛喚入宮中,當面懇談,問他:「楊德祖可殺否」是勛一本正經地回答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況外姓乎」

曹操心說我知道你並不怎么喜歡曹植――起碼比起曹昂、曹丕、曹彰、曹沖來,你跟子建的交往最少――跟楊修在政見上也常起齟齬,你要我貶謫楊修。那是一點兒都不奇怪,但你是宏輔一向與人為善,從來也沒要我殺過什么人哪哦,趙達可能例外……然而趙達一介下臣耳,也不能跟楊修相提並論啊。楊德祖世家弘農楊氏出身,其父楊彪為前朝三公。他本人也向有盛名,又執掌中樞機要多年……你建議我殺楊修。就不怕引發輿論的批評嗎

所以他追問了一句:「如此,是可殺之耶」

是勛不肯正面回答。卻反問了一句:「陛下以為,制法刑人,所為者何」

曹操說那當然是為了懲前毖後,既抵償罪過,又警誡效尤啦。是勛點點頭:「要在警誡效尤也。譬如某甲殺害某乙,而即捕殺甲,乙乃不可復蘇,其罪如何抵耶再如某丙竊某丁錢,且無可償,而即捕流丙,丁亦不得錢,其罪如何抵耶乃欲使後人知殺人、盜竊必罹刑法,不敢妄為也。今陛下捕修,亦為警誡群臣,立儲天家事,臣子不得妄涉也。」

說完這些,話鋒突然一轉:「臣子交關諸侯,為一旦得逞,所輔者正位,乃可久富貴也,非真愛其人,樂為其死耳。彼乃本無死志,何必以死威懾之使彼等知交關諸侯,必失富貴可也。刑徒尚可復起,人死不能復生,非謀叛之罪,無殺戮之慘,而驟害公卿性命,恐朝中人人自危矣。」

我同意法辦楊修,以儆效尤,但並不贊成殺他。雖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他貌似也還不當死罪吧而且這人確實有才啊,陛下向來愛才,就不覺得殺他可惜了的嗎

曹操皺眉道:「朕始用之,而今惡之,不欲再相見也。既宏輔雲不當殺,乃可諷有司判流。」是勛搖搖頭:「德刑均出於上,何必使彼德臣」

曹操會意。於是數日後便即判定,楊修罪不可赦,理當大辟,奏上,曹操大筆一揮,雲其向有功績,可免死罪,逐出京師,貶為楊州別駕。別駕在前漢時為州郡佐職,實掌其政,如今卻只是一個虛銜而已,平常也就有點兒奉長官之命,召集各部門開會的權力罷了。

再說那天是勛返回家中,是復已經搬回來住了,就私下問父親:「今天子召見阿爹,得為楊德祖事乎德祖亦世家子,政見與陳長文稍同,即可趁便殺之也。」是勛搖搖頭,說我勸皇帝不要殺他。為什么呢

「天子今可殺彼,異日乃可殺我,使天子喜殺大臣,非吾等之福也。要在使其不能復起可也。」

是復說您怎么能夠確定皇帝隔幾年不會再念叨楊修的好處,不再復用他呢還是一刀兩段,最為簡潔干脆。是勛笑道:「殺之固易,然行事擇易而避難,若成慣習,亦非福祉。」什么事兒都覺得動刀子最簡單,這種心理可要不得啊,終會使人喪失警惕心,從而萬劫不復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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