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從情從禮(1 / 2)

漢魏文魁 赤軍 1748 字 2021-02-23

榆中王曹昂將至洛陽,朝廷難免為此又起波瀾關鍵在於禮儀問題,曹髦應該用什么禮節來對待曹昂呢一方面,曹髦為君,曹昂為臣,當行君臣之禮;另方面,曹昂為父,曹髦為子,當行父子之禮。請大家看最全兩者本想齟齬,你若從了君臣之禮,哪有親父拜子的道理呢若從父子之禮,君臣分際便要混亂……

這類事情,在歷史上從來也沒有出現過,傳位孫輩之事確有,但一般情況下都得孩子老爹已經死啦。後世倒是也有父在以子為繼的事例,但前提是以小宗入繼大宗如今曹髦是直接繼了祖父之位,大宗在曹操和曹髦之間那一輩兒算是斷的,曹髦上無所承,你就不好把曹昂給徹底撇開啊。

比如說後來的宋英宗趙曙,本名趙宗實,為濮王趙允讓第三子,後為仁宗趙禎收為養子,傳於帝位,他登基的時候,親爹趙宗實還沒有死。群臣奏議,英宗是以小宗入繼大宗,所以他名義上的老爹該是從叔父仁宗,而不該再為濮王。

王珪等且奏:「先王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愛之心分於彼,則不得專於此故也。是以秦、漢以來,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統者,或推尊其父母以為帝後,皆見非當時,取議後世,臣等不敢引以為聖朝法。」其實還有一個重要理由沒有說出口,那就是濮王還活著呀,若從舊例尊為天子,那天下就有兩個皇帝啦「天無二日,國無二君」這老話就要破產。

現在的情況比那還要糟,曹昂不但還活著,而且曹髦沒有一個名義上的皇帝父親可以尊奉,那么他應該怎樣對待曹昂呢詔下群臣商議,是勛乃奏:「郗鴻豫國之大儒,當垂問之。」

郗慮這會兒掛著鄉侯的爵位,正在都中吃閑飯呢,年近古稀,已經遠離了朝廷中樞。因為崔琰見用。所以是勛又把這位大師兄給想起來了,打算請他燃燒最後的光熱,為自己掌控鄭門再出一把力我讓你多風光一把,你還不投桃報李,到時候把鄭學掌門的位子傳給我嗎

而且象這種和稀泥的事情,郗鴻豫從來最拿手啦。果然曹髦召之顧問,郗慮就說了:「陛下既承大統。與榆中君臣分際明矣。然而何謂君臣昔文王訪太公,待如尊長;漢高得留侯。目之師友;至於周公攝政,成王安敢而臣之君臣之義,以昭示天下,明秩序也;君臣之禮,以統合國家,明尊卑也……」

臣子不一定見了皇帝就要磕頭,某些特殊情況下,皇帝先向臣子行禮,那也並不為過。關鍵是父子之親。人之大倫,沒有讓老爹朝兒子磕頭的道理啊「可目榆中為元老之最尊者,行主客之禮,宜矣。」

所以最終決定,詔命榆中王曹昂贊拜不名、入殿不趨,等真見面的時候,曹髦先避席長揖。口稱:「阿父。」曹昂再還禮也止長揖而已口稱:「陛下。」

其實郗慮這種和稀泥的意見,事先也征求過是勛的同意。他問是勛:「今天子問榆中王事,當從禮耶,從情耶」是勛回答他說:「先有人倫,而後有禮,禮為人設。非天造也。人先孝親,然後忠君,若天子不孝,何期臣子之忠耶」其實心里想的是:我寧可哄抬父子之孝愛,也不去繼續塗抹君臣之忠敬雖說在封建時代,這兩者幾乎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存在……

郗慮得到了是勛的支持以後,就在朝廷禮制方面上竄下跳。又提了不少修改意見出來。比方說按照古禮,逢喪則廢樂三年,以表哀悼,但是郗慮說了:「禮樂為行政之基,豈可久廢七月可也。」

其實在原本的歷史上,曹操以正月喪,曹丕七月即復禮樂,也是有時代基礎在的逮至晉朝,世家用事,儒禮逐漸僵化,才恢復了傳說中的三年之期。

郗慮的意思:你們都說我沒本事,可我終究是鄭門大師兄,本代掌門人,要沒有兩把刷子,那師兄弟們能服嗎崔琰之流少數派可以忽略如今我就偏要搞出點兒新花樣來,只要天子恩准,便傳為百世之法,後人行此禮儀,都會想到我的名字叫你們還敢瞧不起我

崔琰得著機會就勸說曹髦,說郗鴻豫搞那一套不對,「實媚俗亂禮也」,曹髦總是拍拍他的肩膀:「暫用之可也。」因為鄭門尤其是郗慮一派在儒學中占有主導地位啊,郗鴻豫一開口,是宏輔再附和,遂至士林紛紛響應,那我也不敢貿然跟他們對著干哪。咱就先這樣吧,以後再想辦法,等我地位穩固了,自可撥亂反正。

曹髦本年虛歲十五,擱後世就是所謂的「中二年齡」,這歲數的孩子正當反傳統、求創新、喜熱鬧、厭冷清之時,所以他在理智上認同崔琰所說,其實在感情方面,還是比較傾向於郗慮的建議的。若廢樂整整三年,那還不得把自己給悶死再說了,就與曹昂相見之禮,郗鴻豫貌似深刻地體會到了自己的孝親之心,而又能使群臣認同,果當代之大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