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談幾許,范質當先,返政事堂而去,而今的范相公,已成為政事堂中的骨干之臣,肩挑時務,權柄日重,威望漸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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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去冬來,隨著天氣漸涼,動物收起了爪牙,朝廷也漸息大政,前後持續了四個月的「整佛治法」,在乾祐三年冬至日這一天,由皇帝下詔,中樞宣發,正式結束。
在這場名整飭、實滅佛的運動中,共廢置墮毀大小佛寺計三萬三千七百三十所,釋放丁口約以二十三萬人,另緝捕查究犯法忘逸之淄徒七千余人,僅各地上報,收繳土地七百六十余萬畝。
至於財貨、糧食之類,看得著的眼前利益,則更豐富。作為這場饕餮盛宴中占大頭著,輸往東京的銅料便有上千萬斤,至於金銀、錢糧更是無算,總之是肥了一波,陸續輸入東京的巨大滅佛紅利,早已讓一干朝臣安心了。雖然,總少不了人閑言碎語,把「暴政」、「苛舉」拿來說事,為此,武德司已教彼輩做人了。
此變之後,大漢全國寺院,僅余三千余座,系籍僧尼不足六萬,大漢佛宗發展,遭到重創。
當然,巨大的收益背後,沒能避免禍患。在這數月之中,諸道州共生民亂四十余起,民亂雖分大小,然地方將吏平亂亦有效率高低,手段差異,與亂之民死傷逾兩萬。並且河南之地,有不少僧尼偷偷逃亡南唐、荊南避難,雖然朝廷及時發令遣兵攔截,仍舊造成了不小的人口流失。
當然,南唐佛道益昌,這些寧肯遠避他國的僧人,向佛意志顯然堅韌,這些人到南唐,對於大漢而言,倒也並非完全壞事。
而受皇帝命,范質與王溥召集一干學士,就佛寺及僧尼的管理制定出了一套比較全面的制度,曰《大漢乾祐中外寺院僧尼管理條制》。
首先是寺院的存廢,諸道州縣鎮,皆有敕額,以「功德」及戶籍人數定之,無敕額而私建者,法辦。
其次,僧尼系籍,需在官府登記,上報中央祠部,統一管理。系籍僧尼,定期考核。
第三,出家剃度,男女有年歲限制,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另需家中父母、祖父母同意,已孤者需同居伯叔兄處分,即便如此,還需官府考驗經文。全部符合條件,方與系籍。
第四,便是繼續發展度牒制度了,對於往朝度牒,盡數廢棄,而現存寺院之僧尼,需在一年之內向官府申領受牒,當然,免不了再被刮一層油水,畢竟官府也是有行政成本的。
至於其他,則是一些補充細條,禁絕先時僧尼聚眾眩惑流俗之舉,如戲弄道具、符禁左道、妄稱變現還魂坐化、聖水聖燈妖幻之類,另增觸例懲戒法辦之條例。
這些條制,無異於對佛門的發展,再增加一層限制,劉承祐粗觀而從之,沒有更多計較,甚至對於這些條制,也並不是特別在意。此次滅佛,在他心里,實則屬於一錘子買賣,抑佛發展,終究不是他最終目的。
他也不認為,靠著這么些條制,便能真正限制佛門的發展,釋宗的生命力,實在太頑強了。他這一朝,或能壓制,繼世之君呢?隔世之皇呢?
在劉承祐看來,只要對他的宏圖大業有利,國情發展,時世現狀,需要他滅佛,他就做了,就是這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