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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升會的閑散任務是寫在牌子上貼在小老大神台上的,明碼標價。

如果是兩個人才能完成的,對象的名字會豎著寫在一張紅紙上再從中間破開。

拿到紅紙把名字拼起來的一瞬間,兩人不約而同一擊掌。

「成了!」

紅紙上是廖天瑞頗有風骨的娟秀小楷,剛柔並濟的筆法。上面寫著三個字,霍山扣。

張不三的春天又來了。

「玉笛暗飛聲啊,早發霍的城呀。寧日一米九啊,瑞瑞我的手呀。」他哼歌兒打著響指走在去霍家的路上。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張不三,在第74章因為照片最後的位置出現過。旭相當懊悔當初沒有去搶這個監視霍山扣的紅紙任務就是被他搶了。

第203章交給爸爸!

「一副臭皮囊,有什么好在意的?傷疤是男人戰斗的證明,是我們的勛章。」

「是的。父親。」

寧摸他剛好的傷疤。誇他:「看起來更像道上的人了。凶狠,嗜血而生。我寧的兒子,不是什么斯文白凈的小白痴。」

「是。父親。」

寧日曾一度以此為榮。

直到在佛堂偷聽到自己的身世。

那時候的寧日,心頭溢滿不甘。

他強行壓下自己的委屈,他的身世,他的血脈。

活著的人比死去的重要。

至少他還有弟弟。

當弟弟也來誤會他,他再沒有留戀,帶著一個孩兒遠走他鄉。

他不奢望幸福。

不渴求有人愛他在乎他。

帶走那個孩子也不過是因為七娘染血的雙唇吐露了三個字,拜托你。

寧日不帶走那個孩子,作為刺殺寧家新任家主的罪惡女人生下的孽種,他必死無疑。

所以,無論錢將軍怎么警告他帶著一個娃娃走難會很麻煩,寧日依然固執要帶著這個孩子走。

血液,打火機,□□,山上升起的朝陽,這就是寧日的前半生。

過早觸摸死亡,血脈至親的傷害,熄滅了他情感的火苗。

不知道世上有愛的人,不懂得愛。

跟錢將軍意外分離之後,他的後半生變成了打獵、帶孩子、半夜被孩子一腳踹下樹枝去再堅強地爬回去,給孩子蓋上自己帶出來的夾克外套保暖。

某一天早上,他學山頂洞人鑽木取火。

玩了半天手都磨破皮了,那段杉木依然如故。

他嗤笑自己白心機。

並攏雙手,反扣舉高過頂。

寧日伸了個大大的懶腰活動一下筋骨。

「嗯~啊。」

粉狀碎屑散發出陣陣清香。他深吸一口,甚至懶得睜開眼睛。

「火生不成倒生成香料了。正兒,你聞聞,香不香」

他給孩子取名為寧正,也是祈願自己改邪歸正。

許久不見回應。

他睜開眼睛,環視四周。

原本安安靜靜蜷縮著身子靠在樹下睡覺的寧正不見了。

樹下只有他半夜給人披上擋夜露的破舊皮夾克。

他慌得一下子站起來,差點被地上杉木段絆倒。

他揉了揉眼睛發現那真是他的舊皮夾克,跟樹皮的棕色渾然一體,那孩子昨夜蜷縮在里面,他便以為那樹皮里面如今也藏了他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