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升會的閑散任務是寫在牌子上貼在小老大神台上的,明碼標價。
如果是兩個人才能完成的,對象的名字會豎著寫在一張紅紙上再從中間破開。
拿到紅紙把名字拼起來的一瞬間,兩人不約而同一擊掌。
「成了!」
紅紙上是廖天瑞頗有風骨的娟秀小楷,剛柔並濟的筆法。上面寫著三個字,霍山扣。
張不三的春天又來了。
「玉笛暗飛聲啊,早發霍的城呀。寧日一米九啊,瑞瑞我的手呀。」他哼歌兒打著響指走在去霍家的路上。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張不三,在第74章因為照片最後的位置出現過。旭相當懊悔當初沒有去搶這個監視霍山扣的紅紙任務就是被他搶了。
第203章交給爸爸!
「一副臭皮囊,有什么好在意的?傷疤是男人戰斗的證明,是我們的勛章。」
「是的。父親。」
寧摸他剛好的傷疤。誇他:「看起來更像道上的人了。凶狠,嗜血而生。我寧的兒子,不是什么斯文白凈的小白痴。」
「是。父親。」
寧日曾一度以此為榮。
直到在佛堂偷聽到自己的身世。
那時候的寧日,心頭溢滿不甘。
他強行壓下自己的委屈,他的身世,他的血脈。
活著的人比死去的重要。
至少他還有弟弟。
當弟弟也來誤會他,他再沒有留戀,帶著一個孩兒遠走他鄉。
他不奢望幸福。
不渴求有人愛他在乎他。
帶走那個孩子也不過是因為七娘染血的雙唇吐露了三個字,拜托你。
寧日不帶走那個孩子,作為刺殺寧家新任家主的罪惡女人生下的孽種,他必死無疑。
所以,無論錢將軍怎么警告他帶著一個娃娃走難會很麻煩,寧日依然固執要帶著這個孩子走。
血液,打火機,□□,山上升起的朝陽,這就是寧日的前半生。
過早觸摸死亡,血脈至親的傷害,熄滅了他情感的火苗。
不知道世上有愛的人,不懂得愛。
跟錢將軍意外分離之後,他的後半生變成了打獵、帶孩子、半夜被孩子一腳踹下樹枝去再堅強地爬回去,給孩子蓋上自己帶出來的夾克外套保暖。
某一天早上,他學山頂洞人鑽木取火。
玩了半天手都磨破皮了,那段杉木依然如故。
他嗤笑自己白心機。
並攏雙手,反扣舉高過頂。
寧日伸了個大大的懶腰活動一下筋骨。
「嗯~啊。」
粉狀碎屑散發出陣陣清香。他深吸一口,甚至懶得睜開眼睛。
「火生不成倒生成香料了。正兒,你聞聞,香不香」
他給孩子取名為寧正,也是祈願自己改邪歸正。
許久不見回應。
他睜開眼睛,環視四周。
原本安安靜靜蜷縮著身子靠在樹下睡覺的寧正不見了。
樹下只有他半夜給人披上擋夜露的破舊皮夾克。
他慌得一下子站起來,差點被地上杉木段絆倒。
他揉了揉眼睛發現那真是他的舊皮夾克,跟樹皮的棕色渾然一體,那孩子昨夜蜷縮在里面,他便以為那樹皮里面如今也藏了他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