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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一條腿。

本來故事發展到這兒,主人公最多也算是罪有應得,可偏偏編劇覺得這還不夠矛盾,給了主人公盜竊勒索的真正原因——他父母家暴,他要湊錢去城里外婆家。

結局是個雨天,他一瘸一拐地去鎮上唯一的車站,他的錢湊齊了,他可以離開這個地方。他很高興,帶著希望,瘸了腿走得本來就慢,於是他抄近路,又走了那條巷子。

這一次,他看見的不僅僅是那伙毒販,還有那個毆打他的警察,幾人笑得猙獰,面上是不加掩飾的貪婪。

最後,警察打死了他。他一個人死在這條巷子里,所有的希望光明戛然而止,雨水混著血水,打濕了整條巷子。

這片子的主演,正是凌封。

這部片子上映就有人看上了凌封的演技,真實瘋狂,雖然年紀還小,對角色把握得卻十分到位,仿佛他就是劇中那個讓人又恨又同情的十七歲少年。

這部電影雖然沒火,但凌封卻因此簽下了藝興娛樂。

葉新是幾年前被凌封粉絲安利後,在一個盜版網站下的資源看的,他看完全身都在發抖,是的,他害怕。說不清為什么,他就是害怕,他只看過一遍就不敢再碰。他不記得主角的名字,那些劇情凌封的每個表情,他卻又記得清楚無比。

而當那害怕的感覺過去之後,他才漸漸覺得欣喜,因為凌封,成了明星了。

恍恍惚惚,凌封已經從最初的青澀少年成為高冷帥氣的男神。

葉新看著凌封在鎂光燈下嫻熟地擺出各種姿勢和表情,又一次感概著,時間過得真快。

從廣告公司里出來,李元給葉新打了個電話,說是凌封粉絲送的禮物,讓他去搬。

葉新當時想,是有多少,要用到「搬」這個字。可等他開車到了公司後,他才清楚地明白經紀人先生的用詞很准確,大大小小估計有百來件禮物。

他花了半小時才將東西全塞進車里,回到靈芳苑又花了半小時才將禮物全部放進凌封家里的儲物間。

凌封拍完廣告就一直在家看劇本,看到葉新氣喘吁吁地爬上爬下也沒受到打擾。

等到葉新全部搬完,坐在儲物間的地板上一邊喘氣一邊對自己送凌封的禮物自慚形穢時,凌封才從沙發上起來,倚在儲物間的門框上,說道:「給我在明月定個包間,晚上我約了人。」

「好的凌封哥。」葉新一聽到凌封的聲音又滿血復活了,立馬從地上起來,拿出手機就准備預訂。

「廚房有果汁,你要渴了就喝吧。」凌封的聲音從客廳傳來。

「好的。」葉新心里甜滋滋的,除了上午的緊張,果然當凌封的助理還是個很不錯的決定。

「凌封哥,你吃飯我要陪你進去嗎?」葉新將車停在明月餐廳外,問道。

凌封從後視鏡里看了他一眼,說:「當然,只是我朋友,不用緊張。」

葉新跟著凌封去了包間,里面還沒人,凌封也是這家餐廳的常客,他剛坐下,經理就過來打招呼,凌封菜單也沒看,點了幾個菜,讓服務員開了瓶紅酒。

不多時,包間的門被推開。

來人一頭囂張的金色頭發,戴著墨鏡,穿著雖休閑隨意,卻像自帶陽光,刺眼得很。葉新想,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明星氣場。

葉新連忙起來,等著凌封介紹。

「這是余坤。」凌封簡單說了下,「那是他女朋友,林笑依。這是我助理,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