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五章古羅馬公民(2 / 2)

先,當然是世代住在羅馬城里,城里就是上等人城外就是下等人,就是這么簡單。當然還有就是服兵役,25年之後你沒死的話就是公民了,沒錯25年。

當然了,以後羅馬還會出現皇帝,所以皇帝也有權利賜予公民權,未來有一段時間羅馬的自由民會全部成為公民,然而這樣公民泛濫,公民的權利自然也就被稀釋了,公民也就不那么美好了。

還有一種是投機取巧的辦法,就是你找到一個羅馬公民,然後讓他收你做他的奴隸,等過段時間讓他把你釋放了,你就立刻成為公民了,不過你只是三等公民,並不能立刻或得到公民的所有權利。

這就和去香港和美國生孩子,讓孩子得到當地身份一樣。

還有其他辦法,比如花錢購買一個公民身份,前提是你足夠有錢。你如果真的那么有錢的話,在其他地方一樣很快樂,也不用非要求個公民身份,除非你真的非常稀罕做羅馬公民。

還有可以揭腐敗,你只要抓住官員腐敗的證據,那么你也可以成為公民。但普通人恐怕很難走這條路,如果不怕被殺人滅口的話還是可以嘗試的。

之前說了公民也是有等級的,第一等的當然就是羅馬公民了,第二等是拉丁公民,第三等就是投機取巧獲得公民權利的三等公民。

拉丁公民的風俗語言和羅馬人一模一樣,可是因為他們不是生在羅馬城里,所以不能參加選舉也不能繼承羅馬公民的財產,當然也不能和女性羅馬公民戀愛。

只有羅馬公民才能和羅馬公民戀愛結婚,當然男性羅馬公民也可以和其他女孩結婚。就是這么任性。

不過成為了公民自然也就有了一定的義務,不是說參政,因為大多數公民都是愚昧短視的,公民可以大放闕詞但如果不成為官員或者議員並不能影響政局。成為了公民,如果你參軍的話,就不能投降,如果投降就立刻失去公民身份。除非你是從敵軍手里『逃』出來,如果是敵人放了你,也一樣要失去公民權利。

同時公民也失去了『無恥』的權利,如果被人揭你***·***、和幼·女生關系、涉足演藝圈、誣陷他人等等行為,你雖然還是公民,但你將不能正常結婚生子甚至連工作都不能保證。

所以做公民可以,但不能無恥,因為無恥有罪,罪名『無恥罪』。

蔡和顯然是調查的很深入,將整個羅馬社會展現在大家面前,一個社會階級被高度分割的國家。

然後就是羅馬奴隸的介紹了,比起羅馬公民的富麗堂皇,奴隸就不那么光彩了。沒有任何權利,連最基本的生命和財產也是不受保護的,所以才會出現『角斗士』這個職業。

不要說自由,連生命也不過是取悅公民的工具。

奴隸的日子很慘,蔡和描述:田園之中鐐銬的聲音蓋過了雞犬。

那些被抓過來的奴隸,完全是戴著腳鐐工作的,那可是真正的奴隸,生活在秦國的讀者恐怕也只有以徭役來類比。在送徭役的時候怕苦力逃走,一般也會用繩子把他們綁在竹子上。

可是農田里干活還要戴鐐銬那是難以想象,至少秦國的農田里看不到。

最後蔡和在結尾處寫到:羅馬這個國家有多少奴隸,就有多少仇敵。更是振聾聵。

「竟然有這樣的國家,簡直聞所未聞。」巨子忍不住說道,這和墨家的兼愛非攻政策相差太遠了,只愛公民卻把奴隸當做非人勞力來使用,駭人聽聞。

其他人也不怎么舒服,這種國家實在是太邪惡了,怪不得不能有皇帝,恐怕誰做皇帝都會遺臭萬年。

但更多讀者還是只被公民的權利吸引,而忽視了奴隸,似乎他們去了羅馬就一定是公民而不是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