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峰被一群乞丐綁架了。
這找誰說理去?
等到麻袋終於被摘下來,李之峰也不知道自己被帶到哪里了。
反正,周圍全是乞丐。
他媽的,落到乞丐窩了?
「撲街仔,你還認識我嗎?」
一個穿著新衣服的乞丐忽然罵了起來。
嗯?怎么那么面熟?
再一看,可不就是被自己打暈的那個乞丐?
倒了霉了。
李之峰就打暈了這個乞丐,偽裝一下自己,誰想到還惹出了這樣的麻煩?
「你,你認錯人了吧?」李之峰尋思著對方反正沒有看到自己面孔,抵死也不承認就是了。
沒想到,疤瘌頭一指李之峰身上的衣服:「撲街仔,那是我的衣服,你當我不認識?」
那么破的衣服也能認識?
李之峰無語了:「我是一個作家,想要寫個關於花子的文章,所以不得不如此。小兄弟,我不是給你錢賠償了嗎?」
「寫書的沒一個好東西,我呸!」誰曾想疤瘌頭卻不依不饒的。
「我們是叫花子,可叫花子也有叫花子的尊嚴吧。你給他錢,早晚會用光,用光了,還不得繼續討飯?」
正在這個時候,一個人走了進來。
我們是叫花子?
你是叫花子?
這人估計有五十左右,穿著馬褂,掛著一塊懷表,戴著一副眼鏡,手指上還有兩個大金戒指。
一看,衣冠楚楚,哪里有半點叫花子的樣子?
所有的乞丐一看到此人,立刻表現的畢恭畢敬的。就連疤瘌頭也不做聲了。
這人走進來,大咧咧的在屋子里唯一的一張太師椅上一坐:「在下高英瀾。」
李之峰「哦」了一聲。
這誰啊?沒聽說過。
他不知道的是,這高英瀾在廣州,也是一個名人。
他一心想要效仿陳起鳳,再次一統廣州丐幫。
他從十八歲開始,花了三十年的時間,大大小小的吞並了廣州數十個大大小小的丐幫幫派。
如果不是戰爭爆發,廣州還真有可能出現第二個乞丐皇帝。
丐幫幫主可不是穿的破破爛爛的,不但不窮,而且很有錢。
丐幫的產業多。
除了主業乞討,副業也從陳起鳳開始就被淋漓盡致的開發了出來。
什么幫人哭喪,新店開業,助拳斗毆,都少不了他們的身影。
廣州民風剽悍,各村常有械斗。如果有哪兩家人起了沖突,要找些人幫幫場子、充充門面,丐幫自會安排一些身體健壯,頗有些拳腳氣力的乞丐前去。
這些好勇斗狠的乞丐本就無家無室,無牽無掛,今朝有酒今朝醉,有了今天沒明天,打起架來自然是無所畏懼,實在好使。
當然,如果主家真用折了弟兄的性命,那也是要向丐幫繳納一份昂貴的安家費的。
所以,大大小小的丐幫幫主都很有錢。
他們又不用親自出面乞討,自然穿得風光。
眼看著李之峰不認識自己,高英瀾知道他是外地來的,也沒在意。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李之峰:「你是打傷我兄弟的?」
「是?」
李之峰坦然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