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9章 婚姻法則(2)(2 / 2)

身主只是初中文憑,她早早輟學出去打工了,雖然現在大學生遍地都是,可對沒有上過學的身主來說,大學生還是挺有吸引力的。

再加上身主心思比較單純,覺得男方爸爸口碑差不要緊,因為要跟她過日子的人是她丈夫,又不是老公公,所以才答應了。

事實卻完全不是這么一回事,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但結婚就是兩大家子的事。

作為一個女人你嫁給你丈夫後,首先你得住到男方家,如果遇見一個明事理的婆婆,等你跟你老公吵架的時候,不管誰對錯婆婆會先說自己的兒子,然後再心平氣和跟兒媳婦講道理。

這樣的婆婆有利於家庭安定,但是如果碰見那種尖酸刻薄的婆婆,在你跟你老公吵架的時候,她只會給你老公拱火,攛掇著你們兩個人離婚。

身主的婆婆就是這樣的人,每次身主兩口子吵架,不管是不是身主的錯,婆婆都會偏向自己的兒子,還在背後說身主的是非。

遇見極品婆婆不是最苦逼的,苦逼的在於你不僅有一個愛挑破離間的婆婆,還有一個耳根子軟,又不會明辨是非的丈夫。

身主的丈夫叫張國寧,大學畢業做了點小生意,然後賠錢就一蹶不振了,變得好吃懶惰起來。

身主跟張國寧相親的時候,張國寧已經做生意失敗了,他從骨子里是瞧不起初中學歷的身主。

但是因為家庭條件,各方面條件好的女孩看不上他,條件不太好的女孩他又看不上。

婚姻法則一: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結婚是兩大家子的事情。

談戀愛的時候你跟對象甜甜蜜蜜就可以了,但結婚後就是家長里短了,婆婆就相當於上司,老公相當於同事,你跟同事老公鬧別扭了,好上司會給你們調節,讓你們握手言和,壞上司會攛掇著你們讓你們吵的更加厲害。

所以婚姻法則第一條是,找結婚對象家世很重要,公婆很重要,不要覺得我只跟我老公過日子,其他人無所謂,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要結婚的妹子擦亮眼睛看公婆,離結婚還早的妹子也要明白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