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第一場賽後的富翁成就(1 / 2)

這個世界既然有格斗之王跟街頭霸王的比賽,那掌握了氣的武術家各自都不能算是窮人了。一部分人在政府里掛名拿錢做事,一部分人撈偏門掙錢,形象好的一部分人則是走正行做代言人拍廣告當明星之類掙錢,哪怕都不願意做的——他也可以開道場收徒弟掙錢。不過依舊有少數人只追求武道的成就,進行刻苦的修行——這里面出現的就是武術家之中的窮鬼了。

這樣的例子不管是格斗之王還是街頭霸王都有,最有名的就是街頭霸王的隆——這位追求武道在全世界漫游,從沒干過正經職業,基本上也不曉得靠什么謀生,窮得很。

白浪這樣冒出來的,就是屬於優質資產,看他的形象十分周正,容貌可以說是英氣勃足以擔任硬派男主角。那還不趕快簽下來?白浪看到簽字費已經有上億日元了......對於這種事情白浪倒是不反對,「不如我去你們公司談談?」白浪往後面看了一眼,走了出來關上門。

至於藤田剛先生嘛,他還沒下班,桃子會不會跟他說自己跟白浪睡一起?估計是不會的,而藤田先生出於友情也不會問——一百萬元是貨真價實的。

桃子跟坂田作為搭頭,多半也是跟白浪一起簽約的——不可能單獨簽約,因為她們不值得那個價錢。「突然想起那些女武術家好像都是非常有錢啊?!」白浪倒是想起他在看格斗之王的時候,看到的級大明星——不知火舞與藤堂香澄,這兩位在日本跟東亞范圍內的麻宮雅典娜一起成為了格斗之王日本的招牌人物,代言金收到手軟......

白浪平日里不看什么廣告,否則他一早就該現了。

公寓外面停著的是豪華的房車,一早就等著白浪了。這幫人前呼後擁將白浪送到了某高樓里面的公司開始談商業合作,態度那是極好的,甚至連官方人物都出來路過了一下——完全沒把白浪其實是拿東亞古國護照的事情當回事。「在日本報名參賽,當然算是日本隊伍啦?!」這就是默認的規矩啊。

白浪承認他完全沒想過這個,不過這種規矩也就用一屆,下次他要是去其他國家報名組隊,那就算是其他國家的咯。

合約讓人眼花繚亂,於是白浪便按照電話簿花名冊找了看上去最靠譜的律師來幫忙——對方對成為他的專屬律師非常感興趣,所以願意在還沒收律師費的情況下幫忙他看合同。

這一天的晚些時候,白浪現自己已經成為了「億萬富翁」,根據合約他先拿了一筆兩億元的簽字費,然後扣掉大筆稅之後他還是有一億多,接下來就是合約之中的各種收入。合約對他來說相當寬松,出席活動主要就是看他自己的意願.....對這樣的武術家基本都是這個規矩,當然抽成有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