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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顯然是有故事的,周益生還准備再講下去,卻被方小姐打斷了,顫抖著聲音說道,「還是我說吧,很多事你也不知道。」

她說著看向了蔣少明,事情卻要是從蔣少明的姥爺被過繼開始講。

方小姐原名方蓮芝,跟方成華一起,是布店老板方業死去的老婆給他生的一雙兒女,兩人足足差了五歲。小的時候,母親猶在,布店的生意也算不錯,一家生活富裕,方成華和方蓮芝這對兄妹日子過得很好,父親雖然說不上多慈愛,可也對他們關心有加。後來母親病死,半年後,父親就續弦了。

「都說有了後媽就有了後爸。其實是男人天性涼薄,一來生孩子他們不用付出,原本感情就不如母親的濃烈,二來想要討好小老婆,自然就對我們不上心起來。後母生了兒子後,就生怕哥哥作為長子要繼承家業,也眼紅我媽留下的嫁妝,怕我都陪嫁出去。那些年我們的日子過得特別差,動不動就要罰跪,一天都不給吃食,好在,哥哥和我還能相依為命,慢慢就過來了。

原本我們想著,那時候男孩子十五歲成親,等著哥哥成了親,就是大人了。他就想著自己出去找個活干,就算接不出我來,也能讓我倆的日子過得好些。哪里曾想到,後媽心思那么歹毒,一天哥哥剛從私塾放學回到家,就被後媽塞上了馬車,說是有親戚想要見他。那一去就再也沒回來。我瘋狂的找哥哥,質問他們將哥哥送到了哪里去。為此還讓他們覺得我不遜,而挨了打。後來還是家里的老仆偷偷告訴我,過繼出去了。可給了誰,去了哪里,我卻一無所知。

我那時候已經七歲了,早已懂了事情。那是重長子的時代,連長子都能過繼出去,我又算什么呢。我一邊跟老仆打聽,一邊就變得老實起來,帶弟弟妹妹不說,還要干家務,給鋪子里做刺綉。可他們做的太隱秘了,我什么都沒打聽到,漸漸我就長大了。那時候我就想,等我嫁了人,再求了丈夫,幫我找。可我哪里知道,他們會那么喪盡天良。」

說到這里的時候,方蓮芝一臉的憤怒,她隨後說道,「不,我應該說,我沒想到,他們不是人!那會兒後媽生的弟弟已經十二歲了,讀完了私塾,送到了省里讀中學。中學可以辦留洋,但需要大筆的花,可我們家不過是個小商人,哪里有這個錢?他們算了錢不夠,我以為就沒事了,哪里想到,他們把主意打到了我身上。那時我已經十四歲了,因為隨了媽,在鎮上是有名的漂亮。他們就想把我賣出去。」

方蓮芝嘲弄的笑了一聲,「一般的姑娘,十二歲就定下了親事,十四五歲就要出嫁了。而我十四歲還沒說定人家呢,鎮上來提親的人多得很,可都沒達到他們的要求。我以為最多我守到十八歲,成了老姑娘,他們就會不得已把我嫁出去的,可萬萬沒想到,那日鎮上過了軍隊,有個四十歲的軍官來店里閑看,瞧見了我,他們就把我賣出去了。

我反抗過,我不願意過,可卻挨了打,告訴我不嫁也得嫁,死我都不能死在家里。隨後,我就被嫁給了我的第一任丈夫,那個男人跟我爸一個歲數。」說道這里,方蓮芝忍不住又哭了起來,「嫁給他沒幾天,軍隊就要南下,他就把我帶走了。離了那對父母,那男人又對我好,我心思簡單,就想著,老點就老點,起碼是自己的家,於是就安下心來,想要跟他過日子。

他官做的不錯,我嫁他時已經是團長了,很快就派去了廣州,又升了官。我就在那里做了官太太。他對我挺好,讓我幫他應對官場上的人,也學了好多東西,認了字,還懂了英文,人人都叫我劉太太的。我以為這日子就這樣了,只要我找到哥哥,再生個孩子,就是一輩子。哪里想到我跟了他幾個月,哥哥一點消息都沒有,孩子也沒懷上,解放了。

他要去台灣的,我以為自己也會跟著走,我還想著,走了的話怎么找哥哥,結果才知道自己想多了。我根本就不是什么正房太太,他在廣州鄉下有老婆孩子的,平日里想不到,撤退的時候卻帶上了,留給我了一萬元大洋和一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