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大明商業銀行構想(上)(2 / 2)

日月永在 煌煌華夏 1242 字 2021-10-22

「所以我建議,應該先在各地成立信貸部門,鼓勵和支持商人們從國家的手里借取錢財來進行商業活動的擴張。

而有信貸就勢必需要有相對的儲蓄,想發展銀行業,先把這基礎的兩點做好,銀行的主要功能在於信用的創造與轉移。至於信貸的創造采取何種形式,比方說以儲戶流通賬戶的形式還是以票據的形式發放信貸,則並不重要。因為信貸創造的事實原比信貸本身的形式更加重要。」

這番話說的朱允炆不住點頭,銀行最基礎的業務確實是吸納存款和發放貸款。

「搞儲蓄和信貸,就勢必需要用到書面協議,如何防偽和保證公正性呢?」

銀行一定也必須是朝廷出面成立的,只要背靠著國家的支持,銀行永遠不可能在雙方關系中屬於弱勢群體,那么,一旦地方的銀行主官耍心眼,吃虧的,只會是存款的百姓和貸款的商人。

這位歐洲的商人將歐洲眼下使用的方式說了出來,但卻並不為朱允炆所采納。

因為歐洲的商業合同,采用的方式無非就是公證人制度加上書面協議罷了。

眼下威尼斯的商業銀行多是私人銀行,本身並不具備以權謀私的資格,但大明的銀行可是中央直屬,屬於官方背景,是有本事辦壞事的。

「可以考慮加上保險制度一起實行。」

這個提議讓朱允炆眼睛一亮。

比如大明前期在各省的省城建立一家銀行,而同時由當地的布政使司衙門、皇商分會、錦衣衛所共同出資成立一家負責提供存貸的保險商會。

存款的時候,儲戶可以為自己這筆儲蓄購買一份保險,按儲蓄金的比例繳納保險金,如果這筆儲蓄被銀行侵吞了,那么則由保險商會全額承擔這筆儲蓄金的賠付。

而貸款的時候,銀行要為自己這筆貸款購買一份風險保險,一旦貸款收不回來,則由保險商會出面沒收商人的質押物及追討欠款。

如果連保險商會都追不回來的話,銀行可以將沒收的質押物轉交給保險商會,而保險商會全額承擔這筆貸款的款項。

只要保險商會不願意自掏腰包,那么每一筆儲蓄和信貸活動,他們都要派人查驗合同的真偽性,甚至是每隔一段時間派專人去銀行審察每一份合同。

雖然這未必能保證每一筆儲蓄或者信貸都能做到百分百的公正和無風險性,但已經避免掉了絕大多數可能存在的風險。

「眼下大明的商人賺的都是辛苦錢,也就是依靠走南闖北調查市場,了解需求,而後倒賣貨物賺取差價,這種方式的經商,是當年威尼斯商人最喜歡做的事情。」

格里安奇介紹道:「這種方式被稱為小規模商業主義或者說小規模商業行為,而如今,卑微的在下到大明之前,亞平寧半島的商人,特別是內陸城市錫耶納和佛羅倫薩的商人,不再來回奔波於集市。他們開始坐在賬房管理事務並通過合伙人或代理人的形式獲得永久的國外代理。

他們的財富更多不再體現在手中擁有多少金幣、銀幣,而是握有多少家銀行的有價票券及信貸合同,他們利用這些紙張吞並整合更多的小商販,讓小商販們跑腿奔波倒賣貨物,而他們則跟著銀行家們一道開著舞會,順便與那些美麗的小姐跳舞上床,輕輕松松便賺取了大量的財富。

同時,依靠這種商業活動的方式,在亞平寧的經濟體系中,短期的商業合作關系開始逐漸被長期商業合作關系所取代,偉大的皇帝陛下,您擁有上帝的智慧和眼光,一定可以看出來,只有這種模式才能建立起更加堅固穩定的經濟體。」

在大明缺乏銀行家的眼下,這個叫做格里安奇來自普羅旺斯的精明商人,確實是起到了及時雨宋江的作用。

朱允炆生出了愛才之心。

「你的想法朕很欣賞,你先退下吧,朕思考之後會給你一個答復。」

揮退了格里安奇之後,朱允炆坐在椅子中陷入了沉思,而後說道。

「召商部尚書郭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