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告御狀!(下)(2 / 2)

日月永在 煌煌華夏 1469 字 2021-10-22

這一說可是讓朱允炆啼笑皆非,而黃福等山西官員則是如釋重負。

不是什么冤假錯案,也沒有審斷不公,破家滅門的人間悲劇。

就連冤案的當事人都不是李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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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替他哥們喊得冤。

李進是郭萬三手下的礦工,有個小伙伴叫李大寶也是礦工,大家伙都在井底挖煤,其中有一個工友上了歲數,因為井底積水太深,腿腳潰爛,就找到李大寶希望換一下工作的崗位。

李大寶的崗位在礦井的半腰,位置較高,沒有積水,所以李大寶當場就慷然同意了。

倆人按說換了崗位干就完了唄,下了工一道還能找地方喝兩杯,結果好巧不巧就能出事。

在李大寶崗位上工作的老頭被一塊碎石絆倒,當場摔下腰坡到了井底,死了。

礦井死人是常事,郭萬三手下負責礦井的工頭也沒說啥,該咋賠咋賠唄。

但老頭的家人不願意了,還跑到縣衙把李大寶給告了。

你不給換這個崗位,人能摔死?

縣令一聽,咂摸著也是個道理哈。

誰在哪個崗位那是安排好的,你說換就給換了,起因在你身上,你不負責任哪行,不過念在李大寶也是出於這個尊老愛幼的美德,所以也就判了李大寶賠償老頭家屬十兩銀子。

李大寶當然滿肚子委屈。

老頭久在井底,腿腳不便,因泡水而疼痛難忍,如此久持下去必落一個殘疾,出於幫助和尊老的美德才慷然把自己的崗位讓出去,自己選擇跑到井底,涉水工作。

自己一片好心沒換來道謝也就罷了,還要為老頭的意外死亡負責任?

這上哪里說理去!

李大寶的冤屈沒換來啥好結果,最後因為咆哮公堂被打了一頓板子,該賠的十兩也一文沒少的掏了出來。

這事按理就算到此為止,塵埃落定。

但李大寶的哥們李進可不那么想,這不就趁著成為工人代表的機會,壯著膽子找到朱允炆喊了這么一嗓子冤。

「行了,朕知道了。」

朱允炆還當什么大案呢,結果就一起民事糾紛,介乎於法理與道德之間。

「你說李大寶是出於好心才換的崗位,這事能證明嗎?」

「當然。」李進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回皇上的話,我們整個煤井的人都能證明,包括當時在井底的監工都知道此事,平素里工友之間換換崗是常有的事,為的就是能跟相熟好友離得近便些,做工的時候能有個說話的伴,不覺枯燥。」

「能有人證明,那就說明換崗是李大寶出於一片好心,出於尊老和幫老的美德才做的好事。」

朱允炆頷首,看向黃福:「說說,你現在咋想?」

得知事情原委的黃福也覺得自己從地獄回到了人間,整個人都快虛脫了,聞言連忙振起精神:「李大寶的賠償銀我們布政使司補償,那個斷案的縣令撤職查辦。」

「不不不。」

熟料朱允炆聞言反而搖起了頭:「這反而不對了,縣令斷案基於法理,咱們覺得李大寶冤是基於道德,這樣吧,弘揚傳統美德和提倡百姓踐行美德,諸如尊老愛幼、見義勇為這都是朝廷一貫宣傳的。

既然是朝廷宣傳的,百姓依從才去做的,出了這種事情,朕這個皇帝和內閣應該來負責,而不應該是斷案的縣令和踐行美德的李大寶來負責。

這十兩銀子呢,朕出,另外再補償給李大寶十兩銀子,至於他那頓板子,是因為咆哮公堂而受,不另予補償了。

至於那位縣令,基於法理而斷案,雖不近人情卻恪守本分,並無過錯,不賞不罰便可。」

說完了這些處理的意見,朱允炆看向李進,溫聲問道:「如此,你看可好?」

後者哪里還敢有二話,當下便跪地心悅口服的叩首道:「草民代大寶謝陛下天恩。」

「子貢贖胞的典故你們都知道,朕就不多提,朝廷弘揚美德,自然要朝廷來為美德負責,假使都推給百姓自己,將來整個國家就再也沒人願意去踐行美德了。」

朱允炆起身直接走上車轅,留下了這句話:「山西政績斐然,朕這些日子也都看在眼里,此事也算是秉公而斷,吏治便算清明,朕很欣慰,通令嘉獎。」

駕輅起,數萬大軍拱衛著朱允炆離開了,留下一地如蒙大赦般的山西官員。

「藩台大人,這陛下的大氅。」

黃福還在擦汗,身邊的近人湊上來嘀咕了一句,前者側首,便看到李進的肩頭還披著那件華貴的絨氅。

羨慕的咂摸了一下嘴巴。

「真是八輩子修來的福氣,既然陛下賞他,那就是他的了,回城。」

一場攔駕告御狀的橋段,算是到此為止,落了個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