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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了它好幾次水,才消褪它嘴里的苦澀味。

人,真是太厲害了,這么苦這么澀的東西居然每天都要使用,作為一只狗,它每天和人一樣清潔牙齒,也十分的厲害。

素雪在心里感嘆自己的偉大,跟著主人去主人的母親的院子里。

岳修瑾的母親鳳氏,她不得丈夫寵愛,獨自一人住在一個院子里,一住將近十年之久。鳳氏是極為有主見的女子,她再如何不受寵,也是明媒正娶的正妻,有著這樣的身份,她絲毫不放下掌管後院的權利,哪怕丈夫明示暗示讓她放權給下面的兩個小妾,鳳氏也不放開。

只有手中的權利才能保證她和她的孩子平平安安。

第十一章鳳氏的擔憂,總覺得兒子會被狗撲倒

「娘。」岳修瑾見到母親,露出親熱的笑容。

鳳氏平時嚴肅的表情在見到兒子時一松:「快過來坐,和娘一起吃些早點填填肚子。」

岳修瑾坐在母親對面,下人立即將幾樣早點擺放在方桌上。

鳳氏飲食清淡,早點也不過是致的糕點,每一塊大小都適合兩口吃完,再喝點兒粥。岳修瑾早上喜歡吃清淡點兒,便和母親一起拿著糕點吃。

站在岳修瑾身旁的素雪搖著尾巴,等待鳳氏的貼身丫鬟端它的早飯。它的早飯是大骨頭湯燉的米粥,還有肉餡包子。它最喜歡啃骨頭了,即使是最堅硬的大骨頭,它也能咬開吸食里面的骨髓。

素雪抱著骨頭啃的咔咔直響,咬裂的筒骨流出噴香的骨髓,它一臉滿足的舔著骨髓。岳修瑾看它如此滿足,不禁搖搖頭,讓丫鬟又給素雪添了一根沒剔肉的大骨頭。

素雪吸完骨髓,馬上拋棄那根骨頭,從飯盆里叼出這根帶肉的大骨頭幸福的啃肉啃骨頭。

這伙食直讓伺候的仆人們眼紅,一天三頓都有肉,而且每頓吃不少肉和骨頭,也只有富貴人家才養得起這么金貴的狗,這皮毛吃的油光水滑,蓬蓬松松,就是看不出來到底是什么品種的金貴狗,能讓大少爺這么上心。

「瑾兒,你不能這么寵素雪。」鳳氏也看不過去,旁人不知道素雪的來歷,她可是一清二楚的素雪不是名貴品種,而是五年前她的兒子從路邊撿來的土狗,當時的素雪可憐巴巴的巴掌大,不知道遭遇了什么事情,渾身的皮毛燒得焦黑焦黑的,東一塊燒禿了,西一塊燒禿了,有的地方都燒的見肉,那尾巴更是焦糊的能見到骨頭。

燒傷成那樣的小狗必定是養不活的,鳳氏也認定養不活的,不過兒子難得對一樣事物感興趣,也就沒勸兒子丟了小狗。當年半死不活的小狗硬生生挺了過來,皮毛漸長,再也看不見一開始的奄奄一息的模樣,居然長了一個白毛團子,搖著尾巴在她兒子的腿間鑽來鑽去的玩,那一身長長的白毛硬是把一條禿毛小土狗變成了一個看起來很名貴的長毛犬。

鳳氏不得不承認「毛」對於狗來說真的很重要。

「沒事,素雪吃不了多少,我養的起。」岳修瑾渾不在意,顯然打算一直這么寵下去。

鳳氏不是擔心兒子養不養的起素雪,而是素雪體型實在太大了,直立起來比家中最強壯的護院還高小半個身子,輕而易舉就能把護院撲倒,最讓她憂心的是素雪還在長個頭,她沒見過哪種狗五歲了還長個頭。

鳳氏憂心啊,素雪再這么長下去,萬一哪一天野性大發,她兒子就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