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一章 又要去菲律賓(1 / 2)

從某件飾上拆幾粒珍珠或者寶石下來,然後用在另一件飾上,這其實挺正常的。

什么,糟蹋文物?

那也得看什么文物、歸誰所有,像英王室就常常把他們擁有的王冠、頭冠什么的拆上拆下款式舊了、不喜歡了,這么干才叫合理利用。

有幾頂王冠都被拆得只剩個空殼,在世人眼里都能正常。

如果這頂鳳冠(更正式的稱呼是朝冠)不是慈禧的,妮可想要幾粒珍珠,張楠是完全沒意見。

珍珠本就可以通過專業人士之手卸下來,對原有器物也沒損害。等新飾用上幾年,不喜歡了,再把珍珠裝回朝冠就行。

但僵屍腦袋上取下來的,算了吧!

根據中間人的解釋,這批華夏古董是委托人前個十多年從他人手中收購,而對方的父親在2o年代末至3o年代,曾在華夏做生意多年。

至於古董來歷,據說是當時一名華夏舊軍官出手:物品流傳能上溯到這一步就不錯了!

鳳冠內側沒有任何因為屍體腐爛留下的痕跡,或許慈禧被孫殿英挖出來的時候還真是沒有一丁點腐壞,也可能是這頂鳳冠壓根就沒在棺材內,而是作為隨葬品裝進帽盒子後被放進地宮。

那可是慈禧,她當然不止一定鳳冠。

至於為什么張楠能夠確定這是慈禧的東西,原因挺簡單的張楠告訴妮可她們:「它過了清代太後、皇後朝冠的例制。

清代皇太後和皇後之冬朝冠,熏貂為之。頂三層,貫東珠各一,皆承以金鳳。

飾東珠各三,上銜大東珠各一,朱緯上周綴金鳳七。

飾東珠各九,貓睛石各一,珍珠各二十一。

後金翟一,飾睛石一,小珍珠十六。翟尾垂珠,五行二就,共珍珠三百零二。

每行大珍珠一,中間金銜青金石結一,飾東珠、珍珠各六,冠後擴領,垂明黃條二,末綴寶石,青緞為帶。

夏朝冠,青絨為之,余制如冬朝冠。

規定朱緯上一圈就7只金鳳,這頂有9只,除了慈禧,誰還敢這么干?」

借給別人兩副膽子也不敢!

至於話說慈禧最喜歡維護「祖宗禮法」、不敢更改大清禮法……

扯淡!她違反的「我大清祖宗禮法」不是一次兩次。

其它不說,慈禧東陵內的丹陛石「龍在下,鳳在上」,隆恩殿周圍的69塊漢白玉板處處雕成「鳳引龍追」,74根望柱頭打破歷史上一龍一鳳的格式,均為「一鳳壓兩龍」……

朝冠上多兩只鳳凰不算啥,沒給腦袋頂上條龍就不錯了!

至於如何考證朝冠例制,一個電話的事情,有個農博升能幫忙。

慈禧生前有幾條最喜愛的朝珠也是有數、可以大略考證的,要把這些朝珠、朝冠同大西瓜一同出現,在二三十年代能做到這點的只有孫殿英,連溥儀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