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人來說,最可怕的事情是看到了自己的死亡,明知道會死而無法自救,那生命剩下的每一秒鍾,都會處在恐懼中,其實沒有任何人能坦然面對。
楊牧的話起到了安撫的作用,但也只是表面上。
大家心中這時都在想著好多事。
過去,現在,沒有未來。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足足二十分鍾,大家都還是一動不能動,被傘膜和喪屍壓在牆壁上,四周黑漆漆一片,那盞小燈倒還亮著,但光線實在是放不出去。
「好了,怪無聊的,大家都來說說自己的事,做個詳細的自我介紹,我們現在貌似有了很多空閑時間,而能做的除了車禍,也就沒有別的。」
楊牧說完,看大家不說話,就開始了自己的講述。
這段經歷無論講給誰,那都是做夠傳奇的。
即使胡蝶和林悅已經大略聽過,可如今聽楊牧富有感情的,詳細的又講了一遍,她們還是震驚,最後覺得傷感,落淚。
哭的不止胡蝶林悅,其他人也都哭了,都覺得好心疼。
原來這個男人小時候如此的苦!
和野狗與野狼搶食吃?
為了躲避人販子在大山里好幾年?
連續那么長時間都以天為被,以地為床!
好可憐哦!
然而,這么可憐的男人,原本應該成長的一無是處,他卻偏偏這么優秀,這怎么可能呢?老天給凡人開的玩笑嘛?
在大家激動的時候,楊牧哈哈大笑。
「哈哈!就知道我這一招好用!哈哈,果然把你們說哭了,老子這一招曾經在大街上屢試不爽,每次給小少婦講,她們都會把我如同小奶狗一般的抱在懷里,嘖嘖嘖,那股奶香,真的濃厚!」
所有人都傻了,沒想到這個時候楊牧還有心事開玩笑?
偏偏這玩笑還如此流氓!
什么濃厚的奶香啊,下流死了!
大家被他影響,這一次心中真的沒那么怕了。
當然,也是因為適應了眼前環境的原因。
反正喪屍過不來。
它們畢竟沒有智商,這時如果能讓開,把這個傘膜接起來,很輕松就能抓到人。
可是它們擁擠在一起,就算有聰明的喪屍此時能想到要鑽進傘膜,估計也白搭。
被困的人動不了,擁擠的喪屍同樣動不了。
楊牧的故事就算講完了,換其他人講。
谷大森的人生很悲哀,從小就懦弱。
講了一半就被年糕給打斷了。
「行了行了!講什么啊!換人!他的故事我不想聽。」
谷大森哀嘆,但沒辦法,他反抗不了年糕。
「那我來說,我叫方荷。」
方荷開口了,開始講述她的彪悍人生。
所有人都震驚,包括楊牧。
沒想到方荷人生的戲劇程度,竟然不比楊牧差。
這是個從小就很苦的人——她傻。
她爸她媽都以為她是傻子。
後來離婚,就把她扔給了奶奶管,父母都去了外地。
十二歲那年奶奶去世,臨死之前拉著方荷的手只是哭,不說話。
方荷在那一年毛瑟頓開,對奶奶道:「我能活下去的,奶奶要是死了,我給你建墳墓。我知道爸爸不孝順你,他不是好人!」
奶奶笑了,就這樣撒手人寰。
而方荷竟然真的把奶奶的屍體拖出了家門,到了後山,挖了一夜的坑,把奶奶給埋了,自己在墳頭插了個樹枝,磕了三個頭,之後離開淪落天涯。
她和楊牧不太相同,因為她是女孩子,而且沒有人販子追她。
只是不久之後她就被人收養了,一個飯店。
人家天天讓她洗碗干活,可她手腳太笨,經常打碎碗。
十四歲,那一家終於將她趕走,有人調查他們雇佣童工的事情。
而十四歲的方荷飯量又大,所以主人家決定不要她了。
她也無所謂,出門後覺得這個城市太小,聽說大城市好發展。
於是方荷用自己唯一的錢買了張火車票,之所以到漢寧,是因為她的錢只夠買到漢寧的票。
下車後,一個男人就跟了上來,問她:
「小妹妹,你是從外地來的嗎?」
那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色眯眯的。
十四歲,方荷還不算很漂亮,但也有模子了。
她當然還是很傻,智商不高。
但是畢竟她在酒館里干了兩年,聽說過很多事!
看著那男人,方荷道:「你是想要騙我嗎?」
那男人愣了,一時無法回答。
方荷伸出手,拉住了男人的手,道:
「那你騙我吧,不過要給我飯吃。」
於是方荷就這樣被男人帶走,去了一個小房子。
路上那男人買了四個肉包子。
進入房間後他就開始脫方荷的衣服。
方荷一點也不反抗,只是吃著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