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7章 又講了一遍(1 / 2)

末日贅婿 熊貓快跑 2352 字 2021-02-24

接下來自然就到了楊牧的變戲法時間,各種美味佳餚被楊牧端上桌,竟然還有許多是冒熱氣的,如同剛烹飪好裝盤。

空間戒指作為絕對靜止世界,將一盤子剛燒好的菜扔進去,拿出來時依然是剛燒好的狀態。

楊牧現在戒指里有都是空間,再不需要考慮占地方的問題,所以什么東西都往里面扔。

在暴君島,楊牧家廚房的盤子都讓楊牧給弄光了,他沒事就藏一盤子菜,當然連著盤子也就一起送入空間。

這讓李大花郁悶而氣憤,為此還跟楊牧紅過臉,大喊大叫。

當然,最終被楊牧弄到床上治服,又變成了溫柔似水的李大花。

如今楊牧邀請宋家人吃飯,也不吝嗇,將珍藏的一些菜全都擺上了桌子,其豐盛不能描述,連烤乳豬都有。

「你到底怎么做到的」

一個小表妹終於忍不住問。

楊牧笑道:

「你是雅茹表妹吧這可是關系到我身家性命的秘密,你要是現在叫聲姐夫我就告訴你。」

「才不!」

小姑娘嗔怪的瞪了楊牧一眼。

「哎,笨啊笨,你難道沒看出未來這一聲姐夫你早晚要叫的,現在叫了,可以得到我的秘密,以後叫了,我最多給你包個改口的紅包錢。」

小姑娘崛起了嘴巴,覺得楊牧或許說的有點道理。

還真想叫他一聲姐夫,好能探知機密,可家人都在邊上的。

小姑娘最終只能嘆了口氣,姐夫兩個字都頂到舌尖了,愣是沒出來。

楊牧上躥下跳擺滿了一桌席,讓所有人上座,最後拉著宋雅茹坐到了一起。

宋雅茹來不及拒絕。

楊牧一點也不外道。

坐下後一只手在桌子下面,直接伸到了宋雅茹的大腿處。

宋雅茹急忙將雙腿夾緊。

楊牧可沒想澀澀的東西,只是喜歡讓自己的手掌被宋雅茹雙腿夾著。

因為宋雅茹的大腿肌肉非常緊致勻稱,雙腿並攏後夾住楊牧的手,讓楊牧覺得安心踏實。

不知怎么搞的,就仿佛是一種心理暗示。

比如一個兩百五十度的近視眼,其實不戴眼鏡出門也不影響,但因為常年帶眼鏡,那一旦脫離了眼鏡就算能看見也不舒服。

再比如末日前人們用手機,那簡直就是命,大多數人無論出門去干什么事情,如果現手機忘帶了,都會立刻回去拿。

這就是人的思維因為外物而產生的依賴性。

楊牧確實沒動歪腦筋,想著的就只是這樣舒服,雖然這是對宋雅茹第二次干這種事,但楊牧覺得這可能會成為自己的習慣。

宋雅茹此時當然就完全是另一種感覺。

天啊!

這只賊手!

嚇死個人!

周圍其他的家屬並不知道兩個人在桌子底下的互動。

丈母娘丁莉還真是好說話的,微笑對楊牧道:

「好了,都隨你意了,你倒是說說,到底為什么一定認為自己能和雅茹有未來」

「先我要說明一點,我喜歡雅茹!她長得甜美可人,性格溫柔善良,看似居家,內心卻還有點小火熱,反正我從沒遇到過性格這么好的女人,我喜歡她。「

一屋子人又華麗麗的全漲紅了臉。

姑娘們身心顫抖,暗道什么時候有個男人能這樣跟自己表白啊

嫂子們滿心懊惱,想著自己的老公當初追她們可沒這么深情訴說。

姑嬸們真心想哭,她們還記得當初是怎么被老公騙上床的,聽到的可並不是男人說「喜歡你」之類的話,而是在開房之前賭咒誓,你放心吧,我和你住在一個房間里,啥也不會干,就想要跟你說說話!

在場女性也只有王桂芝老太太還有定性,冷哼一聲道:

「我孫女不是三歲小孩,你以為幾句話,就能把她給哄住」

「奶奶,我沒想哄她,說的都是真話,而說這番話也並不是表白,我只是想要告訴她,讓她記住這一點。」

楊牧說話間就側頭看向宋雅茹,溫柔的道:

「雅茹,你一定要記住我說的,我喜歡你,這是我願意跟你在一起的理由,而不是因為任何其他的因素,懂嗎「

宋雅茹腦袋正在一片空白中,被楊牧在大庭廣眾之下和她表白而震住,這時聽楊牧又跟她說話,來不及思考,忍不住下意識的點了下頭。

楊牧這才道:

「行,既然雅茹已經明白這一點,那我們可以繼續聊,來,也到飯時了,咱們邊吃邊聊,這個故事會很長。」

楊牧非常熱情,給每一個人夾菜,敬酒,說的都是拜年話。

實在是盛情難卻,最後連老太太都被楊牧勸的吃了一口雞蛋糕,還別說,味道真不錯。

「大家一定都很好奇,我楊牧到底是從哪個石頭縫里蹦出來的,怎么就忽然成了秦家的香餑餑嘿,這故事我打算從五六歲時講起,那時我開始了流浪生活,具體的年齡記不准挺苦的,我從小就是有媽生沒人養的孩子,所謂從小可不是比喻詞,我的意思是從我牙牙學語的時候,就已經離開了家!沒人在我懵懂的時候告訴我天上飛的是鳥兒,水里游的是魚,路上跑的是野狗,而人,要比那些野狗還危險。」

楊牧的聲音變冷,他已經講了很多遍自己的故事,每一次講都有新的心得體會,用詞用語都更加煽情,絕對是那種催人淚下的講述,期間運用大量場景描寫,心里描寫襯托劇情,當然還會使用各種句式,什么排比啊,反問啊,借用啊,隱喻啊。

只能說楊牧小時候的語文課並非白上,而他平日里對文學的熱愛也起到了更多的作用。

「樹林里非常陰暗,我就躲在樹上,而我的下面就是一群狼,我們已經幾次交鋒,它們或許知道了我的存在,也開始適應了,所以根本不在乎樹上還有個我,即使它們知道。它們把那只野豬撕爛,吃掉,或許那時候不太餓,幾只狼吃了一會就走掉,剩下一匹狼,然後它把那剩下的野豬屍體拖拽走,後來我在五十米外的地方看到它挖了個地洞,把食物放進去了,那對我來說很重要,我之後去把肉外出來,用河里的水洗了吃掉,讓我沒被餓死。狼是非常聰明的,天氣熱的時候它不會把肉埋起來,因為它知道會腐爛。而天氣冷的時候它們就懂得埋肉儲存」

周圍的人都聽得很緊張,因為楊牧之前講述的是它被狼群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