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1 / 2)

了我一耳光(不重),我覺得那也不是。我和他有快感,但不是全心全意的高c。後來我們就斷了。我很堅決,他說還要談談,我斬釘截鐵他說,沒什么可談的。我覺得這事不好,不對。」

離婚女性的處境還使她們成為一些男子利用的對象,一位外語教師說:「那年我和一個比我小十歲左右的人好了一段,我們是在單身俱樂部認識的。他有點喜歡我,還想跟我學外語。

一開始我挺愛他的,挺激動的。他的聲音特別好聽,像個男子漢似的。後來我發現他好像另有朋友,就覺得和他做a沒什么意思了。我發現這個小孩慣於利用女性,是個淺薄的小孩。他找我大概是因為我能教他學外語。「

離婚女性還常常會遇到前夫提出性要求的情況,因此有的女性有同前夫偶爾發生性關系的經歷:「離婚以後,他有時還來找我。有兩三次說到孩子動了感情,他要求做a也就做了。」

另一位離婚女性提到:「我到前夫家去看女兒時,她父親常常對我有性要求。我有時同意,有時不同意。」

離婚後的住房問題一位通過法院離婚的女性講了她的痛苦經歷:她住的是丈夫的房,按法律規定,結婚滿十年才可以有權得到男方的部分住房作為補償,可她只有九年,就沒有要房的權利。離婚後,男方允許她帶著孩子暫住一年,一年期滿時,就堅決要趕她走,她不走,遭到男方毒打。現在她不知到哪里去祝「我們離婚判了三次才離成,第一、第二次都是因為沒房子沒判離。第三次判離後,我搬了出來。感情挺受傷害的。」

「我們離婚之後,我沒房子,只好仍住在一套兩居室的房子里,他住一間,我住一間。房子搬不開真是太不人道了。他總是把那個比他小十幾歲的情人帶來同居,兩個人老故意在廚房和浴室里大聲嘰嘰嘎嘎地笑鬧,故意刺激我,想把我攆走。他還去派出所報過假案,說我鎖在房里自殺了。我開始還不明白這有什么用處,後來警察告訴我,他是為了趁我不在屋里時讓警察破門而入,他好把判給我的東西拿走。為了把我轟走,他無所不用其極。他的朋友給他出主意讓他打我,還說:只要不打到重度殘廢,就能把她轟走。有一天早上,他趁我沒關好門,跟進來,要把我從涼台扔下去,我拼命掙扎,驚動了鄰居,才制止了他。我回憶以前的事,這才醒悟到他以前也做過一次這樣的事,那次是要把我推到汽車上。那次我們在街上走,他突然推了我一把,我慌忙抱住他胳臂,叫了一聲,你這是干什么?一輛汽車擦了過去。

那時我一點都沒有懷疑他。後來開始打離婚時,我已經感到不安全了,所以我一上法院就同意了和他離婚。我和他分手是一種解脫。「

有的離婚女性因為房子問題難以解決,離婚後還得住在婆家:「去年六月辦好離婚證以後,他流露出不想讓我走的意思,雖然他沒明確說出這句話。我其實也不想走,因為孩子還得住在我婆家。後來我就留下來了。離婚後我們還有性關系,可是次數比以前少,感覺也不一樣了。人還是這個人,可一切都不一個味了。

有一次他帶孩子出去玩,打了電話回來,他說,我們回去,三個人。我就猜到他是要把他情人帶回來。我也沒猶豫,就說:可以。後來她果然來了,我過去打了個招呼,我說:來啦。她也沒說話。過了兩天他倆打了一架,可能是因為這個。

他那天讓我下班晚點回來,說,有人要找我打架來。她來那天,天很晚了,我穿著睡衣睡褲,還像是這家的主人一樣。我猜她是為這個不高興了。「

「我覺得國外離婚的人在房子、財產上都能有保障,可我就沒有房子。如果回父母家,別人會說閑話。女人帶個孩子,要想找個沒孩子的,他就覺得高你一等,女的就得低聲下氣地過日子。國外離了婚之後馬上就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天地,中國就不行。我是嫁到他家去的,住的是他父母的房,離了婚他父母不能把房子給我。離婚後的問題主要是住房和撫養費,孩子還小,我得為這事c很多年的心。」

在離婚問題上,可以看到這樣幾個帶有規律性的趨勢:第一,離婚率在所有的發達國家及處於現代化進程中的國家都有增高的趨勢。據美國統計,在過去的100年來,離婚增長率是人口增長率的13倍;有三分之一的初婚以離婚告終,有三分之一的再婚再次解體。40年代出生的美國婦女,第一次婚姻中有38%,第二次婚姻中有44%可能以離婚告終。(薩多克等,第289頁;韋克斯,第39頁)前蘇聯共有7000萬個家庭;每年記錄在案的共有90多萬對夫妻離婚,70萬孩子失去父親或母親。

四分之一的家庭中妻子比丈夫受教育程度高,這已成了經常引起相互不滿、沖突,甚至成為離婚原因。(鍾玫,第侶一51頁)中國的離婚率亦呈上升趨勢:1980年以來,離婚率從千分之0。7增加至1992年的千分之1。5;用同樣的計算方法,1985年,下列各國的離婚率為:美國千分之4。96;蘇聯3。36;意大利3。20;瑞典2。37;西德2。10;法國1。95;日本1。30。(孟憲范,第174頁)第二,在現代社會中,由女方提出離婚的比例高於由男方提出離婚的比例是普遍現象。

據中國各地方法院統計,離婚訴訟中原告為女性的一般在三分之二左右。有資料表明,中國20年代和30年代的離婚案情況也是如此。例如,據上海市1918年統計,女方主動者占60。8%;廣州、天津1929年的離婚案中,女方主動者分別為89。4%和85。7%;北平市1930年占71。9%。

其他國家也有類似情況,例如19世紀初,法國、美國、澳大利亞。

瑞士、意大利、羅馬尼亞等國的女方原告也都在一半以上,有的高達90%;日本1945年以來,婦女起訴離婚占到70一80%;前蘇聯的女性原告也占70%左右。

由此可見,離婚中女性主動者多於男性,這在本世紀是一個跨地區跨年代的普遍現象。研究者認為,婦女家庭角色自主意識的增強是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徐安琪,第116一123頁)第三,離婚後女性再婚的比例高於男性;農村婦女再婚的比例高於城市女性。例如,陝西省1982年千分之一人口抽樣調查表明,城市女性再婚率為69%,農村卻高達93%。普查資料表明,上海:廣州、天津、長春、蘭州、成都、烏魯木齊、武漢、福州等市的郊縣離婚人口的性別比分別比市區高2至6倍。農村離婚女性更容易再婚的主要原因在於農村的性別比高於城市,因此農村男子對農村婦女再婚需求遠遠高於城市男子對城市婦女的需求,尤其在邊遠貧困地區更是如此。

傳統社會的家庭關系穩定和現代社會的家庭關系動盪不安是一個跨文化的普遍規律。我想,這同居住環境(農村的緊密形式和城市的散漫形式)、家族親屬關系(聯系緊密與松散)、人們交往方式(以首屬群體為主和以次屬群體為主)

以及觀念的變化(從以離婚為羞恥到不以為恥)等因素有關。越來越多的人有離婚經歷;越來越多的人看到別人離婚;越來越多的人能夠理解和同情離婚;越來越多的人以離婚來解除過去難以解除的失敗的婚姻;越來越多的當事人和旁觀者把離婚當作好事看待。

這是一個趨勢,這是傳統社會走向現代化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現象。雖然離婚過程中有許多痛苦和傷害,我們能夠做的只是設法減輕這些傷害,卻不能扭轉離婚率增高的總趨勢。

第二十四章同居

近年來社會生活規范的寬松,不僅使婚前性接觸、婚外戀和離婚現象增加,而且使同居現象有所增加,這些同居有的具有事實婚姻的性質;有的像是「系列的一夫一妻制」——不斷地更換伴侶,但每段時間只有一個伴侶;有的則更像是婚前的「試婚」。

同居原因一位與男友同居十幾年的女性說:「我們一直覺得這樣就挺好,從沒認真討論過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開始還有朋友問,現在也沒人問了。我下意識里可能不願受束縛,有愛在一起,無愛就分開。我覺得我們會白頭偕老。但也要隨緣,如果緣份盡了也沒關系,這一段生活已經很好了。」

一位與現任男友已同居五、六年的離婚女人這樣說:「家里都承認我們。我覺得結婚沒什么用。我們又不要孩子,結婚有什么用?到需要分手時,不管是明天走還是什么時候走,他都對得起我。兩個人還有緣份就在一塊兒過,沒有緣份了倆人也就沒有關系了。結婚證也不會給人帶來安全感。那些沒離過婚的人把這張證當作是買了保險一樣,其實那只是一張紙,保不了什么險。」

「我33歲離婚,認識了現在這個老公,我們同居五年了,一直沒領結婚證。我覺得不需要這張紙頭。如果我們還有感情,沒這張紙我們也會在一起;如果感情沒有了,有這張紙也不管什么用。」

一位同居者也這樣說:「只要兩人好,就可以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兩個人在一起,那張紙(指結婚證)不重要;沒有感情,有那張紙也無用。」

一位一直保持處女之身的單身女性說:「38歲那年,有人勸我和人同居。我當時人顯得很憔悴。我聽了朋友的話有茅塞頓開的感覺。後來我就不再完全拒絕和人同居的可能性了。」

有些離婚女性是因為對再婚產生恐懼心理才考慮同居的:「我目前不想結婚,只想找個異性伴侶同居。我離婚後對婚姻有恐懼心理,害怕生活陷入一種模式,買菜、做飯、睡覺、做家務。

這樣的生活給我感覺不好。一天的日子怎么過從早上一起床就知道了。我更喜歡現在這樣的單身生活,早上起來不知道晚上會發生什么事,什么時候一高興,抬腿就去逛商常「同居經歷」離完婚後,有一個比我小四歲的人對我很好,想娶我。他有一陣住在我這兒,同居過一段。他給我錢,還幫我干活。最後他父母認為關系不好處,沒有同意我們好,他也沒有再提起想結婚的意思。「

有一位離婚女性過著一種不斷更換性伴侶的同居生活。她這樣描述自己的生活:「離婚後我的生活平靜多了。我一個人生活,有一種『周未感』。有一段時間我和一個攝影師好,他只是想周末在我這里輕松一下。本來我還算習慣,他每隔幾天就來一次。有一次他沒有來,我感到特別寂寞。」

「那年我認識了一個男的,和我感情很好。我們倆的關系從一開始就目的明確,他有他的需求,我有我的需求。時間長了,他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給我了,兩人的生活互相摻和的部分就越來越多,最後就成全身心的了。我有顧慮,怕他被年輕的女人吸引走,我就努點力,想讓他離不開我。我對他在性上的吸引力得強一點,我們沒有婚姻關系,連接我們兩人唯一的鏈條在這里。所以每次性關系我都很下功夫,在事前和事後都要仔細思考,非常注意鍛煉體形,注意自己的儀表,飲食也特別注意。以前我對這方面不感興趣時,根本沒想過這些事。」

一位女性同一個比她年輕的男人相好多年,她說:「我和他好了八年。我們朝夕相處了八年。中間我們商量過結婚,他說家里不同意。可我每找一個朋友,他就給我攪了。這八年我成天圍著他轉,給他做飯吃。他一開始從不拿錢給我,後來大了才知道買些東西給我。有時我急了就向他要錢。我做夢都常常夢到他,他這人吃飯愛挑食,我還常常想到他吃得怎樣,想他冷了熱了。他如果好好設計一個結尾我會接受的。可他後來又搞上了一個小女孩。開始他瞞著我,我們倆感情太好了,互相之間也太熟悉了,所以他語音語調有一點變化,我就能感覺出來。

他想還讓我留在他的生活里,故意約我在他和那個女孩親熱的時候去,想讓我承認既成事實。那次我去了,看見床上亂七八糟的,那女的身上衣衫不整,一看就是剛剛干過的。我怎么能容忍這個!後來他還來求過我,我堅決不理他,就這么跟他斷了。「

調查中發現一個特殊的事例——同居關系中的「婚外戀」問題,這種類型的同居已經可以被當作事實婚了,因此會有「婚外戀」問題。一位與人同居多年的女性講了她的一次「婚外戀」:「他對我說,他也是離婚的,我默認了這種關系,就背著老公(她總愛管同居的男友叫老公)和他來往過四回,吃過一回飯。這段事只有兩個月,只有擁抱接吻,沒別的。後來他背著我和他老婆復婚了,我很生氣,他怎么能騙我?我給他寫信告訴他,我們的事是個錯誤。這封信的底稿被我老公看見了。我自己覺得這件事從開始到結束我處理得很好。我老公問了我這件事,我一開始還抗了一下,後來就承認了。他讓我衡量一下,看怎樣對孩子好,對我好。他對我越好,我就越覺得有愧。我沒想到他對我這么好。他從沒跟我許過諾,像給錢呀;一起過多少年呀什么的。那天他哭了,說,我對你這么好,你還對我不忠,我不跟你過了。我看了一眼孩子,說,你到底愛不愛我?他說我從第一眼看到你就愛上你了。現在越來越愛。我說,五年了你才說你是愛我的,是不是太晚了?他歲數比我小,我說,別人都說你小,不可能跟我過到頭,所以你該允許我猶豫彷惶。你喜歡就是喜歡,愛就是愛,為什么不說呢?要是沒有這事,過十年過一輩子我都不知道你愛我。我們倆後來都說是自己的錯。我們的關系比這件事之前更好了。」

一位與人同居十幾年但從未與第三者有染的女性說:「一輩子只有一個男人會遺憾,但人不能什么都要埃」一位同男友感情非常好的同居者說:「我有時會受到其他男孩的吸引,但任何關系的發展必須在不影響我們倆關系的前提之下。要達到自己能夠同意、原諒自己的程度。」

一位同居女性講到對男友嫖妓的看法:「有一次,我的男朋友無意中漏出他在一個周未做過這種事,我覺得很臟。我和這個男朋友已經好了一年多快兩年了,有段時間我們每天在一起,有時徹夜不眠,從和他的關系中,我感到和諧和美。他對那次的事感到抱歉。」

對同居的態度有人對同居持肯定態度:「許多女人在還不知道什么人適合自己時就結婚了,真的了解是在婚後,結果有人發現無法容忍對方,就只好再分開。我認為國外有人試婚的作法是人道的、嚴肅的,既符合道德,也符合人道。但是中國的輿論就是不寬容這個,結果造成很多家庭悲劇,還會影響後代。」

一位單身女性講了她對未婚同居的否定看法:「我不贊成同居,我的想法比較傳統。如果兩人真好就應該結婚。如果只是同居的話,雙方不負責任,互相利用,會引起財產問題。我不否認同居的人有感情真好的,真好就結婚算了。我聽說有個大學30%的學生試婚,一個宿舍就睡兩對,這就太過份了。試婚造成男的隨隨便便,傷害很多女孩,這就不行。」

某些特殊職業似乎對職工有特殊的要求,一位中學教師講了這樣一件事:「我們單位一個女同志因為沒結婚就同居被開除了,說她不適合作教師。」

美國有大量調查表明,大學生同居的比例從10%到33%不等。這個比例相當高。許多同居者是在有了孩子之後考慮結婚的。調查表明,有三分之一的夫妻聲稱,結婚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想要孩子。反過來看,如果不准備要孩子,婚姻的動力就小了許多。現代同居者增多,這也是一個因素。另據統計,同居者的離異率超過50%。(哈斯等,第220、233頁)同居形式作為與婚姻關系形成對照的一種男女關系模式的存在,迫使人們思考婚姻這種形式的必要性和功能。如果兩人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僅是愛情,沒有其他,婚姻的形式的確沒有必要。那么婚姻形式有何功能呢?從調查對象的敘述涉及婚姻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幾項:第一,在財產問題上,使婚姻雙方的利益得到保護;第二,生育合法子嗣,使財產有合法繼承人;第三,使孩子有一個穩定的家庭,有合法的父母保證孩子的撫養;第四,使男女關系具有較大的穩定性,使他們兩人脫離擇偶市場,脫離擇偶期間的不穩定狀態。由此回推,同居發生的基本條件包括:不涉及財產問題(雙方無共同財產,各自掌握自己的收入);沒有子女需要撫養;隨時處於擇偶狀態,雙方關系沒有約束力。

第二十五章同性戀

提到女同性戀,不可不提及薩福(sap…pho)。她曾於公元前6世紀生活在勒斯波斯(lesbos)島的婦女群體中,由於薩福、勒斯波斯島和女同性戀的聯系,「勒斯波斯之風」(les…bianism)和「薩福之風」(sapphism)這兩個詞被用作女同性戀的同義語。根據金賽調查,在整個女性人口中,有3%的女性是純粹的同性戀者,還有與這一比例近似的雙性戀者。

調查中有幾位女同性戀者(lesbian)和雙性戀者(bisexual)。她們講了自己對同性的感覺,與同性的性接觸,對同性戀傾向和成因的自我感覺,與異性的關系等。調查中有些異性戀女性也講到過她們經歷過的類似同性戀的感覺,以及她們對同性戀的看法。

對同性的感覺一位婚後才發現自己是同性戀的女性這樣敘述了她第一次發現自己是同性戀的經過:「有個單身女孩有一次在我家玩牌,玩得晚了就在我家住下了。我們睡一張床,我覺得不知怎么身體上就有了感覺。過去我和丈夫在一起,覺得自己的身體就像石頭、像木頭一樣,完全沒有感覺。可跟這個女孩就不一樣。這個女孩並不漂亮,可我感到身心有點沖動,挨著她的皮膚,身體就有感覺。她讓我摟著她睡,她可能只是當一般女朋友,可我的感覺就很強烈了。我覺得不好意思。有點想吻她,又不敢,不好意思。那天我一晚上就是睡不著。第二天我跟她說了這感覺,她覺得很奇怪。她說,你是不是y陽人啊?我說不是。有一陣我就覺得挺想她的,可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她想讓我給她介紹對象,我不喜歡給她當媒人。

後來我跟她說,我會不會是同性戀哪?她挺害怕的,就開始疏遠我。我這人自尊心很強,我再喜歡的東西,只要你不願意,我就離你遠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