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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結過什麽仇家。可突然有一天,他們就被槍殺了。而且犯人竟一直查不出來。

為了這個夢想,約翰發奮讀書,從來不睡懶覺,每天都努力鍛煉身體,朝夢想奮進。

舞台上的大木偶沒說話,只是摸摸小木偶的腦袋,輕輕地嘆了口氣。

小木偶露出天真的表情,不明白為何叔叔會突然這樣憂愁。

歲月更換。

一眨眼,小木偶也變成了大木偶。

他讀大學了。

他畢業了。

他工作了。

他穿上了警服,佩戴上了槍支,站在太陽下的英姿颯爽,簡直就是年時叔叔的翻版。而這時,叔叔已經榮升為警察局局長了。他對約翰親如父子,傾盡心血去栽培他,教他許多工作上的經驗,教他做人的原則,告訴他做為一名警察,工作時必須將法律與私情分開,要正直,要無情。

從某種層次上來說,叔叔是他神上的領袖,如果沒有他,自己一定早就腐爛在仇恨里。

約翰從職後接的第一個案子是項惡性殺人案。一名貴族強暴了一個晚歸的妓女。妓女懷恨在心,將之謀殺。最後,妓女被捕,判處死刑。

審判當日,法官要求妓女當著所有人懺悔。

妓女反問眾人,她說:我有什麽錯要去懺悔呢?他強暴了我,我殺了他,這不是作為一個人該有的正常反應嗎?難道只因為我是個貧賤的妓女,殺死了一個貴族,就應該要懺悔嗎?不不,我不會懺悔。我沒有錯。

從頭到尾,她都沒有懺悔過,直到被拖至刑場,槍斃。

妓女閉上眼的那一刻,眼角終有一顆眼淚滑落,約翰知道,那是不甘心的淚水,對這個社會的不甘心,對法律的不甘心,對自己──這場案件的負責人的不甘心,以及怨恨。

約翰開始動搖,開始質疑法律的意義。

法律的根本不就是為了保護人民嗎?但為何現在看起來,卻失去了它應有的職責?

這時候,叔叔來找他了,兩人喝了很多酒,餐桌上,叔叔說:「約翰,我問你,如果現在有一個非常可憐的人,我們暫且把他稱呼為a。a被b逼的家破人亡,最後走投無路,槍殺了b家所有的人。遇到這種案子,你該怎麽做呢?我的小約翰。」叔叔這樣問他。

約翰說:「盡管a很值得同情,但是他殺了人,殺了人就是犯了法。我還是會應公守法將他逮捕。」

「很好。這就是作為一名警察的指責。那麽,小約翰,你告訴我,你在憂愁什麽呢?」

「叔叔,我只是不明白。」

「不明白什麽?」

「不明白法律的意義。法律的存在不是為了保護所有的弱者嗎?為何又成了屠殺人民的武器?這不對啊。它根本就沒有保護到弱者啊,叔叔。我不明白。那個妓女,她真的有錯嗎?」約翰幾乎要哭了。長這麽大,第一次對世界產生了懷疑。

「沒有錯。她沒有錯。」

「那為何……」

「因為這就是法律。這世界需要一些殘酷的法則來維持平衡。」叔叔突然嘆了口氣,「約翰,小時候我問你長大後想當什麽,你說要當警察。那時候我就開始憂愁,並不想你來到警察的世界的。因為這個圈子實在太冷酷了,沒有愛。」

警察是世界上最溫柔也是最無情的職業。他們在辦案過程中,不能動任何私情,一旦動了,哪怕只是一點點,就立刻喪失一名警官的資格。

不管犯人有多不幸,他們最終還是要舉起槍支。

因為這就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