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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不成,那就強娶吧,落祉死後,他總會愛我的?不是嗎?

可他還是逃了,穿著我心挑選的喜服,逃離王宮去見他的心上人。

我想也許這輩子我都不適合去愛,愛而不得,實在揪心。成全他們吧,心里有個聲音在說,成全他們,也是成全了你。

賽場上,墨斐即使實力大漲還是輸了比賽,聽聞他失敗後,失魂落魄闖入一個與世隔絕的小寨子,而那丹葯的副作用又生了效,一覺醒來之後,記憶全無。

我想了想,走進了沉碧幽林深處,不求可以像墨斐一般記憶全無,逍遙自在。只是每日臨案作畫,不會太快忘記宣瑾。

之後的九百年太長,記憶太短。每日我都會將自己和宣瑾畫出,畫了一幅又一副,這樣的日子恬靜而又淡然。

時不時有風吹過,告訴我每一日的他都很快活。

我忍不住勾了勾唇角,這是我每日站在林中最享受的時光。

第44章第三個世界(22)

落祉番外。

我以為我一生唯一的目標就是坐上妖王,直到站在宣瑾面前,我才知道,做妖王根本不值一提。

我是狼族分支的驕傲,狼王的兒子們勇猛有余,智謀不足。我是分支心培養出來的競爭者。

渾身添滿了傷口,整日充斥著殺戮與背叛。我的心越來越冰冷,目光越來越冷冽。當時的我還沒有名字,只有一個代號十七。

我和十五在最後的競爭中暫時合作,殺光了所有的對手。最後他微笑著朝我走來,我的手握住了他的妖丹,他的匕首尖抵在我的心臟。

十五突然將匕首松開,朝我笑了笑,他說,「十七,你活下去吧,我的愛人去了,我早該去尋他了。」

十五是我相識的唯一一個不冷不熱的朋友,他這樣說,我立即想要松開手。

他握著我的手捏碎了他的妖丹,這個笑嘻嘻的青年就這樣死在我的手里,這是我第二次失眠,第一次失眠還是我不小心殺了一個妖的時候。

分支的族長看了看我,感嘆道,十五也是一個好苗子,但他願意為你去死。十七,你要知道,你身上背負著眾多兄弟的命,你一定要當上妖王。

我聽懂了他的話,眨了眨眼睛,表情依舊冷漠。族長很是滿意。

族長給我起了名字,落祉。

從這以後,我終於有了名字,而不是代號十七。

狼王見了我,很是欣賞,給了我最好的待遇,讓我進了妖怪學院。

在妖怪學院遇到形形□□的妖怪,我沒有一個放在心上過,不久他們叫我天才,我冷笑,哪里是天才,背後踩出來的血路誰會知道呢?

我以為我會這樣獨來獨往到畢業,結果不久就遇到了他。

向所有人一樣,第一眼就被他的長相驚艷到,我匆匆看了一眼,一眼就將他印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