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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棟人間煙火 superpanda 1239 字 2021-03-18

,她是渣化的賈寶玉,好多人都欠她眼淚。

余震說:「贈與。」

夏溪點頭:「好的。」

把房過到子女名下,一般就這兩種方式。走「買賣」,父母納稅較高,除了契稅等等還要再交一筆個人所得稅,但是未來比較輕松,子女若想賣房沒有附加條件。而走「贈與」,子女若想賣掉,手續復雜、需要公證,而且,隨時面臨一項危險,就是有天法律會將出售「非直系親屬贈與的房」時必須交納的20%偶然所得稅擴到「直系親屬」。簡單來說,目前「贈與」可以避稅,但是需要承擔風險。

余震道:「上個律師說,『贈與』只有一年的撤銷權。」

「是這樣沒錯。」

余震看著倍受打擊:「那……拿不回來?」

「未必。」夏溪比較自信,「『認為兒子是親兒子』可以算作『重大誤解』,打到法院贏面很大。」

余震眼睛多了一點光亮:「那還好……那還好……」

夏溪十指交叉:「不過,我還是確認一下,您真的,要起訴余同?」

「假如他不能接受,我猜,他不能接受。」

「假如他不能接受,立即起訴余同?」

「是。」余震說,「這事越早解決越好。現在已經贈與4年,我怕時間越長……越麻煩。」

「……」

「還有一個問題,」余震又問,「我的親子鑒定,有法律效力嗎?」

「沒有。個人親子鑒定不行,需要司法親子鑒定。鑒定人必須到場,出示證件、現場采樣、拍照、記錄。否則,您說樣本是誰的,就是誰的。」

「那……他要不同意去呢?!」

「沒事。」夏溪回答,「以前另一方不配合,法院往往認為證據不足。但是,11年起,《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推定請求親子關系不存在的一方成立。」

「那我就明白怎么做了。」

「嗯,」夏溪說,「那么,回去商量一下。如果確定要打官司,再來提交證據,比如曾經撫養過余同的照片……」

「有啊,全是。」余震說著,摸出一個手機,放在桌上,給夏溪看照片。

夏溪一看,心中微顫。

每張照片上面,都是滿滿父愛。

余震帶著余同,在外省旅行、在外國旅行……在游樂場、在動植物園、在滑雪場、在溜冰場、在圖書館、在科技館、在大學校園、在體育館、在美術館、在音樂節、在天湖、在寺廟……而且,每張照片、視頻,余震還都做了備注,什么「上圍棋課」「上鋼琴課」「上籃球課」……里面,余震一臉開心,滿眼驕傲,可以看得出來,「兒子」是他離婚之後神寄托。

夏溪抬眼。

她發現,余震正在講著余同有多不好:「從他三歲開始,就覺得他其實和我特別不像,也不知道繼承自誰。他小時候,曾說學校要交什么用,要了幾百塊錢,結果是去充值什么游戲」

夏溪再次意識到了,對於大部分父母來說,認為子女哪哪都好,前提只是「他/她是我的孩子」。一旦這個前提不存在,便哪哪都壞。

這很正常。

夏溪十分清楚這點。

可是,她會忍不住想,余同,那個只有16歲的少年,也許,將會以「被告」這種極其猛烈的方式同樣認識到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