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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歷代屢見不鮮。但是我國古代的文字獄以清代最為殘酷暴虐,清代皇帝大施文字獄,目的在於壓制漢族人的民族獨立反抗意識,樹立清朝統治的權威,加強中央□□集權,這種文化□□政策,造成社會恐怖,文化凋敝,從而禁錮了思想,摧殘了人才,嚴重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順康雍乾這四代帝王都有文字獄,乾隆朝最盛,有130多起。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處以死刑。而由牽強附會、望文生義、捕風捉影造出的文字獄,如脫韁野馬不可控制。

他記得比較有名的有「偽孫嘉淦奏稿」案、王錫侯《字貫》案、徐述夔《一柱樓詩集》案、「古稀罪」案等。

幸好乾隆朝的文字獄於乾隆十六年才死灰復燃,也就是「偽孫嘉淦奏稿」案。而他在乾隆十三年就重生到清朝了,他絕不會像乾隆一樣造文字獄。

他知道很多老百姓都是沒有什么錢的,畢竟中國是以農業為主的封建國家,全國十分之七的人口都是農民,而讀書的成本太高,很多時候一戶農家為了供出一個讀書人幾乎傾家盪產,所以很多農家是不會供自家孩子去讀書的。男孩尚且如此,女孩更不用說了,除了皇家以及一些比較開明的官員才會讓自己的女兒進學,別的人家是不用想了。

更何況在這個時候人們都覺得女人就該待在家里,然後年齡夠了就嫁人,相夫教子。別的不是女人能接觸的。

就連纏足這種丑陋的惡習也是被這種想法所影響而應運而生。

纏足,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纏足的女子要從幼年開始裹束自己的腳,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纏足後的一雙小腳,不僅在實際生活中有種種不便,而且在整個裹腳過程中,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毫無實際效用,又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為什么會普遍流行,成為社會風俗,綿綿數百年呢?

究其原因,大致有三:

一是有利於把婦女禁錮在閨閣之中,對她們的活動范圍加以嚴格的限制,以符合「三從四德」的禮教,從而達到按男子的欲望獨占其貞操的目的。

二是由此引起婦女本身體態和性生理等變化,從而更好地承當延嗣後代的生育工具。因為纏足以後,足的形狀成為畸形,當足部接觸地面時,全身的重量集中於踵部。也就是說,纏足後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部,就會牽動腰髖部,長此以往,使婦女的腰髖部發達,影響骨盆,那么,對婦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響。

三是封建士大夫病態的審美觀使之然。

其實在康熙朝的時候,康熙帝就曾經詔禁漢人裹腳,違者拿其父母問罪。盡管雷厲風行,效卻不大,沒幾年這項禁令就解除了。乾隆也多次下令禁止纏足,但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滿族女子的裹足之風,漢族民間女子依然裹足如故。眼見皇帝拿平民百姓的纏足沒辦法,小腳狂們自是欣喜,奔走相告,還演生出纏小腳是漢人「男降女不降」的說法,於是纏足之風愈演愈烈,一發不可,女子的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連禁止纏足都那么艱難,可想而知,當他提出讓女子去進學,不知道會遭到多少人的反對。不過他們反對也沒用,這項政策他是一定要推行的。

再窮不能窮教育。只有思想先進了,人類的行為才會先進。

乾隆召集了他的幾個叔叔以及軍機處的大臣進宮,商量開辦新式學堂的事情。

他一個人想的肯定沒有那么完備,所以需要集思廣益。

果然聽完他的想法後,所有人都覺得讓女子出來讀書是一種荒唐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