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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瑜氣來得快也消得快,阿瑪一道歉就不生氣了,「那好吧。我就原諒阿瑪好了。」

乾隆點了點他的鼻子,笑著說:「謝謝永瑜願意原諒阿瑪。」

永瑜愛嬌地摟住阿瑪的脖子,撒了一會兒嬌,永瑜終於記起自己為什么要生阿瑪的氣了,連忙看向床里邊看永。永一個人翻身翻得累了這時候睡得正香呢。

乾隆也是好笑,他和永瑜為了永都要「吵」起來了,他卻一點也不受影響。

搖搖頭,乾隆拍拍屁股也要走了,親子時間享受完,他也要去處理政事了。乾清宮里的奏章他還沒改完呢。和永瑜互相親吻告別後,乾隆回到乾清宮。

乾隆瀏覽著手里的奏章,這是刑部尚書所奏。在江西有一名少女被一個地痞流氓奸污了,事發後她沒有自殺,也沒有嫁給那個地痞。後來她的事情被傳得沸沸揚揚,少女覺得人言可畏就自殺了。她的家人給她請封貞潔烈婦。

刑部的人認為少女事發後沒有第一時間自殺,而是後來才自殺,不該封節婦。大家的意見不統一,刑部尚書才上奏請乾隆來做決定。

乾隆沒有批改這份奏章,而是拿出到一邊,准備明天上朝的時候和眾大臣好好討論這件事。他建立女學,讓女生也出來讀書,甚至開辦了很多作坊,都是聘請女性來上班。女人賺得越多,在家里的地位也就越高,潛移默化的,女性就有了話語權,地位也會慢慢地提升。

之所以有曲線救國的方法來達到這個目的,就是因為在現在人的思想里,女人天生就是負責相夫教子,大事上女人是沒有參與權的,甚至很多時候女人還不能和男人一桌吃飯,過年祭祖的時候,女人還不能進入宗祠。

而且明清時期朝廷是不贊成寡婦再嫁的,甚至會封節婦。而旌表節婦,只不過是讓寡婦為丈夫、為男子守貞從一所采取手段的一個方面,其他像不斷的輿論灌輸,以及還有許多煩不勝煩的勸懲措施,目的都是為了給婦女造成強大的壓力。

據《明會典》載:凡民間寡婦三十歲前夫亡守節,五十以後不改節者,屬旌表之列。為了表示對旌表活動的重視,清廷從順治四年(公元1647)起,每到節慶日發布「恩詔」,都加入了要地方有司注意咨訪節婦的內容;又規定:受旌者除政府給銀建坊外,還可賑給米糧。後來又一度規定民人之婦自二十歲守節至四十歲,亦可准予旌表。

康熙一朝共61年,旌表節婦總數4822人,年平均79人。雍正帝繼位後,對表彰貞節更不遺余力。他先是下詔責備直省大吏對此往往視為具文,並未廣咨遠訪,致山村僻壤,貧寒耕織之人「輕為沮抑」。接著他又批准了禮部遵旨議奏的,若「節婦年逾四十身故者,守節已歷十五載以上,亦應予旌」的定例。這比先前確定的條文,在尺度上又放松了一步,從而使雍正年間節婦受旌人數達到9995人,年平均769人,約相當康熙年間平均旌表數的9倍多。乾隆時,受旌節婦的人數仍繼續增長。在頭十幾年里,年旌表人數少則千余,多的達兩千幾百人,截至乾隆十四年,累計總數32521人,年平均2323人。有的像江蘇省,歲上報至二百余人,以至節孝祠中幾無可容致祭之位。

由於人數增加太快,乾隆十五年,江蘇巡撫雅爾哈善上疏提議:各省題旌時應加區別:一類是「果系節而兼孝,或能教子成立,或貧無依倚,艱苦自守,或毀形自矢,百折不回,奇節卓著,非尋常可比者,請旨特為建坊,入祠致祭」;另一類只「循分守節以老者,准其匯題入祀,不另建坊」。經禮部等有關部門的討論、奉旨批准,同意了雅爾哈善的疏請。從此,除少數事跡突出者外,多數采取於祠內統一建碑陸續刻名,同時載入本州縣志書的辦法加以旌表,至於建坊和設位奉祀,就去了。盡管如此,乾隆十五年至六十年(公元1750~1795)的46年間,由朝廷旌表的仍有33679人,年平均732人。嘉慶一代(公元1796~1820),較之乾隆時旌表人數又有所增加,在統共25年里,批准了29179人,年平均1167人。

以上的史實和數據充分說明了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