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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喝,而後把壺杯都放到身邊,磨墨鋪紙,拿鎮紙壓稿紙,開始答第一題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

「三月不知肉味」這句話實在太有名了。崔燮穿越之前就知道,穿越之後林先生也常指著這句教他們努力學習,光關於這段的作文就作了不知幾遍,幾乎是把這節能寫的花樣都寫遍了。

《史記孔子世家》中也有這句,是「與齊太師語樂,聞韶音,學之,三月不知肉味」,比論語中所記添了「學之」二字。朱子注釋中亦取了這個「學之」,有了這兩字才更好解釋前因後果:孔子在齊國聽到韶樂後,是因苦心志學,才無暇顧及餐飲細務,以至於三月不知肉味。

孔子就是再愛聽音樂,也不至於自己腦內回憶足了三個月的齊國交響樂他腦子里還貨真價實地存著1g的小黃片呢,耽擱他吃肉了嗎?

而那句「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是因孔子體味到了大舜《韶》樂中盡美盡善的感情和樂律,不覺深徹投入於學習韶樂之中,誠心嘆美這場宏大的聖樂。

聖人聞聖樂,自然有所感觸,遙拜前聖的功德與樂中妙音律,故而誠心學之,那么雙聖之間暗暗的契合就是必寫的知識點。

而孔子追慕前聖,傾心《韶》樂,其所為就是「學之」,先「學之」才能有「三月不知肉味」;先有這三個月不暇外顧的學習和反復回味,才能深徹理解《韶》樂,與大舜的聖心契合,發出「不圖為樂之至於斯」的感嘆。

朱子中用「學之」二字貫通原文,實是點睛之筆。有了這兩個字才能叫題中三句話前後串珠成鏈,給「三月不知肉味」一個現實依據,得其淪為虛無飄渺的臆想。

所以「學之」二字是串起題目的引線,也就是他要作的這篇文章的明線!

一明一暗的兩條線索設定好,文章的筋骨就立起來了,只需按著題目那三句正論反論,增填血肉,校練文字。他破題向來愛用明破之法,堂皇正大,這回也不想改風格,就照著原題一字字翻譯最要緊的「學之」二字在破題里就得點明!

「聖人寓鄰國而聽古樂,學之久而……」而不知肉味。這里正是因專一學樂才不知肉味的,關鍵在專一,煉一下就是專。

「學之久而專,稱其至美。」

破題之下,就是承題。承題當與破題相反相承,便從韶樂之美入手,要寫得有力些,畢竟許多考官看文章只看前幾句,前幾句不吸引人根本就不往下看

要有力地贊美它……那就是:「夫古樂莫美於韶也!」

孔子都能說出「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天底下還有什么誇的比這個更狠?他只拿古樂比韶,還比得不夠全面呢!

作制藝文章還不就靠放開吹,哪個大明朝的文人還真的能代入聖人的眼光心思?

王陽明不算。

崔燮放開胸懷,吹完了韶樂又吹孔子,吹他學韶樂、稱贊韶樂,從其贊賞之句里既能看出聖樂之美,更能看出聖人追慕先聖的用心之誠。

起講、入題兩段就略微解釋一下背景:「昔有樂名韶者,乃帝舜所作也」,千年後唯齊國仍傳有韶樂,孔子在齊國聞之。而聞之之後自然要學之這里若直接從聞之接到學之,卻顯得有些跳脫,不連貫,正好點一句二聖之心暗契,孔子是為追慕大舜,才要學他的韶樂。

一二比寫了孔子志慕大舜,從樂中感受到三代之風,前聖之德;三四比便自然而然地轉入「學之」,研大舜傳下的樂音樂器,凡琴瑟笙蕭、鼓鞀鍾磬之類無不研得學這么多才能讓聖人三月不知肉味,而不是光懷想著音樂就能食不甘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