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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之意。

可他卻想寫個試試。

不是為了揣摩主考心意,而是為了把這篇文章寫得更圓滿、更合題目本意;也是他作為李東陽的學生,刷了這么久聲望的人,該有幾分老師的風骨。何況只在卷子上隱誨點一點勸君主納諫的話,並不是什么犯忌的東西,天子也不會凶殘到因為他勸百諷一就把他送進詔獄。

就是進了,詔獄主管還是他男朋友,進去就當提前度個蜜月了。

大不了就是考官不喜歡他這篇文章,可這又是五經文中的倒數第二篇,根本沒有考官會細看。他前面的文章若足夠好,自然就能取中;若取不中,就是他整體水平不足,也不在這一句半句諷諫上。

申時卻還未到,還來得及再加一個大結。

《假樂》的經注結尾,朱子注「方嘉之,又規之者,蓋皋陶賡歌之意也」,正是蓋章了這首詩諷諫君主之用。

皋陶作《賡歌》規勸堯,先贊頌了當時君臣各安其位,君明臣良,各行其政;又規勸堯不要越行臣職,關注瑣碎細務,而使大臣殆惰政務,使得萬事廢壞。而《假樂》一詩也遵循古賢勸諷的用心,在頌詩之余規勸樞機重臣勉力政務,使百姓生活安逸。

他提筆寫下了皋陶、《假樂》出於唐虞夏周治事,卻皆有諷諫的意思,以一個「何也」設問,自問自答,轉寫為臣之道。

人君處於康泰之時,或有忘憂之際,臣子就該負起諷勸君主的擔當。然即進諫明君亦為難事,皋陶、公屍也只能將勸諷之意寓於頌詩中,後世臣子效法其道如觸龍說趙太後,便是以自身子孫前程為引子,從愛子之道勸諫太後不要干礙國事。

觸龍的例子他只寫了「愛其子孫之詞」,並沒寫全,也不能再往下寫下去了。

寫到這里還可說是順承題目,再寫便不是勸百諷一,而是直指天子不肯納諫了。他只是個待考的舉子,又不是御史,沒有進諫的職權,在這卷紙上寫的東西天子也看不見。

他搖頭輕笑,不管這篇文章能不能落到出題人手里,也不管房考官會怎么判,只慢慢謄抄到正式的卷紙上。

申時將過,監場官親自巡場,看著他考卷上僅剩一篇多未謄清的草稿,筆下不疾不徐流出的文字,拿朱印印了草稿,回頭向巡場校尉點了點頭,許給燭三枝。

黃昏時分,全場統一供燭,巡場校尉拿來一枚燭台,親手點亮,另兩枝放在一旁。崔燮也沒用到三枝,第一枝蠟燭燒盡時,十二卷紙便都已謄得清清楚楚、干干凈凈,連個墨點也沒留。

他也不再給自己後悔修改的機會,卷起卷子走向受卷官,交卷錄名,出了龍門。

崔李兩家的人都在外頭等著,緊張地問他怎么今天出來得特別晚,考得怎樣,心里有沒有底。崔燮淡然聽著他們問話,叫李家人代他謝過老師的關心,又打發崔家長隨回去報信,自己拉著小白馬,側身看向考場對面小店門外拿著一把不知什么東西喂馬的人。

那人披著黑色的斗篷,上半張臉都被遮住了,只露出微微上翹的雙唇和利落有力的下巴弧線。崔燮卻是見著他第一眼就透過兜帽的陰影看清了他的容貌,心里不覺涌上一股安心和歡喜的感覺,朝他笑了笑。